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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十二样本丨⑪物产中大:破旧立新  浙江"混改上市第一股"的改革路

2016-08-14 国资小新



国企改革大潮涌,全面推进不停步。截至目前,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体系和文件体系基本建立,“1+N”政策体系基本成型,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全面提速,全国国有企业改制面超过80%,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取得积极进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得到新的加强。


国企改革进行时,试点探索开新路。分类改革如何推进?如何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应遵循什么原则?如何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一些地方和企业先行先试,将“路线图”变成“施工图”,各项改革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了一些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8月3日起,小新推出#国企改革十二样本#系列文章,深入调研梳理5省国资监管部门、4户中央企业和3家地方国有企业等深化改革的新举措、新模式,为更多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借鉴的样本。


今天带来#国企改革十二样本#第期——浙江日报的报道《打破旧格局 激发新动力——物产中大集团启动“二次混改”》,以及国资报告的解读《浙江“混改+整体上市第一股”的改革之路》。



浙江日报:打破旧格局 激发新动力

——物产中大集团启动“二次混改”


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日前,在全国国企改革座谈会上,物产中大集团作为全国国企改革的典型代表进行了发言和交流。物产中大集团着力创新体制机制,不仅打响了我省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头枪”,更给全国地方国企改革带来了样本意义。


已连续6年入围世界500强的物产中大集团,如今又将开启“二次混改”,在成员公司全面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


再度激发企业动力


作为浙江国资国企改革第一单,物产中大集团启动整体上市后,国有资产证券化带来的资本红利,让物产中大集团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截至2015年底,物产中大实现2015年营业收入1825.73亿元,利润总额22.13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4%,是A股上市公司平均值的1.54倍。


在集团公司层面,物产中大已经完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让经营层、骨干员工持股,激励经营层、员工从自身和全局利益角度去关注企业的经营绩效和风险,为取得自身长期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


为什么还要继续深化改革?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挺革认为,集团母体已是上市公司的机制,而子公司的体制机制需要不断优化,才能激发出新的活力。在一些成员公司层面,多年不变的股权结构相对单一,而市场竞争需要权、责、利更趋一致的经营机制,需要更强的动力、活力和控制力,来适应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挑战。


在成员公司推行混合所有制,物产中大集团早年已有尝试。子公司物产金属公司总经理缪雷鸣告诉记者,他们在2003年进行改制,由法人股东、职工持股会、社会法人股东等共同出资,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以现代企业制度为运作基础的公司。他说:“改制后的13年间,公司年营收平均增长19.2%,实现了国有资本和员工权益的同步增值,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地将员工利益和公司发展捆绑起来,激发了全员创效动力。”


如今这些一级成员公司完成公司制改造已有十余年时间,期间的经营业态、发展方式和外部环境以及企业人员构成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企业的股权结构和员工持股安排却没有调整。“员工持股固化,有错配现象,比如老员工持股多,新员工或骨干员工持股少,分配不均导致企业动力不足,这种情况就需要继续改革。”王挺革说。


另外,从企业结构来看,整个集团机构块头大,管理链条长,新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从母公司传导到子公司的过程中容易形成一定阻碍,各子公司在权、责、利的一致性上,与集团整体上市后的运行机制相比,形成了新的落差。正因如此,物产中大集团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全员创新、合伙创业”的口号,开启了“二次混改”的新征程。


推广有限合伙模式


如何继续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物产中大的“二次混改”就是按照这一要求全面加快推进成员公司股权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从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


王挺革认为,股权改革正在发生变化,早期1.0版人人持股,后来2.0版骨干持股,现在应该升级为3.0版的动态股权。“简而言之,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不出力的股东不再坐享其成,真正出力的骨干持股增加,新的股权结构不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企业发展和价值贡献而动态变化。”


为了建立和完善这套股权动态流转机制,切实保障“所有者到位”,物产中大将开始重点推广有限合伙企业模式。通过合伙协议明确约定员工入伙、退伙的具体条件及定价原则,建立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经营者和所有者利益一致,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创共担共享”。


实现动态股权,并非简单地对原有股权结构进行再组合,除了要激发原有员工的创新创业欲望,还要从外界引入“活水”,吸引更多人才。不久前,物产中大集团以市场化选聘的方式招揽9个紧缺岗位的高端人才。到报名截止日,这9个岗位的报名人数达371人,通过资格预审查,119人符合报名条件,8月上旬进行笔试。


加快推动股权多元


物产中大集团混改成功之后,从资本市场中获得改革红利,正是继续“二次混改”的好时机。为此,物产中大集团今年将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成员公司先行启动股权改革,尤其是全资成员公司。


加快推动投资主体股权多元化,是物产中大“二次混改”的基础。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不论央企,还是外资,或者是优秀民企,来共同参与相关成员公司的改革重组,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充分发挥各方股东所拥有的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优势资源,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关键还要对股权结构进行动态调整。通过探索设立“深化混改基金”“持股中心”和员工持股“下翻上”机制,有效解决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权责利不匹配、内部管理不规范、管控权力缺乏制约、监督不到位等共性问题,真正激发员工的“二次创业”热情。


