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审判54】柔远法庭的“枫桥经验”
柔远法庭的“枫桥经验”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柔远法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农村纠纷
2013年以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总体部署,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多元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诉调平台建设为载体,以创新“枫桥经验”为目标,努力构建了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指导协调和具体运作,驻镇各单位,政法部门共同参与,镇、单位、村、组、“四级联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但调联调”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依法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收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沙坡头区法院也于2015年11月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院”。
多元融合 构织一张大调解互联网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人财物流动加剧,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交通城建等城乡发展变化不可避免的衍生出了更多的矛盾纠纷。柔远法庭位于沙坡头区东北部,辖区面积731平方公里,服务柔远、东园、镇罗乡镇及美利工业园区、镇罗工业园区,回汉人口12.4万人,流动人口10万人。根据柔远法庭负责人刘琦介绍,“柔远、东园、镇罗三镇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快,美利工业园区和镇罗工业园区也已成为沙坡头区最大的两个工业园区,加上柔远法庭管辖着大量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案件类型复杂,处理难度大。近年大量的矛盾纠纷涌入法庭,该法庭案件受理数从2010年的不足110件迅速上升到去年的近400件。”
面对案件激增,法庭办案警力不足,工作压力大等现实困难,柔远法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领导的纠纷多元解决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坚持综治维稳工作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实施,法庭通过驻法庭调解室统一受理所有矛盾纠纷,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引导进入不同渠道解决,并通过司法处理模式听取意见,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让群众不跑冤枉路,不找领导,就地办案,现场解决,形成了政法单位积极配合,辖区各单位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构织了一张经纬分明、脉络清晰的大调解“互联网”。
“如今,老百姓有事直接来法庭找法官和调解员,办事省钱又省时,咱心里也踏实!”这是一位港菜种植基地打工的农妇,在法官和调解员在半天内、零费用帮助她要回了1万余元工资后发出的感慨。
整合资源 搭建两个平台互联互动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要义是调处主体多元、调处体系融合,使群众调处矛盾纠纷又地方说理、有人评理、有规范处理,逐步建立完善一套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场议事、有钱办事的社会矛盾调处新机制,变过去法院一家“单打独斗”为综治政法部门“齐上阵”。
整合各方面力量资源,让群众有地方说理。针对过去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的问题,柔远法庭依托柔远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社会舆情研判指挥中心两个工作平台,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引入调解员驻点办公。辖区所有矛盾纠纷均由法庭人民调解室统一受理,并由法庭确定专人担任调解指导员,指导调解员直接调处矛盾,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法庭人民调解室无法解决的非诉矛盾纠纷,则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引导进入不同渠道解决,法庭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协助做好调解工作,从而形成了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分流体系,实现群众的急事难事烦心事、时时有人问,劝和调解息诉、时时有人管。
配强调解人员队伍,让专业人士评理。柔远法庭通过乡镇与辖区村干部结合,在全镇建立了13各村调委会、5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116各队调解小组、6各驻柔单位调解小组,择优聘任了42名镇村专职调解员,5名专业律师工作者,213名兼职调解员,建立起了由村队“一岗多责”法律明白人和老党员、老干部、退休法律工作者、退休教师等260名民间调解能手组成的一支专兼结合的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他们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调解的特点,“让懂行的人干难干的事,让会干事的人把事情干明白”。
理顺诉调衔接流程,让大调解流畅运转。柔远法庭矛盾纠纷诉前引导分流列入立案前流程,对于群众如何选择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人民调解转为诉讼程序,诉讼过程中邀请调解等一系列问题制定详细的程序流程,规范对接程序,实现无缝对接。法庭人民调解室还兼有一下职能:组织联合调解,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人民调解定期培训、办理司法确认、追踪评查纠纷处理情况等。
同心协力 各部门齐上阵消除纠纷
为确保“大调解“机制顺利运行,大调解机制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出台了《柔远镇”大调解“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分级分类研判标准暂行办法》《柔远镇“大调解”机制矛盾纠纷四级;联调“十统一”工作流程暂行规定》《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移送指派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为大调解工作制定了一套流畅的工作流程,实行一条龙对接,一站式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运行机制。在开展队(村小组)调解小组、村调委会、驻柔单位行业调解小组、镇联合调解室四级联调的基础上,柔远法庭根据法庭下辖柔远、东园、镇罗三大乡镇的实际情况,打破行政区域舒服,积极与毗邻县、乡协商,全面开展联合调解矛盾纠纷工作,联手解决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真正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和睦、治安良好、群众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
