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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入民法典,二手房交易注意了!
1、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6、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