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卫一男子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其父亲为“捞人”又被骗...

居家中卫 2022-04-25

马某某,男,1972年,现住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0月30日被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2月4日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网络图片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月20日,刘某甲儿子刘某乙因涉嫌强奸罪被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刑事拘留。刘某甲经他人介绍找到被告人马某某,马某某谎称其在公安机关认识人能够将刘某乙从看守所放出,并向刘某甲索要5万元钱。后刘某乙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刘某甲遂要求马某某退钱,马某某以钱送给他人办事为由拒不退还。
经刘某甲多次催要,2017年年底马某某分两次退还刘某甲2万元现金,并谎称继续向办事人要钱。2020年1月份刘某乙刑满释放后,刘某甲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2月11日,马某某亲属退还刘某甲现金3万元,并赔偿损失0.2万元,刘某甲对马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七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信息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声明:本平台为新闻平台,除原创内容外,推送稿件文字、图片及视频均来源于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来源标注错误或者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