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差点背锅,多亏做了这件事……
希望青年医生能够重视病历的规范书写,掌握好这项基本功,是对病人负责,也能保护到自己。
作者 | 杨进刚
来源 | 医学界
前段时间,成都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因病历书写不规范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病历书写是临床医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功,但我国的临床医生特别是年轻医生,需要在这方面做出较大改进。
先举个栗子,给大家讲讲记病历的重要性~
我在心内科曾遇到一件事,家属很不理解。
有位病人,当天做完心脏支架术后,晚上10点多,发生恶心、呕吐,家属找到了我。支架术后恶心呕吐可能有很多原因,也可能意味着很严重的情况。
我赶忙去问病人,具体有哪些不适。病人表示他觉得恶心、想吐。我再问他有没有头晕、头痛、胸口痛、手麻之类的症状,病人全部否认了,说只是胃不舒服。
这种情况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于是我依据常规查体,做了心电图、抽血化验,随后就离开了。但当时家属并不在场。
谁料,夜里2点多,家属又找来了,说病人“怎么叫都不醒”。
这明显是意识出了问题,我当即怀疑他发生了脑出血,并得到了CT证实。脑出血的发生与支架术后常规应用的抗凝药有关。
家属打算投诉,他认为我没有去看病人。但我在病历上记录了我的这次诊疗过程,包括询问脑卒中相关的情况,以及心电图的记录。家属也没有找到毛病。
因为单纯恶心呕吐,而缺乏其他证据证实可能存在脑血管意外时,没有做脑CT的指征。
对待可能存在潜在致命性疾病的患者,有句话说得好,“宁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多长个心眼没有坏处。
病历的重要性非同小可,因为它不仅是是医务人员记录诊疗活动的医疗档案,也是处理医疗纠纷最直接、最重要的书面证据。
我们先说说怎样在写病历过程中做好自我保护。
作为一名心内科医生,漏诊或误诊可能会给病人造成致命的后果,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或恶性心律失常等疾病。
那漏诊是否都是医生的责任呢?当然不是,若是这样的话,很多医生就得下岗了。
人体十分复杂,医生不是神仙,不可能做到完全没有漏诊和误诊。
台湾曾总结过与心梗漏诊或误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多数心脏科和急诊科的医生能赢,但其他科医生有1/4败诉。
如果发生漏诊,判断医生是否有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临床诊疗过程是否规范。怎么体现呢?就是病历记录是否准确,尤其是,针对威胁生命潜在疾病的鉴别诊断,是否进行了问诊和相应处理。
漏诊和误诊最常见,也最危险的就是急性心梗了。因为有些心梗患者症状非常不典型,特别是部分老年人或糖尿病人,常缺乏胸闷、胸痛等常规表现,而是表现为牙疼、胃疼、肩膀疼。
有的研究中,高达5%的心梗被漏诊或延迟诊断。美国估计,在急诊科就诊的胸痛患者中,一年有2.4万心梗患者被放回家,也就是被漏诊。
中国也不时有腹痛患者误诊,最后被发现是心梗的例子。因此在病历书写时尤其要注意这些疼痛部位不典型,但有可能是致命性疾病的鉴别诊断。比如,腹痛、肩痛或牙痛患者是否有心脏病的蛛丝马迹,是否要进行心电图检查。
其次说说主诉。主诉是病历的开始,虽然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也会暴露出很多问题。对主诉把握准确、分析得当,可以确定问题的关键,并排除无关情况。
病人的主诉和现病史可能包含很多内容。一位病人,同时有头晕、恶心、心悸、胸闷、乏力等症状,主诉和现病史怎么记?这种情况下,建议大家抓主线,不要胡子眉毛一把抓!
我见过一些医生的主诉和现病史,记了很多内容,但没有主线,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这名医生怀疑这个病人得了什么病,也没有针对性鉴别诊断的病史询问。
写病历实际上是一个锻炼临床思维的过程。
如果患者以胸痛、心慌和出汗就诊,是一位60多岁的男子,医生应首先怀疑冠心病,针对冠心病的问诊和病历就应以胸痛为主要描写部分,其他症状作为伴随症状,这样便突出了重点。
同样以胸痛、心慌和出汗就诊,但是一位30岁左右女性,冠心病可能性较低的话,怀疑存在精神心理方面的问题,主诉写法也就不一样啦。描述上不妨以更多的笔墨来写心慌、失眠多梦等情况,把胸痛当作伴随症状。
当然,冠心病也是作为鉴别诊断的内容。
例如,有位病人就诊时说自己只是牙疼,作为医生,就需要想到牙疼也可能是急性心梗的症状之一。这种情况下,将主诉记录为牙疼是没问题的,但在写现病史时,就要考虑牙疼以外是否有心脏病迹象,进行鉴别诊断。
针对可能的疾病进行鉴别诊断时,患者没有的症状也需要记录。以我遇到的病人为例,他有恶心、呕吐等症状,但在问病史的时候,一定要针对性询问并记录,是否有头晕头痛和四肢活动的问题。
医生必须详细询问和记录,因为病人并不清楚什么症状可能提示其有严重的问题,也不知道什么叫鉴别诊断。
再比如,对于就诊其他科的病人,胸痛算是伴随症状,但非心脏科医生最好也要记录具体疼痛部位、诱因、持续时间、怎样会缓解,有无出汗、放射痛等伴随症状。
心梗是一个比较容易被误诊和漏诊的疾病。我们牵头的中国心梗注册研究发现,每40例心梗就有一人表现为上腹痛、100例心梗会有一人表现为牙和下颌疼痛等。
有一项尸检研究发现,在心肌梗死漏诊的病人中,症状不典型和没有考虑到心肌梗死为可能诊断,是两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病历应该言简意赅,重要的内容不漏,不重要的内容不写。什么是重要的内容?有了怀疑的疾病,才能进行针对性的询问病史、体检和进一步的检查,否则就是一头雾水。
- 完 -
更多阅读
投稿邮箱 | yxjtougao@126.com
商务合作 | 021-58545118
参加《医学界》读者调研
赢取精美小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