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雨露:工业革命、金融革命与系统性风险治理
本文以历史上三次工业革命为切入点,探讨工业革命、金融革命与系统性风险治理间的关系。在工业革命演进过程中,先进技术创新应用、经济结构转变和社会环境变迁,推动了金融业演进发展和升级;反过来,资本的快速积累和有效融通对科技进步转化为工业革命不可或缺,以现代商业银行、现代投资银行和创业投资体系为特征的三次金融革命分别是三次工业革命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如果制度规则建设和监管滞后,金融发展失序也会导致系统性风险逐步累积,引发金融危机,反过来催生重大金融体制或监管制度变革。当前第四次工业革命已拉开序幕,金融科技引领的金融业集成创新有望成为第四次金融革命的突出特征。我国是全球金融科技发展领先的国家之一,应统筹发展与安全,在金融科技带动下发挥好银行体系、资本市场、创投体系和金融科技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合力,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引导从业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守正创新,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陈雨露,资料图
原文信息
作者:
陈雨露,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关键词:
工业革命、金融创新、金融监管
来源:
《金融研究》2021年第1期
以下为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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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纵观人类历史,三次工业大革命极大提高了生产力,也带来了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先进技术创新应用、经济结构转变和社会环境变迁,推动了金融业演进发展和升级;反过来,资本的快速积累和有效融通对科技进步转化为工业革命不可或缺,金融革命成为工业革命的重要助力。以现代商业银行为特征的第一次金融革命为第一次工业大革命提供了大资金的支持,以现代投资银行为特征的第二次金融革命为第二次工业革命重构了资本基石,以创业投资体系为特征的第三次金融革命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缔造了新的推动力量。在此过程中,金融业不断通过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并推动自我革命提升内生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相关制度规则建设和监管滞后,也频频导致金融风险累积和集中暴露,在一些情况下甚至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使本国甚至全球经济遭受重创。金融风险和危机往往会催生重大金融体制或监管制度变革,令经济金融重拾发展动力,为下一次工业革命和金融革命积蓄能量。
当前,第四次工业革命赋予了金融业新的历史使命,金融科技引领的金融业集成创新有望成为第四次金融革命的突出特征。应汲取国际历史经验教训,统筹发展与安全,在金融科技带动下发挥好银行体系、资本市场、创投体系和金融科技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合力,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引导从业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守正创新,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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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业革命、现代商业银行产生与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
第一次工业革命在十八世纪后期率先发生在英国,并在19世纪中叶达到顶峰,主要特征是蒸汽机、机械纺织设备和焦炉冶铁技术的发明和广泛应用。第一次工业革命建立了以生产流程机械化和产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大生产和经济增长模式,标志着现代工业的兴起和人类进入“机器时代”。
新发明的问世离不开英国独特的社会经济环境。一是1688年“光荣革命”推翻了英国的封建统治,国家权力由君主逐渐转至议会,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道路。二是圈地运动合法化掀起建立大农场的热潮,农业生产率大幅提高,促进人口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大城市孕育了规模经济,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Crafts and Venables,2003),十八世纪英国工资水平持续上涨,是欧洲工资水平最高的国家。三是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廉价能源。18世纪初,伦敦的煤炭价格比巴黎低40%左右,18世纪末英国煤炭产量高于其他主要国家之和(罗伯特·艾伦,2012)。四是英国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大大促进了资金流通和资本积累(布罗代尔,1993),国民财富尤其是商业财富快速增长。