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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超:从九个角度谈做律师(八)| 律师应达到的八项标准

2017-09-21 道可特新闻 道可特法视界

很多客户把选择律师当做一项投资行为,律师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行业口碑都是影响客户选择律师的重要因素。从律师长远发展角度看,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养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基石;从行业发展角度看,除了优秀的专业素养,律师在行业的贡献和影响力同样是考量一个律师发展前景的标尺。要想实现既定的职业规划,律师必须具备这一行业要求的各项标准。我们将从以下八方面切入,讨论律师应该达到的具体标准。

一、形式标准:规范化、行业化、现代化

规范化不仅是律师工作的习惯,也是律师工作的基本标准。律师服务的规范化贯穿律师代理一个案件的始终。在接受客户委托 32 29472 32 9625 0 0 4224 0 0:00:06 0:00:02 0:00:04 4225前,律师及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利益冲突查证。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从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开始,律师就要注意保存完整的业务工作记录,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它法律文件,原则上不持有客户的原件;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律师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不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隐私等其他信息。

行业化是指律师的行为符合律师的行业身份。从微观上看,律师出具的文件应当让客户有较高的辨识度,除此之外,律师不仅应该在做案子过程中符合标准,更应该在行业活动中承担律师的责任,彰显律师担当,这并非是空话,而是衡量律师格局与情怀的标尺。

现代手段和现代标准是律师工作的必要装饰。互联网的冲击使律师的工作越来越离不开互联网和大数据,一些法律检索和诉讼可视化的软件也应运而生,熟练运用电子办公程序已经成为律师日常工作的标配,律师如借助这些现代手段辅助工作将会带给客户耳目一新的体验。

二、内容标准:有事实、有问题、有方案、有建议

律师从当事人处了解案件事实,应当保证事实清楚、全面、真实和及时。因为如果事实不清楚,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那么在法庭上也无法说服法官。同时,律师在向当事人了解案情时,不仅要善于倾听,还要善于发问,做到问题准确、清楚、全面以及中肯。律师向当事人发问是一门技巧性的工作,一方面可以替当事人梳理事实脉络,还原当事人遗漏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可以适当阻止当事人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陈述,节约宝贵的时间。

在了解完案件基础事实,掌握案情发展脉络之后,律师需要根据实际要求,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选择最有利于实现当事人目的的方法,为当事人出具清晰可行、全面专业的解决方案。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为客户出具的方案一定要专业且具有可行性。

除方案之外,律师还应为客户提供明确、客观、负责任的、可选择的建议。律师的建议是建立在律师对案件事实进行独立思考与分析判断的基础之上,不以客户意志为转移,具有客观性,但是又要给予客户一定的选择余地,避免对客户造成一种非选不可的压迫感。

三、专业标准:清晰、正确、全面

所谓清晰,是指律师出具的文件、做出的阐述不存在歧义、空白、交叉之处。所谓正确,是指律师出具的文件不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等明显的错误,不能存在引用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导致的前后矛盾,更不能存在虚假的陈述。所谓全面,是指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不存在缺失、极端以及死角,全方位考虑到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做好相应防范。

比如,律师在为企业客户提供劳动关系法律事务的服务时,应当全面地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设计并撰写劳动合同;指导企业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变更以及续订等用工行为;审查并修改企业招聘、签约、入职、在职及离职等相关HR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拟定、修改、表决及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实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协助企业制作《员工手册》以规范劳动关系,针对企业出现的劳动争议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及建议。

只有在工作过程中达到清晰、正确、全面的标准,才能保证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返工和无用之功。

四、质量标准:能够满足客户的正当诉求

质量标准是律师服务客户的根本,也是律师赢取市场的根本。高质量的律师服务,能帮助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树立良好的业务口碑,从而获得持续案源。质量不仅仅是表面的文章,更多的是实质的方案和结果。判断律师服务质量的好坏体现在:是否为客户解决了关键的问题、是否满足了客户的正当诉求、是否实现了价值对等。

行业中口碑好的、受尊敬的、客户资源多的大律师,他们成功的普遍规律是在某个专业领域拥有几乎是无懈可击的专业能力,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一定会受到客户、法官乃至同行的认可。这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在日常执业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不断提高,随着案件的增多和经验的不断积累,对此类案件的规律认识的越来越清楚,操作流程与技巧也越来越精通,因此服务质量会在量变中实现质变,逐渐树立起在该领域案件中的行业地位。

