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环保关注】第六期:群众举报的中卫3起环保问题,中卫市委、政府如何查处的?邀请大家一起监督!

2016-08-05 居家中卫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

举报投诉电话:0951-8550467 

 受理时间:每日8时至20时,节假日不休息

邮箱: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099号邮箱

督察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8月12日


 中共中卫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事项查处情况的通报

 第六期


         现将第六期3件(受理件编号为中央督察组转办清单编号)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第 21号第252号受理件

  一、举报投诉内容 

  沙坡头区永康镇刘湾村南边有4-5家砂场存在扬尘污染、洗砂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附近沟渠农民田地、曾多次向乡政府、镇政府反映未见效果。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委、政府 

  责任人员:王学军   童刚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沙坡头区永康镇刘湾村附件共有5家洗砂场,其中阴洞梁沟4家1家,具体情况如下: 

  .周承军(即转办清单中提到的周成军)。法人周承军,,占地面积0.0125平方公里,年产5万吨。2009年5月建设运行,2009年、2010年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有效期为1年的采矿许可证,2012年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2015年10月10日到期)。2012年与莫吉业在市水务局共同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 

  2.中卫市鹏鑫洋工贸有限公司。法人杨万佳,占地面积0.0233平方公里,年产5万吨。1998年1月建设运行,1998年1年;2009年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1年;2009年4月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中卫市永康镇阴洞梁沟杨万佳砂场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09年7月。2015年11月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有效期3年。 

  3.中卫市顺开工贸有限公司。法人杨勇,无工商营业执照,占地面积0.0069平方公里,年产水洗砂5万吨。2010年由徐志慧承办,2012年由杨勇接手经营。2015年3月9日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9日。 

  4.中卫市砂场。经营人张立玉,目前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 

  以上四家洗砂场位于阴洞梁沟。 

  5.中卫市鍙(hù)锦 启旱砂销售有限公司。法人徐玉龙,占地面积0.0292平方公里,年产水洗砂22万吨。2005年11月由徐怀义承办,2014年4月交给其儿子徐玉龙经营。2013年2月25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23年2月24日。2015年11月10日在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0日。此砂场位于马家庄沟。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5家正在运行的砂场不同程度存在扬尘污染的问题。主要为拉砂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碾压卷起的尘土污染。针对此问题,沙坡头区永康镇采取了一定措施,于2015年组织5家砂场硬化了运沙道路一条,配备了30m?洒水车辆,要求拉砂车辆用篷布全部遮盖。但从现场调查情况看,场区内及未硬化道路仍存在扬尘现象,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关于“”问题 

  经调查发现,周承军砂场建有沉淀池,洗沙废水经沉淀后从铺设的地下输水管道排入自己的鱼池中;其余4家砂场均将废水直接排入泄洪沟内。砂场地势均低于周边农田,不具备向周边农田排放废水的条件,现场核查时也未发现废水排放至附近沟渠、农民田地的情况。 

  (三)查处整改情况 

  1.立即关停在山洪沟道内进行采砂作业的所有企业,责令5家砂场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建在行洪沟内的所有洗砂设备及附属建筑物全部拆除,将行洪沟内堆积的废料全部清理,限期疏通行洪沟道。 

  2.由沙坡头区负责,市国土、水务、环保等部门配合,对沙坡头区南山台北山范围行洪沟内采矿、洗砂的企业进行统一排查整顿,对存在环保、安全问题及无证违规企业一律关停。同时加强对证照齐全、无违法行为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责令5家砂场尽快办理采矿许可证及环评手续。在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经环保验收达标后,严格限定在行政许可范围内生产。责令各砂场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照环评要求严格加强日常生产管理,采取硬化拉运道路、配备洒水车和保洁人员等措施,避免扬尘污染。 

   4.由沙坡头区负责,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排洪沟道的管理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确保山洪沟内不发生私采滥挖的非法违法行为。 

 

第22号  (第253号受理件)

  一、举报投诉内容 

  沙坡头区永康镇徐庄民丰有机肥厂,鸡粪乱堆乱放,产生臭气,影响居民生活。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委、政府 

