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靠山吃山,
利用现有的资源来谋求生活,
这原本是值得鼓励的,
但如果在生产过程中超越了法律的界限,
那可就是违法行为了。
没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
滥伐、非法运输挨野了!
日前,浦北县四名男子分别因“滥伐、非法运输”林木被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翁某华、翁某龙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非法运输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叶某、吴某罚金5000元和3000元,四人当庭认罪伏法,纷纷表示后悔不已。
嫌疑人指认现场
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至2018年8月,浦北县森林公安局接举报对一起滥伐林木案进行侦查。经查,从2017年4月份开始,翁某华、翁某龙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张黄镇江背村委辖区范围内多点采伐速生桉林木,无证伐林木蓄积共计90.3立方米。但是两人以为事过境迁,对滥伐林木一事拒不承认,办案民警从蛛丝马迹中逐渐剥开了嫌疑人犯罪的面纱,在大量的事实与证据面前,嫌疑人不得不全盘托出,交代了全部的作案过程。
货车司机指认现场
民警在该滥伐林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发现叶某、吴某二人有涉嫌非法运输滥伐林木罪嫌疑,随即顺藤摸瓜对二人展开调查。经查发现,叶某、吴某为赚取几十块的蝇头小利,在明知道翁某华、翁某龙委托承运的林木为滥伐所得的情况下,仍不惜冒险承运滥伐的林木进行出售,殊不知其罪行被公安局机关识破,得不偿失被判处几千元的罚金。公安机关在对两人涉嫌非法运输滥伐林木犯罪侦查期间,二人认为其就为了一点运费运输林木,没有构成犯罪,还攻守同盟,拒不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但他们实为长期从事木材运输的司机,其所辩解理由法院不予采纳,并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认罪伏法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都因自身罪行,
接受了法律相应的制裁。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
赚钱要依法依规,
要学会“算账”,赚“明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