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岚是作恶可以休矣!拿求助者的苦难当营销的产品该遭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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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陈岚,一点都不意外。这是个慈善惯犯,凡经其手,必因祸得祸。这一次,她似乎仍然很享受,而有关部门仍然在闭目塞听。
罗尔事件时,《慈善法》颁布后缺普及推广抓手,上至人民新华央视,下至草野公众自媒,口诛笔伐。硬生生把一个开始不是慈善募捐的事情,强扭成了慈善事件,真正明白的人会哑然失笑。罗尔,从一开始就没募捐,性质是打赏,类似台上唱得好丢俩银元。
倒好,平台为吸引流量,把事情搞大,超过打赏定额。看到有司变脸,立即停止并原路返回打赏款。公众更是哗然,以为罗尔是个骗子,靠文笔忽悠大家的善良。实际上,很多大家以为的善良不一定就是善良,压根架不住自己的盲从,结果也往往与善良背道而驰。
因此,罗尔成了慈善法颁布后祭旗的事件主角,而真正研究慈善的人都明白,这压根就和慈善法不搭嘎。真正冲击慈善生态,瓦解慈善法权威的,正是陈岚这类人和其挖空心思挂靠的基金们。显然,只谴责陈岚毫无作用,她反倒觉得是增加影响力,扩大转化值。要关注的是下面一些点。
一是慈善监督。陈岚长期如此,募集1000万以上的善款,没有公布任何支出信息。民政部门监管缺位,对于其挂靠基金的年审怎么做的?或者怎么过的?最基本的捐款收支透明和公开义务都不履行,这样的机构却大行其道,行政监管形同虚设,慈善法执行同样丧失权威。
二是募捐项目。陈岚挂靠的基金会,对陈岚主导的各类捐助项目,有无尽到审查和监督义务。需要厘清陈岚挂靠基金会的管理费是否收取、收取多少的问题;也需要厘清陈岚发起捐助项目合作方是否与其存在关联输送的问题;还需要厘清陈岚近些年究竟通过该基金做了多少捐助项目的问题。
三是议题炒作。陈岚的成功,前端是慈善之名,后端是利益之门。嫁接这两者的桥梁是媒介工具。使用这一工具的方法是炒作话题。炒作话题的抓手就是求助者。也即,炒作苦难,销售求助,是陈岚一直的盈利模式。
前两项,需要民政部门出手尽职。后一项,则需要网信部门出手惩治。按照慈善法的条款,陈岚挂靠的基金年审都应该过不了了,而对于之前的善款收支进行审计,陈岚恐怕坐牢的风险也是有的。按照《网络安全法》以及信息传播条例等法律法规,陈岚的肆意妄为,对公众形成极大的负面导向,对公序良俗造成极大的破坏,全网封禁也不为过。
我支持王志安追根究底,陈岚这样子搞法,只要一动真格的监督和执法,很快会打回原形。当然,陈岚的助拳者也不乏其人,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做慈善更好的挡箭牌,没看到袁立就躲在这个牌坊后面各种表演么?惩治陈岚,必然会有妖风四起,顺藤摸瓜一并的埋了完事。
做了多年的慈善实践和慈善研究,为了混口饭转入幕后。对于国内慈善生态的问题,一直十分关注也徒唤奈何!陈岚们之所以能如此猖獗,视求助对象如草芥,却扮自身如圣母,并可屡屡得逞于公众平台,根源是慈善生态整体的病态,其次则是慈善法律的落实真空,最后才是个人牟利的不择手段。
好在大家现在看得多了,也分得清了,那就一起瓦解之,少一个陈岚等于救了更多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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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分斋,本名孙国瑜。专注于网络研究、公共信息安全管理。
著有《中国网络通史(上下卷12册)》,《网络大破解》(6册)。主持网络评论节目《网眼八分斋》、《舆情观察室》、《网络大破解》。湖北省意识形态建设研究院研究员,深圳市作家协会会员,深圳市媒体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新阶联主席助理,广东省新阶联发起人、常务理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点亮心光社工中心发起人、理事,深圳市工商联第七届执委。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香港卫视、深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特约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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