  责任人员:王学军   童刚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徐庄民丰有机肥厂”实为永康镇永南村民丰有机肥厂。该厂建于2003年,位于永康镇永南村向南180米处,主要以鸡粪为主要原料生产加工有机肥,于2014年11月10日取得了中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L7581989-X)。鉴于高温烘干造肥工艺污染物排放量高、能源消耗大、肥效差的缺点,该厂于2015年4月实施了以露天场地堆肥为主要工艺的工程改造(该项目为国家及自治区鼓励类项目),利用粪便进行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配料→搅拌→发酵→筛选→自然风干→成品→包装,年产有机肥16000吨。2015年2月3日,永康镇民丰有机肥厂与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合同》,并于3月编制完成《中卫市永康镇民丰有机肥厂年产16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4月14日,中卫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中卫市永康镇民丰有机肥厂年产16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保批复》(卫环函[2015]131号);2015年6月3日,中卫市产品质量与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对永康民丰有机肥料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显示样品状态完好;2015年6月4日,取得中卫市市场监督局颁发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卫标登字[2015]5号),有效期截止2018年6月3日;2015年7月9日,取得中卫市产品质量与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鉴定证书》(检力字第[2015]JXC008号)。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关于“鸡粪乱堆乱倒”的问题 

  调查小组通过调阅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中卫市永康镇民丰有机肥厂年产16000t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告表》第3页注明:“主体工程项目内容中的堆肥场由露天场地、翻堆机、搅拌粉碎机组成”,“储运工程项目内容中的原料堆场由露天场地组成”。根据《报告表》规定,该企业将动物粪便露天堆放属于生产有机肥的正常工艺。 

  2.关于“产生臭气”的问题 

  现场确实存在臭气,主要来源为该厂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挥发出的气味。《报告表》中明确要求,为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恶臭气体,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在堆垛中加入一定量的秸杆,加大空气的流通,使氧气进入堆垛内部,使堆垛转为好氧状态,减少氨的产生;(2)在堆粪场的堆垛上喷洒除臭剂,除臭剂中的香气物质遮蔽粪便的恶臭,两者气味混合相互抵消,从而减轻恶臭的刺激;(3)在堆肥场的堆垛上定期喷洒药物,以防止蚊蝇滋生影响周边环境;(4)项目周围地势开阔,经过扩散后,本项目边界氨浓度≤1.5 mg/m3、硫化氢浓度≤0.06 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实地查看,企业购货凭证不齐全,畜禽粪便除臭剂、糠醛渣、腐植酸钠添加情况无记录,对《报告表》中明确规定的措施实施不到位。 

  (三)查处整改情况 

  1.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责令永康镇民丰有机肥厂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明确的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2)责令永康镇民丰有机肥厂加强日常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认真落实添加秸秆、除臭剂等除臭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空气的污染。同时要拓展生产场地硬化区域,在铺设黏土砖的区域铺装防渗膜,新建导流沟口并增设沉淀池或滤液罐,防止渗滤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责令永康镇民丰有机肥厂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特别是采购凭证、喷洒记录、投入剂量、作业人员、作业时间等信息必须记录在册、登记清晰,随时接受督查检查。 

  (4)鉴于目前沙坡头区鸡饲养量达400万只(主要分布在永康镇、宣和镇),关停有机肥厂有可能造成大面积畜禽粪便面源污染和养殖户情绪不稳定等情况,建议由企业采取边生产、边整改的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加强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1)由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民丰有机肥厂加强企业日常管理,并在3个月内将以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由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督促永康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检查执法长效机制,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环保部门依据《环评报告表》中的规范和要求,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第23件(第254号受理件 )

  一、举报投诉内容 

  沙坡头区宣和镇旧营村七星渠水管所附近鸡粪厂产生刺鼻臭味。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委、政府 

  责任人员:王学军   童刚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沙坡头区宣和镇旧营村七星渠水管所附近共有2家有机肥公司,分别为中卫宁赛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和中卫市丰硕生物肥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位于宣和镇旧营村六队七星渠北侧,前身均为雷林有机肥厂。雷林有机肥厂建于2005年,主要通过高温烘干造肥工艺生产以鸡粪为主要原料的长效有机肥,2005年4月19日,取得了中卫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5-008号)。鉴于高温烘干造肥工艺污染物排放量高、能源消耗大、肥效差的缺点,雷林有机肥厂于2013年开始实施改扩建,将原厂一分为二,先后注册了中卫宁赛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和中卫市丰硕生物肥有限公司,并在原址实施以露天好氧堆肥为主要工艺的工程改造项目(该项目为国家及自治区鼓励类项目)。目前,两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均为:原料→掺混→加菌种发酵→翻堆结合→二次发酵→翻堆结合→三次发酵→造粒→低温烘干→分级筛选→成品,中卫宁赛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有机肥1.2万吨,中卫市丰硕生物肥有限公司年产有机肥1万吨。 