英国对外贸易额从1700年的5900万美元增长至1789年的3. 4亿美元(夏德炎,1991),18世纪初伦敦25%的劳动力受雇于贸易相关行业(罗伯特·艾伦,2012)。简而言之,城市化水平提高、劳动力成本上升和能源价格低廉使各类可节约劳动力成本的新发明、新技术应运而生。同时,高工资也支持了教育发展和劳动培训,为新技术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工商业发展推动银行体系扩张,为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全面兴起提供了大资金的支持。英国经济史学家阿什顿指出,工业革命“与人口增长相联系,与科学应用到工业中有关系,还与更加集中和广泛地使用资本相关联”。技术发明改变了生产要素配置比例,资本支出占比大幅提高。以蒸汽机为例,一台瓦特改良蒸汽机成本在2000英镑左右,相当于1770年英国男性年收入中位数的100倍(Brunt,2006)。十八世纪时,伦敦超越阿姆斯特丹和巴黎,成为欧洲金融业中心;英国已初步形成由英格兰银行、伦敦私人银行1和伦敦以外的乡村银行构成的三级银行网络,伦敦的私人银行代理乡村银行在伦敦的金融业务。随着工商业和海外贸易扩展,大批实业家的资金收支、贸易商在乡村银行和伦敦私人银行间的资产划拨、收入上升带来的政府税收业务扩张推动银行数量持续增加。伦敦私人银行由1750年的30家增长至1770年的50家和1800年的80家(Lipson E. ,1947);乡村银行从1793年的400家增长至1810年的超过700家(W.H.B.考特,1992)。
银行体系的蓬勃发展促进了英国统一信贷市场的形成,缓和了工业地区的资金短缺问题,降低了地区间利率差。一方面,银行业发展提高了资金流动性。乡村银行与伦敦私人银行间的业务往来把农业区的储蓄吸收至伦敦,伦敦私人银行作为中介,以透支和支票形式向外贷款赚取利润。通过银行网络,大量资金从英国南部资金盈余地区转移至北方工业发达地区,在产业上从低经济价值项目转移至高经济价值项目。另一方面,银行密度提高使地区间利差和资金成本明显下降。由于地区经济结构差异,1771年一1820年期间,英国北部煤矿业发达的达勒姆郡平均年利率为18. 2%,而南部的多塞特郡年利率只有3. 8%,伦敦作为资金集散中心,平均年利率为4. 7%。同期,乡镇银行数量从不足30家激增至1809年的755家(金德尔伯格,1991)。随着银行数量增长和银行密度上升,各地区与伦敦的利差显著下降。
工业革命和金融革命相互促进,推动英国经济增长和国民财富积累,但由于风险管理制度尚不健全,银行业快速信用扩张也为金融体系积累了大量风险。1760年至1860年,英国国民生产总值从9000万英镑增加到6. 5亿英镑,国民财富从16. 3亿英镑增加到46. 4亿英镑(王章辉,2013)。但由于货币总量缺乏调控和货币发行权分散,以信贷体系为支柱的信用和生产反复经历繁荣与萧条的交替。自1815年至1850年至少经历了四次程度不等的危机(徐滨,2017),其中最为严重和最具代表性的是1825年金融危机。19世纪20年代前期,英国国内生产领域的快速扩张和对拉丁美洲的证券投资热潮使英国经济出现空前繁荣“全英银行不节俭的金融行为”(蒂姆斯戴尔和霍特森,2017)导致信贷过度膨胀和小面额钞票超发。1825年9月起,商品相对过剩和价格下跌导致数家大型企业倒闭,并对生产和金融体系造成重创,引起金融“恐慌”、银行挤兑和风险传染,第一次现代金融危机就此爆发。6家伦敦银行、约60家地方银行倒闭(Fetter ,1967);英格兰银行的黄金储备从当年3,4月份的1000万英镑降至12月的130万英镑以下。1825年12月下旬,英格兰银行在政府授意下,通过购买国库券、对国库券垫款等“一切可能的手段”向市场提供流动性(白芝浩,2010),危机逐步缓解。
金融制度改革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为银行业现代化奠定基础。1825年金融危机后,英国对金融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英格兰银行逐渐从私人股份银行向兼具中央银行职能过渡。1826年《银行法》授权英格兰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以更好管控纸币流通,防止危机二次爆发;随后的《1844年银行特许法案》(又称《皮尔条例》)赋予英格兰银行更大权力,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为全国唯一的法币,其他银行不得增发钞票,并通过分设部门使英格兰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与发行业务分开,为英格兰银行作为发行银行的垄断地位奠定了基础。此外,1825年金融危机也使英格兰银行认识到,它在银根严重短缺时期对支持金融体系负有一定责任(蒂姆斯戴尔和霍特森,2017),在危机中的救助措施也为其未来正式承担最后贷款人职能积累了有益经验;1870年后,英格兰银行公开承认其具有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公共义务,英国金融业进入长达近百年的稳定期。二是打破了英格兰银行作为英格兰唯一股份制银行的垄断权。《1826年银行法》允许其他个人和团体设立股东人数不受限制的、“以吸收存款而不是发行银行券为业务”(蒂姆斯戴尔和霍特森,2017)的股份银行,英国银行体制由私人合伙银行向股份银行转变。1833年英国已有50家股份制银行,1841年则达到118家(金德尔伯格,1991)。股份制银行资本实力雄厚,更适合日益扩张的经济活动,成为现代银行业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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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工业革命、美国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体系发展与金融监管架构的完善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第二次工业革命在美国兴起。电力的广泛应用引发了“动力革命”和“通讯革命”;内燃机的应用和汽车、航空工业的发展,重塑了美国的工业体系,并促成了燃料化工、高分子合成等新兴工业的蓬勃兴起。第二次工业革命后,美国由“蒸汽时代”跨入“电气时代”,“石油时代”和“钢铁时代”。