何为客户的正当诉求呢?我认为,应以未突破法律限度、未突破协议约定、未突破合理范畴这三个方面进行衡量。比如说,如果客户明明不具备上市的条件,却要律师为其出具支持其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这就不是一个正当的诉求。律师在执业中应该准确分辨客户的诉求是否正当,这也是判断律师专业能力和执业素养的重要标准。

五、效率标准:在合理程度内完成,在客户需要之前

律师的工作极具时效性,有时候完成就意味着合格,甚至是优秀;同时律师的工作专同样具有失效性,有的时候完成意味着失控,甚至是失效。如何保证时效性,避免失效,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掌控并把握合理的程度。所谓合理的程度,是指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范围、合理的标准。

此外,律师还需要准确把握客户的需求,在客户需要之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有时,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就意味着一种高效。同层次的律所、同层次的律师,在专业水平上基本差不太多,此种情况下,给客户的服务体验就异常重要,而服务体验之一便是律师的响应速度。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首先会让客户感受到律师对这件事的责任感;其次,可以让客户安心,稳定客户情绪;再次,会让客户觉得自己很重要,律师确实把客户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处理,这些细节也是培育长期合作客户的一方面。

六、行业标准: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力争代表行业

何为行业平均水平?是指行业公认的标准以及操作惯例,还有行业协会制定的规范指引,以及行业内的一些典型案例。比如,全国律协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企业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的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而制定的《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这份《指引》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并购中从法律上发现风险、判断风险、评估风险的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成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这就是行业的平均水平。行业平均水平是客观存在的,并且随着律师法律服务实践的发展在逐年提升,只是有时候律师很少注意到行业的平均水平,因此也很难找到提升的标准和底线。

那么又如何力争代表行业呢?我们可以通过积累大量案例、引领服务水平、成为某法律服务行业领军人物、提出执业标准的方法实现代表行业。随着律师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突出优秀代表涌现,并对行业一点一滴产生影响。虽然代表行业看起来很难,但如果用心并且坚持就是可能的。在这里,也希望我们律师同行要放大视野和格局,更多关注行业的发展,有时候不是你做不到,而是你没有下决心去做。

七、社会标准:得到社会认可,融入社会规则

前面的文章中我们提到过,律师是一种社会性极强的系统性工作,律师这一职业本身就具有极强的社会性。作为社会的活跃因子,我们应该力争做到:律师的政治、经济地位得到社会认可、执业形象得到社会认可、法律服务理念得到社会认可、法律服务实践行为得到社会认可、办案手段得到社会认可、办案过程和结果均得到社会的认可。只有全面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律师的作用,这也是律师应该达到的社会标准之一。

除了融入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社会标准之外,律师还应当充分融入社会规则之中。所谓的社会规则是指,融入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人际、道德、伦理、竞争等一系列规则。社会规则是为所有社会群体所公认并遵守的法则,无论在日常工作还是社会行为中,律师都应该全面融入社会规则。

八、国际标准:能与国际同行和国际社会正常对接

中国的对外交流日益深入,我国一些法律机构和法律工作者也积极走出国门,与国际上优秀的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展开了深入的交流和合作。可以说,国际化已经成为我国法律行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必经之路。律师同样也要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了解国外优秀律所的管理经验和执业标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批判吸收,结合我国国情,推动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事业的健康发展。

从律师角度看,首先,律师个体应该与和国际同行进行对接,具体体现在语言、理念和标准三大方面。律师应当具有国际化视角,提升自己的外语能力,拓展视野,争取并促进和国际同行实现深层次的沟通和融合。

其次,要能和国际社会对接,具体体现在信息、文化和模式方面的对接。这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要求律师不仅要熟悉国外法律行业的发展情况,同时要了解并深入体会国外的社会文化、风土人情、运行模式等需要长期体会和思考的因素。

在执业和管理过程中,我简要总结了律师应当达到的八项标准,当然这些只是对律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的要求,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发展形势下,律师更应对市场保持敏锐,根据新形势不断更新标准,从各方面全面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成为一名得到客户尊敬、社会认可的优秀律师。

根据刘光超律师在北京律协阳光小班演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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