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点归纳
狂欢吧!没买房的人,深圳楼市终于放大招!
终于知道一线城市为什么是年轻人奋斗的“热土”了!
福利真的是没话说,好吗?不仅有各种人才补贴,住房问题也是在“用心”解决!
近日,继北京共有产权房面世之后,全国的刚需们可谓是羡慕不已。
还有,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深圳的小伙伴们,不要太惊喜哦!
不止如此!重点来了!
昨天(8月28日)深圳又发力了,出台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文件。
意见中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圳将收储不低于100万套“农民房”用于规模化租赁;而住房租赁,将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特别是对个人房租支出,结合个税改革,研究费用扣除问题;招拍挂宅地除配建保障房或人才房外,还要配建自持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比例将研究提高;明年8月前,政府住房租售交易服务平台上线;住房租赁企业可通过IPO等方式融资。
1、依托现有或新成立市属国有企业,于2017年底前筹建3-5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
2、“十三五”期间,除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外,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还应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资产划转等方式收储不低于10万套房源,开展租赁业务。
3、各区、新区应于2017年底前至少要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十三五”期间,收储不低于100万套(间)村民自建房或村集体自有物业。
4、“十三五”期间,鼓励300家房地产开发、经纪、物业管理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或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及其他“管家式”业务,推动住房租赁经营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5、“十三五”期间,鼓励300家各类产业园区、总部基地、大学城区管理机构及驻地单位,利用其自有或管理的配套职工宿舍、公寓和住房,开展专业化、规模化租赁经营。
6、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个人和中介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7、对个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税减按1.5%的税率缴纳;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8、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9、自2017年8月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除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外,还应按不低于规划建筑面积20%的比例建设自持租赁住房,自持年限为70年。
10、福田、罗湖、南山等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应当在完成“十三五”期间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供应任务的基础上,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增加货币补贴的覆盖比例。
11、除福田、罗湖、盐田区外,其他行政区、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应于2018年6月底前至少供应一宗地块用于全部建设自持租赁住房或商务公寓,租赁住房自持年限为70年,商务公寓自持年限为40年。
12、在现有50%的基础上,研究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比例,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承租住房的支持力度。(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13、建设政府住房租售交易服务平台。搭建政府住房租售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租售平台”),并于2018年6月底前上线运行。
14、鼓励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通过IPO、债券及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
业
内
解
读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可以预见,租房人将有了更多的选择,并且可以享受到更多的资源。
其中一大亮点规定:自2017年8月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除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外,还应按不低于规划建筑面积20%的比例建设自持租赁住房,自持年限为70年。此举将人才住房供应力度加大,对留住人才,吸纳人才起到很好的推动用。
另外一大亮点便是提出将建立建设政府住房租售交易服务平台。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这个监管平台,是实施住房租赁企业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住房租赁行业诚信管理机制;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调查,及时预判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趋势,精准分析住房租赁市场供求关系等对内对外服务。
长期而言,租房市场无论是供应量还是租金都将保持平稳水平。除去多家房企开始发力长租公寓外,“十三五”期间,深圳鼓励300家房地产开发、经纪、物业管理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或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及其他“管家式”业务,推动住房租赁经营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圳的租房市场未来将有着更多的前景与亮点。
意见稿与全国的大环境大背景是完全一样的,但是有一个很大的不同:
第一个亮点城中村:
1、我们结合深圳租赁市场的现状,对城中村进行盘活存量合理利用。因为深圳从租赁占比来讲是全国最高的,70%的住房是处于租赁状态,80%的人口在租房。
承接这些租赁主要是城中村的住房,城中村的住房过去和现在以及未来都将成为深圳租赁市场供应的主体。城中村的住房首先的原则就是租赁关系是合法的,尽管房屋产权不合法。只要租赁关系合法就能备案,备案了就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保护,就是保护承租人出租人的权益。
2、只要备案了,租赁关系是合法的,那么就可以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务。深圳已经实现了,城中村的住房只要有租赁合同就可以享受公办积分制排队入学的公共服务。我们将根据国家关于租售同权租售同享公共服务的这个大原则,将增加城中村租赁住房的公共配套。在未来的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将会留足空间来给城中村做配套。
3、要制定城中村消防和质量安全的标准。
我们认为一方面就是承认它的租赁关系的合法地位,另外,就是说增加公共配套服务,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增加公共配套服务。另外,在安全消防标准上面制定标准,提高房屋的质量,增加它是长远的租赁收益。
最后,对城中村就是加强二房东和黑二房东的管制。下一步对二房东,我们要通过这种统一的租赁合同,转租的备案,要登记企业,还要不得随意涨租不得驱赶租客等等方面的措施来规范二房东。
第二个亮点优化城市空间资源配置探索这种商业建筑改租赁:
我们的四大大支柱产业和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对经济贡献达到百分之八十。但我们的存量空间结构的仍以传统工业、商业办公为主,这样的话就不适应人口密集新兴产业占主导,这种空间的诉求。所以在城市更新中对于人口产业密集区域,在更新的过程中更大量的建设租赁住房,配建租赁住房。
第三个亮点是我们在未来的新房供应里面租赁住房占绝对的主体:
首先是棚改里面除了拆迁安置以外剩下的全部建人才住房,主要是特区内的。另外的十三五到四十万套保障性住房的30%的最低收入保障住房的我们是要建设公租房。那么另外就是70%的人才住房中又有70%要全部建人才租赁住房。
总的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讲,深圳在未来供应新增租赁住房上的力度和占比应该在全国应该是最大的。
1、这个文件应该是响应购租并举的思路,完善深圳此类城市的居住问题,对无能力或无意愿购买住房的市民,提供更有保障的住房空间。通过开拓存量房资源,做大租赁市场的办法来解决。
2、除现有的保障房、人才房体系外,新增国有住房租赁企业体系,以及根据深圳存量房市场的特色,规范化自建房,通过引入多家国企运营管理,实际是开拓了政府管理的租赁房源渠道。
3、市场方面,鼓励房企等机构推动租赁市场平台建设。对日后新增用地除保障房,人才房外,还需配建租赁房,无疑进一步增加了房企的开发运营和开发成本。房企等机构面临新的发展规划。
4、对自建房等小产权房规范化管理,想法和思路不错,官方层面一直以来都有过类似的想法,以规范租赁市场为口子介入,等于撕开了集体用地存量房的改造思路。但难度不小,施行不易。对现有的小产权房可以说有一定的价值认可,价格可能会有所抬高。
5、虽说房价是货币现象等综合影响,但未来深圳土地被更多的资源占有后,可能会继续分化走高。当然,规范、发展、壮大租赁市场,可能有利于住房需求的长期稳定,却不影响房子的金融属性等需求。
内容来源:咚咚找房、易居克而瑞(深圳)
整合编辑:易居克而瑞(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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