物产电商公司是“二次混改”中的成员企业之一。该公司董事长徐斌毅说,目前正在启动企业股权改革,从本源上解决企业可持续发展瓶颈。第一阶段,公司拟对本级10%的股份进行股改,以自有资金和集团混改基金1:2配比形式,由公司中层骨干以上员工入股,让所有者、经营管理和生产者通过适当形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第二阶段,在下属公司推行二次改革,形成“国有资本+团队合伙企业+生态合作伙伴”的股权结构,目前公司旗下物产企事通合资公司已探索试行该模式。第三阶段,建立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平台,并逐步在公司各领域落地,捆绑核心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跟投制度,提升公司持续长久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对于“二次混改”,王挺革坦言难度很大,但依然无所畏惧。“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可以发挥企业中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我认为,改革才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最好途径。”

(浙江日报记者金梁)



国资报告解读:浙江“混改+整体上市第一股”的改革之路


脱胎于浙江省物资局组建而成的浙江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物产中大”),在经历了近20年的市场化体制机制的探索中,终于在2016年进入企业“混改+整体上市”的改革元年。


作为浙江省首家践行混改整体上市的省属企业,物产中大身上有着行业赋予企业变革的外部环境,但更多的是源于企业自身乐于“尝鲜”的颠覆态度。回望改革之路,物产中大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挺革表示:“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活力。物产的主营业务处在高度市场化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上市是企业成功的最好制度安排,借力资本市场平台,释放新的、更强劲的发展动力,才能做强做大做久。”


与生俱来的混改基因


时间倒回至1996年,彼时正值浙江省委、省政府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此契机下,按照“扶优、活小、拓新”的指导思想,以产权多元化为目标推进企业体制改革,以绩效为中心推进分配激励制度改革,物产中大由浙江省物资局转制成立。


身处“资源小省、市场大省”的浙江,物产中大没有特殊政策、没有进入门槛、没有垄断资源。“唯有改革方有出路,物产中大集团就是通过多次混改实践,才确定了市场主体地位。”王挺革表示。可以说,践行混改成为物产中大与生俱来的改革基因。


直至2003年,物产中大完成了一级成员公司制改造,实施经营层和员工持股,形成了国资、集体、民营及个体多种所有制共存并相互融合的格局。


这一阶段的混改实践中,使物产中大实现了从行政机关到经济实体、从计划经济执行者到市场经济竞争者、从传统生产资料贸易商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的转变。


完成混改后的物产中大,仿佛唤醒了沉睡多时的肌体活力,并从“中国500强”走向“世界500强”。


整体上市的“浙江速度”


对于已连续多年入围“世界500强”的物产中大而言,企业内部存在的母子公司战略协同不深、激励钝化,始终是制约企业未来发展的挑战。如果实现企业整体上市,引入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则成为锁定发展活力的一剂良方。


此时,恰逢浙江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文件不久,让物产中大的整体上市之举找到了政策依据。2014年10月,物产中大正式启动了整体上市。


经过一年有条不紊的推进,物产中大于2015年11月顺利完成整体上市的所有相关工作。以历时一年左右的重组进度,成为浙江省首家践行混改整体上市的省属企业,创下国企整体上市的“浙江速度”。


在整体上市方案设计中,物产中大形成“资产两分,人随资产;首次引战,净资产平衡;中大平台,吸收合并;配套融资,管理层骨干入股”的总体思路。


对于如何守住国有资产流失的红线,物产中大内部流行着这样一句话:不让一分国有资产钱流失掉,也不让外部股东来侵占任何股东包括员工的利益。


因此,物产中大在整体上市过程中,围绕“四个不动摇”展开工作。即:坚守依法合规底线、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为企业基业长青和做强做大做久服务四个不动摇。


通过整体上市的路径,物产中大逐渐建立起了趋于规范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目前,物产中大根据国资与证监的双重监管要求,深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项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形成董事、监事、高管相互制衡的规范运行体系。


这一过程中,物产中大引入中信基金、联想君联、天堂硅谷、三花控股等产业/金融资本等具有股东优势资源的战略投资者,为转型升级提供资源动力。整体上市中同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与市场化运作的战略投资者同股同价。


开启“二次混改”新里程


摸着石头过河的物产中大,经历了一个时期的改革探索后,已经初具“股权多元+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组织设置+科学企业典章+党的政治核心作用”的中国式现代企业制度雏形。


然而,改革绝非一蹴而就。2016年7月4日,王挺革在全国国企改革座谈会上所言:“今天的物产中大集团是改革的产物和成果,将来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基业长青,不改革死路一条。为此,我们结合实际提出了‘全员创新、合伙创业’的新思路,开启‘二次混改’新里程。”


构成物产中大“二次混改”主体内容,多是涵盖人才机制、投资主体股权多元化以及相关公司股权结构动态调整等问题。


通过探索设立“深化混改基金”、“持股中心”和员工持股“下翻上”机制,有效解决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权责利不匹配、内部管理不规范、管控权力缺乏制约、监督不到位等共性问题,真正激发员工的“二次创业”热情。

完成“混改+整体上市”后,物产中大站上了全新的改革起跑线。对于企业而言,未来的竞争态势或许更加激烈。展望未来,通过主业聚焦转型发展,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严格问责严控风险等,将成为物产中大改革持续发力的方向。


【更多精彩请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国企改革十二样本”专题页面】


内容来源:浙江日报 国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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