随着经济扩张和技术进步,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及其融资需求刺激了美国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1783年独立战争结束后,为改善联邦政府脆弱的财政状况、偿还战争中欠下的2700万美元债务(约翰·戈登,2005),美国财政部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统一发行新国债来偿还各种旧债,美国证券市场开始活跃,大量经纪人涌入市场从事国债承销。1811年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严格意义上的美国资本市场真正形成。19世纪上半叶,巨大的铁路融资需求使铁路证券成为华尔街的主要投资品种之一,挂牌交易的铁路证券从1835年的3只增长到1850年的38只。1861年至1865年南北战争时期,联邦政府为军费融资,推动证券市场空前发展。股票发行也迅速增加,铁路股票在美国大量上市,1880年铁路股票占据美国股市总市值的60%以上(约翰·戈登,2005)。在此期间,诞生了一批兼营或专营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如1850年亨利·雷曼等兄弟三人建立了以棉花贸易为主业的“雷曼兄弟公司”,逐步开启铁路债券销售等业务,并于1889年首次作为承销商发行了国际蒸汽公司(Steam Pump Company)的股票。1869年,主要从事票据交易的高盛公司成立,随后增加贷款、外汇兑换和股票包销等业务。技术进步也促进了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1850年电报的发明使得报价信息几秒钟内就可以传递到各个角落,强化了纽约证券交易所对其他地域证券交易所的影响力。19世纪60年代中后期,大西洋海底电缆的投入使用(便利了美国市场和欧洲市场的信息传递)和股票自动报价器的推出,促使资本市场交易量稳步增长。
资本市场发展为美国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科技成果向经济增长转换提供了催化剂,美国工业产值迅速扩张。一方面,资本市场为大规模工业发展提供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的资本支撑。美国工业的巨大规模经济得益于高效的交通运输系统,而资本市场为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筹集了大规模资金。1825年,由证券发行为之筹资的伊利运河修建成功,直接造就了当时美国经济的繁荣,也引发了人们对运河股票的狂热追捧,启动了华尔街历史上第一轮大牛市。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美国铁路行业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1865至1873年间,铁路总长度增长一倍,铁路投资增长两倍(约翰·戈登,2005),铁路行业的迅猛发展为钢铁、机车、铜线等重工业产品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另一方面,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并购交易优化了产业和市场结构。1887至1904年,美国共发生了2943起并购交易,3000多家中小企业被兼并(祁斌,2010),工业与金融联合形成了工业托拉斯,诞生了通用电气、通用汽车、美孚石油、杜邦等世界级企业。这些并购改变了美国产业结构,产生了规模经济效应,为美国跨国企业在全球的扩张奠定了基础。1901年,投资银行家摩根组织的辛迪加并购了钢铁大王卡内基的公司,先后吞并了50多家企业,创立了估值达14亿美元1的美国钢铁公司,成为当时全球最大的跨国钢铁集团。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了美国经济的扩张,1859一1899年间,美国企业数目增加两倍,投资总额增长近九倍,工业总产值增长了八倍。1860年美国工业产值占世界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约为17%。这一比例在1890年上升到31%,超过英国近10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62)。
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华尔街在发展的早期缺乏监管,投机盛行,股票操纵、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严重,股市恐慌频繁发生。华尔街早期仅由其自身建立规则、设计运作程序。一个没有监管的自由市场在本质上是不稳定的,在压力面前很容易崩溃。例如,19世纪中期,范德比尔特和德鲁集团围绕伊利铁路控制权展开争斗,双方通过自己豢养的法官随意篡改股市规则来操纵股价,股票价格剧烈波动。在19世纪90年代之前,甚至没有法律要求上市公司公布财务报告,只有少数内部人才知道公司的真实状况,制造谣言操纵股价的现象比比皆是。20世纪早期,美国经济在汽车工业带动下繁荣发展,低利率环境进一步激发了投机活动,华尔街很多上市公司高度杠杆化,股指上涨显著快于经济增长。1929年10月24日,美国股市出现抛售,10月29日(黑色星期二),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单日跌幅高达11. 7%,此后连续多日下跌。股市崩溃造成大量投资者破产,银行面临挤兑,工厂面临倒闭和产出下滑,工人大批失业。美国经济陷入长达四年之久的衰退期,引发了波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大萧条”。