今年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从“大调解”工作机制入手。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调解员培训等方面积极实践,努力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提升司法推动社会调解力量化解纠纷的能力,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柔远法庭运用“大调解”工作机制已成功化解挂牌督办案件8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32件,平均每年成功调解一般性矛盾纠纷200余件。2013年以来,柔远法庭共审理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677件,调解结案523件,撤诉46件,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84%,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和解率70%,所结案件时间三年零上访,辖区各类信访和重大疑难案件下降70%,镇村两级各类矛盾纠纷下降40%,治安刑事案件下降20%,法庭案多人少矛盾得到缓解。仅今年1-9月份,柔远法庭已受理各类案件250件,审结159件、执结65件,结案率为86%。期间,柔远法院委托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60件,收到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回函50件,其中达成协议38件,法庭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予以确认30件,为当事人节约各种费用6.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8.6万元。
今年6月,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鲍焕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陈加先,市政协副主席施润云,沙坡头区委书记等140名领导参加了中卫市改革和加强综治大调解工作现场会,并现场观摩了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法庭驻法庭调解室,柔远法庭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及创立的联合调解室得到了观摩人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卫市沙坡头区区委书记王学军提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柔远法庭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及创立的联合调解室,使得人民满意,上级领导认同,希望能在全沙坡头区推广这项工作。”(黄滢)
中卫中院组织干警参加
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义务劳动活动
10月12日,中卫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效恩同志带领30余名干警到东园镇郭滩片区柔石路西南5#农沟,参加市委、政府组织的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义务劳动。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应对气候不确定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缓解农业用水矛盾、稳定农业生产劳动有重大意义。中卫中院在案件受理数持续大幅上升、审判任务繁重、审判态势严峻的情况下,克服审判工作与义务劳动的矛盾,响应市委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号召,抽调干警参加义务劳动。劳动中,院领导身先士卒,奋勇当先,干劲十足,起到了很到的带头作用。干警们清沟挖渠,平田整地,各个环节衔接有序,配合默契,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留,充分发挥了团结、互助、友爱的精神。经过干警们的挥汗奋战,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此次劳动任务,清理沟渠329米。
“此次义务劳动不仅为扎实推进我市今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更增强了我院干警齐心协力,奋勇争先的凝聚精神,我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该院干警小方如是说。
再部署 再动员 再发力
中卫中院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入全面冲刺阶段
近日,中卫中院按照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工作标准和要求,专门制定《中卫中院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验收阶段实施方案》,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进入全面冲刺阶段。
一是强化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组织领导。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综合治理、精神文明、依法治理、保密、扶贫工作、计划生育等多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院长尹效恩同志对迎接自治区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全面宣传动员全院各部门干警积极投身于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同时,明确常务副院长高立柱同志为此次验收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安排、协调自治区文明单位验收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原则,做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齐头并进、同抓共管。二是认真做好自治区文明单位考核验收自查工作。投入专项资金,制作文明单位创建宣传片、宣传展板、遵德守礼指示牌,打造文化办公场所。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庭室创建、文明窗口创建、“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道德讲堂、道德风尚建设、读书学习等活动,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同时,加强全院卫生保洁和执勤安检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文明单位窗口形象。三是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照自治区文明单位考核验收标准和考评内容,将创建工作细化为组织领导、信息宣传、学习型单位建设、文化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司法公开、诚信制度化建设等十五项任务,一一确定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要求责任部门对创建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归类存档,确保资料归档齐全,规范有序。
今年以来,中卫中院在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从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加大文化建设、投身公益事业、强化本职工作五个方面入手,积极开展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干警文明程度、提升法院队伍素质、转变法院整体形象,提高法院审判执行质效,为推进依法治市和建设美丽中卫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推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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