  2015年1月,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中卫市丰硕生物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中卫宁赛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2月4日,中卫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下达批复;2015年4月23日,《中卫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卫工信备案〔2015〕35号)同意中卫市丰硕生物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有机肥项目备案。2015年8月20日,《关于中卫市力源丰等4家有机肥生产企业用地的批复》(卫政土批字〔2015〕113号)对两公司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1.关于“中卫市丰硕生物肥厂有刺鼻臭味”问题 

  调查组通过调阅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中卫市丰硕生物肥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告表》第4、5页注明:“主体工程项目内容中的堆肥场由露天场地、翻堆机、皮带运输机组成”,“储运工程项目内容中的原料堆场由露天场地组成”。根据《报告表》规定,该厂将动物粪便露天堆放属于生产有机肥的正常工艺。 

  为减少恶臭气体产生,《报告表》明确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以下措施:(1)在堆垛中加入一定量的秸杆,加大空气的流通,使氧气进入堆垛内部,使堆垛转为好氧状态,减少氨的产生;(2)Rw酵素剂中的真菌、细菌、丝状菌、酵母菌有明显的除臭效果,同时在堆垛中加入草木灰,增加碳源物质使氨充分被微生物吸收,可有效减少发酵过程中的恶臭;(3)在堆肥场的堆垛上喷洒除臭剂,除臭剂中的芳香物质遮蔽粪便的恶臭,两者气味混合相互抵消,从而减轻恶臭的刺激。 

  该厂工作日志显示,自2015年3月18日-2016年7月29日期间,企业共购进秸杆粉660吨、使用660吨;平均10天使用一次除臭剂,根据记录,除臭剂每次喷洒1.5-5斤,共计喷洒112斤。 

  2.关于“中卫宁赛有机肥厂有刺鼻臭味”问题 

  调查组通过调阅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关于《中卫宁赛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了解该项目恶臭气体产生情况。该厂与相邻丰硕生物肥厂生产工艺相同,需在搅拌发酵过程中添加生物除臭剂,降低恶臭气体浓度。 

  该厂生产流程记录表显示,自2015年1月2日-2016年5月26日期间,企业平均10天采取一次除臭措施,每次喷洒酵素菌剂10-20公斤,共计喷洒970公斤。 

  因两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有关要求落实除臭措施,存在喷洒酵素菌次数少、剂量浓度较小等问题,产生的臭味影响了周边环境。 

  (三)查处整改情况 

  1.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责令中卫市丰硕生物肥有限公司和中卫宁赛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2)责令两家企业加强日常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认真落实添加秸秆、Rw酵素剂、除臭剂等除臭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空气的污染。同时要拓展生产场地硬化区域,在铺设黏土砖的区域铺装防渗膜,新建导流沟口并增设沉淀池或滤液罐,防止渗滤液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责令两家企业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尤其是新采购的秸秆、Rw酵素剂、除臭剂、灭蝇剂等采购凭证、喷洒记录、投入剂量、作业人员、作业时间等信息要记录在册、登记清晰,随时接受督查检查。 

  (4)鉴于目前沙坡头区鸡饲养量达400万只(主要分布在永康镇、宣和镇),关停有机肥厂有可能造成大面积畜禽粪便面源污染和养殖户情绪不稳定等情况,建议由企业采取边生产、边整改的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加强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1)由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两家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在3个月内将以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由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督促宣和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检查执法长效机制,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环保部门依据《环评报告表》中的规范和要求,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016年8月5日


推荐阅读

【环保关注】第五期:群众举报的中卫2起环保问题,中卫市委、政府如何查处的?邀请大家一起监督!

【环保关注】第四期:群众举报的中卫2起环保问题,中卫市委、政府如何查处的?邀请大家一起监督!

【环保关注】第三期:群众举报的中卫2起环保问题,中卫市委、政府如何查处的?邀请大家一起监督!

【环保关注】第二期:群众举报的中卫3起环保问题,中卫市委、政府如何查处的?邀请大家一起监督!


居家中卫——中卫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权威、主流 、公信 、贴近、 实用

弘扬主旋律 传递正能量 不造谣 不传谣 


你想关注中卫大事?

你想了解事件真相?

你想咨询有关政策?

你想免费发布广告?

你想倾诉心理苦闷?   就找居家中卫

你想咨询法律问题? 

你想投诉举报某人?     

你想寻人、寻物?

你想寻求其他帮助?

 

居家中卫——中卫人必选的民生服务平台

居家中卫——你的贴身服务专家、生活好帮手、良师益友


爆料热线:17709551751 微信号:1581367568

长按下面二维码—识别二维码—关注居家中卫


点击“阅读原文”可发布广告

点“写留言”进行评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