“大萧条”后,随着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架构逐步建立,美国资本市场进入规范和恢复期。一是出台多项证券业法规‘大萧条”结束后,美国在股票市场运行一百多年后出台了第一部全国性的证券业法规《1933年证券法》,规范证券发行人信息披露,防止欺诈行为;《1934年证券交易法》进一步对证券操纵和欺诈进行了界定,规范证券交易行为。(《1938年马洛尼法》将场外交易纳入监管范围;《1939年信托契约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等相继颁布,基金、信托、投资公司等中介的证券买卖行为被严格监管,大大规范了证券交易行为。二是成立证券市场监管和自律机构。《1934年证券交易法》授权设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监督证券市场和保障投资者利益。《1938年马洛尼法》建立了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改进行业自律。三是建立分业经营制度。1933年通过《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将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严格划分开,银行只能在储蓄业务(商业银行)或承销投资业务(投资银行)之中选择其一,催生了现代投资银行业。一系列改革措施对推动资本市场良性发展和恢复公众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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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工业革命、美国创业投资体系与互联网泡沫治理
第三次科技革命始于二十世纪下半叶,以原子能、电子计算机、空间技术和生物工程的发明和应用为主要标志,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等诸多领域。
与第三次工业革命相伴相生的是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现代创业投资体系。这一体系萌芽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期。随着美国推行罗斯福“新政”以及二战结束,美国经济进入调整和恢复时期。依靠各国军事订单建立起庞大军火工业的美国迫切需要通过迅速发展中小企业来实现经济结构向民用工业转移,从而对创业投资资本产生了新的客观需求。但当时的美国资本市场机构早期投资动机不足,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面临融资困难,美国许多专家、学者提出建议或方案,呼吁政府重视新企业发展并实施直接帮助。联邦储备银行波士顿分行前行长拉尔夫.弗兰德斯和哈佛商学院教授乔治斯.德瑞斯则认为,建立一个私人机构以吸引机构投资者是一个可行方案,不仅可为新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还可提供管理服务,更可培育早期投资群体。二人遂于1946年在高校林立的马萨诸塞州设立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 。1957年,AR&D以股债结合方式为数字设备公司(DEC)提供约200万美元融资(以不到7万美元持股77 %,其余为贷款),1966年DEC完成首次公开发行(IPO),成为AR&D第一笔成功的风险投资。
七十年代中后期,美国创投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1974年颁布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1979年放松谨慎人规则等监管规则变化,使美国养老基金可投资于风险投资基金。八十年代风险投资基金行业资产管理规模飞速扩张,1982一1987年间,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年融资额从1亿美元迅速增长至45亿美元,为美国第三次工业革命提供了重要支持。
创业投资体系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融资作用。1974年至2014年,全美约有1339家上市公司成立,其中556家获得风险投资的支持,占比为42 %。截至2014年末,获得风投支持的上市公司总市值达4. 136万亿美元,占在此期间上市的公司总市值的63 %;研发投入达1150亿美元,占全部上市公司研发投入的44% (OECD,2014)。创投体系的支持不仅仅直接作用于被投资企业,企业研发创新的正外部性亦促进了社会整体经济活动。二是非金融支持,包括运营辅导、战略指引、资源支持等。学术界普遍认为,风险投资具有筛选(Screening)与督导(Monitoring)两大功能,其中筛选功能更多体现为机构挑选优秀公司的能力,督导功能则为投资机构对所投初创企业的非金融资源支持,这一功能会促进企业创新并提升投资项目成功退出的可能性(Bernstein et al.,2016)。
与之并行的是纳斯达克(Nasdaq)股票交易市场的设立与发展。1971年,为使投资者可通过高速、透明的电脑系统进行股票交易,美国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设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电子股票交易市场纳斯达克,此举进一步拓宽了创投基金项目退出渠道。二十世纪80年代,在创投体系的助推下,一些科技公司在技术与商业上均取得成功,苹果、微软、亚马逊、思科等科技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直接推动了纳斯达克市场蓬勃发展,加深了创投体系与产业革新的相互交融,为美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下,资金不断涌入创投体系,初创科技企业融资难度大大降低,但由于重发展轻风险管理,也导致美国在1995年至2001年间出现“非理性繁荣”及随后的“互联网泡沫”破裂。19%年12月5日,时任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曾发出警告,但直至2000年春季,美联储并未收紧货币政策。1997年,纳斯达克进一步放宽了上市条件,增加对公司盈利能力要求的灵活性,采用综合考虑公司规模、经营时间等因素的方式衡量公司增长潜力与上市可行性。这一修订后,大量资金涌入纳斯达克市场,互联网相关企业股价快速上升,资本市场泡沫逐渐开始累积。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颁布,使美国金融体系重回混业经营模式。在新概念的拉动下,大量风险投资流向互联网公司。1999年,美国457项IPO中295项与互联网公司相关,2000年一季度互联网公司IPO达91项(Gornall and Strebulaev,2015)。然而,许多获得融资的“互联网公司”甚至仅仅是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与互联网相关的名字(如在公司名称后加上“. com”),而这一名称变更行为却会使公司估值应声上涨(Ljungqvist and Wilhelm,2003)。事实上,这些公司在经历野蛮滋长、股价腾飞、挥霍无度和黯然消退的过程后,在科技研发及创新领域并无太多建树,也未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显著贡献。由于当时纳斯达克市场还处于发展的早期,在美国资本市场的份额并不算高,互联网泡沫并未对美国经济带来太过严重的损害。但创投体系偏好过度冒险和不透明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美监管当局开始对有关规则进行调整,特别是2008年全球危机后出台的《多德一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要求私募股权基金在美国证监会(SEC)登记,披露交易信息,并接受定期检查。同时,该法案的“沃尔克规则”严格限制银行从事自营交易以及拥有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股份,防止金融机构过度冒险,威胁金融稳定。2011年,SEC又发布规则提出风险投资基金需满足若干条件,对创投体系的监管进一步收紧。
近年来,学界开始关心风险投资的投机性与顺周期投资行为引发的风险(Howell etal.,2020)。尽管风险投资机构更着眼于所投项目增长前景而非短期盈利能力,但其投资决策与行为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顺周期性。一方面,经济平稳运行且资金充裕时,风险投资机构可能因失于审慎而存在投资过热行为,从而引发资本市场泡沫累积,带来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基于专利数据的最新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在经济衰退期,关注早期阶段创新创业的风险投资活动明显减少,获得投资的创新活动更缺乏原创性、通用性及与基础科学的关联度。可通过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使风险投资机构更好地发挥其筛选与督导功能,从而更加有效地支持科技创新,推动工业革命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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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工业革命与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当前第四次工业革命已在全球范围内拉开序幕。2013年9月30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总书记指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一些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已经呈现出革命性突破的先兆。物质构造、意识本质、宇宙演化等基础科学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信息、生物、能源、材料和海洋、空间等应用科学领域不断发展,带动了关键技术交叉融合、群体跃进,变革突破的能量正在不断积累。”
世界主要国家均迅速反应,积极推动第四次工业革命在本国的发展。美国制订了“先进制造业国家战略计划”,成立“智能制造领导联盟”,提出“工业互联网”“先进制造伙伴关系”战略等。德国依靠其强大的制造业根基,部署实施“工业4. 0战略”,以期主导未来工业革命的发展。日本推出“超级智能社会战略”,大力推动其经济的自动化、智能化,试图在全球率先构筑超级智能社会。印度提出“数字印度”和“印度制造”战略,致力于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其向世界制造中心的转变。
第四次工业革命赋予了金融业新的历史使命。金融科技引领的金融体系集成创新将成为第四次金融革命的突出特征。金融体系能否完成支持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历史使命,金融变革怎样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金融监管如何与时俱进、把握好金融创新与金融安全的关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是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应汲取国际历史经验教训,兼顾发展与安全,在金融科技带动下发挥好银行体系、资本市场、创投体系和金融科技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创新发展的合力,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引导从业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守正创新,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一方面,需要把握第四次金融革命机遇,加强问题导向,通过金融科技引领的集成创新,大力提升金融微观决策的信息对称性和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对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和综合金融服务体系。第四次工业革命存在交叉性、复合性创新等突出特征,涉及不同领域和行业。因此,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应挖掘金融服务与不同行业新兴技术、商业模式的结合点,完善产业链创新链融资体系,加大对高端制造业、创新企业和引领性产业集群的支持力度。完善中国特色的科创金融体系,支持金融机构按科技创新生命周期规律,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充满活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机构体系。顺应新兴技术发展趋势,支持金融科技规范发展,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分布式数据库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安全应用,支持金融机构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
另一方面,需要建立与金融科技和金融创新动态平衡的金融监管体系。近些年,许多国家金融科技发展势头迅猛、大型科技公司向金融业扩张,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信贷可获得性的同时,也给金融稳定、金融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带来较大挑战,国内外学者和机构对此已有诸多研究。例如,金融稳定论坛(FSB)在调查23个国家后指出(FSB,2020),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进入金融领域可能存在五方面风险:一是存款竞争影响传统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二是可能导致更多消费者权益纠纷和客户数据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风险;三是大型科技公司业务壮大后可能会限制竞争,一旦倒闭或服务中断,其复杂的业务网络将对经济产生严重负面冲击;四是业务规模大、复杂程度高、可能在多国开展业务,提升监管难度;五是电信和网络设施故障或引发运营风险并影响金融稳定,一些新技术的运用还可能给基础设施运行带来新风险。FSB建议在抓好常规监管的同时,坚持“相同风险、相同监管”原则,加强风险评估、数据安全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欧盟2020年9月发布的一揽子数字金融计划,在支持数字金融和零售支付创新发展的同时,也特别提出建议为确保数字科技运营的稳健性立法,设置必要的保障手段和监督框架,降低潜在风险。
我国是全球金融科技发展领先的国家之一,更需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既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和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地域穿透性和业态穿透性,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探索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社会监督等柔性管理方式,努力打造包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机制,引导从业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和遵从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守正创新,在风险可控和范围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应用试点、产品测验、技术验证,给真正有社会经济价值的创新留有合适的空间。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探索利用监管科技提升监测分析能力和监管有效性,为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支持。
【参考文献 略】
编辑 薛舒宁
责编 李锦璇、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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