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解读 | 企业海外经营与合规管理指引
■ 道可特法视界第1204篇原创文章
合规管理往往决定了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的成败,是突出问题,也因此是近年来相关管理部门的重大关注。我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下称“发改委”)早在2017年7月5日就公布《企业海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以下称“该《指引》”)意见征求稿,终于在2018年12月29日正式发布。该《指引》是发改委联合外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资委”)、外汇局、全国工商联共同制定,供企业参考。
1. 中国走出去是全球化背景下的一股浪潮,也是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目前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和法律环境更加复杂,国际贸易摩擦不断,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一些国家对外来投资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和监管,也带来了更多的合规和风险管理要求。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对外投资发展报告》(2018年),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仅在2017年,全球出台了18项旨在对投资进行限制和加强监管的政策措施,这些限制大多以国家安全和战略性资产保护为名展开,其中就包括美国通过的《2017年外商投资风险审核现代法案》(FIRRMA)。美国2018年11月启动该法案试点项目,并将在2020年3月全面执行。
2. 2018年的中兴事件以及其后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拘留和被美国要求引渡一事,给管理层提出了警示。当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的法律风险充分暴露,国际合规大潮通过中外交流合作,外资企业合规实践等在中国落地生根,中国也以更开放的心态加强廉洁政府和市场经济建设,注重借鉴成熟的合规理念和实践,该《指引》的发布应是水到渠成。
3. 因此,我国有关国家机关在2018年密集发布相关合规指引,应该不是偶然。该《指引》在总则第一条明确,其参考了2018年7月1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指南》,以及有关国际合规规则。而且,该《指引》与2018年11月2日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以下称“《中央企业合规指引》”)相比,虽侧重有所不同,在对国际理念和良好实践的接纳上却如出一辙,一脉相承,又互相呼应,充分说明了国家有关部委决策层在合规管理理念以及合规保障企业行稳致远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方面有较统一的认识。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对外投资发展报告》(2018年),中国2017年度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在全球位列第二,流量位居全球第三,总体平稳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际合作已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重点。因此,加强中国企业的海外经营合规管理以保障国际合作项目的成功,更加具有重要意义。
02基础架构该《指引》与《中央企业合规指引》保持了一致的体系,对企业合规建设的基本原则、管理架构、制度制订、运行机制以及保障有系统性的安排。
1. 确立合规管理原则:独立性,适应性和全面性原则,准确和高度把握了合规管理的精髓和要求,是合规管理的“纲”和“神”。
2. 明确管理架构:在合规管理架构上,对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赋能明责,以期更正把合规事宜仅看作是合规人员工作的片面性认识。根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本《指引》发布回答记者提问中提到的,规定合规管理架构,是“倡导企业在决策、管理和执行三个层级上均明确合规责任,决策层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同时,《中央企业合规指引》还就实践中存在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打架”情况指出管理协调的基本思路,厘清彼此的分工与合作关系,增强协同和联动。
3. 制订制度和流程化:无论是全员合规行为规范,还是专项合规管理制度,以及不可忽视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对公司业务合规要求全面和充分识别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合规制度流程化促进合规落地执行。
4. 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实时追踪外部合规要求变化;建立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加强合规风险应对(恰当控制和处理);建立健全合规审查(包括合规咨询和调查)机制,强化违规问责;定期开展管理体系评审,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
5. 作好合规管理的保障: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完善考核评价、合规培训、合规汇报,以及培育和倡导言行合一的合规文化。合规文化是企业的软实力,也是企业合规健康度的综合体现和合规实施基础。
03重点关注在强调合规“全流程和全方位”的同时,该《指引》以实践中的问题为导向,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务实性。
1. 企业海外经营具体合规风险的关注点与公司所在行业及业务相关,并区分贸易,投资,承包工程,或者是日常经营而有不同侧重。实践中,作为对外经营的重要投资工具,并购重组等特定领域值得充分关注。
2. 企业应根据其经营范围,组织结构,业务模式,规模等因素量身打造适合本企业的有效合规管理制度。应特别注意流程细化和完善,如《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第十六条(二)所指“重视开展项目的合规论证和尽职调查”。对海外经营的尽职调查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尽职调查决定着具体项目是否继续推进,以及其后的交易架构,甚至整个项目的成败。实践中可以发现,不充分,不彻底的尽职调查埋藏着很多“坑”。
3. 当地法律风险和监管政策应密切跟进,采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第十六条(一)表述,即“明确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红线、底线”。对我国海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的关注是合规风险管理的必然要求。
4. 突出关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及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具体见《中央企业合规指引》,也适用于企业海外经营。特别是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大额资金管控和境外子企业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合规审查。
5.《本指引》的适用对象包括投资境外的公司,以及其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分公司和代表机构等)。建议进行母子公司一体化的合规管理和衔接,并加强母子间的信息沟通,监督和考核。
04有关建议201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如前所述几部重要的合规管理文件,以此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合规管理基本标尺和参考工具,因此2018年被业界称为合规元年。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对企业合规管理的系统和针对性指引,虽然提供了有操作性的参考作用,但约束力有限;同时,因为其基础性,也为企业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合规制度留下很大空间,并提出主管部门后期强化监管和追责的刚性需求。
鉴于有关主管机关对合规管理高度重视,将强化对企业合规工作的监管并出台更有力的惩戒机制和措施,以期督促《本指引》的落实。因此,从风险管理角度,有如下建议:
1. 企业首先进行合规体检和合规风险识别,并进一步审查,修改和完善公司内部制度,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更细化的合规制度,加强合规管理。
2. 加强合规培训,帮助管理层和员工了解合规的成功实践,培养合规意识,明确工作中的流程和合规要求,为他们合规履行工作职责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3. 与专业机构(法律,税务,资产评估等)合作,从外部获得必要和独立客观的专业支持,进行制度制订,尽职调查,交易架构,合同谈判,内部调查,劳动纠纷处理,当地法律和政府管理事宜的咨询和处理,与有关主管机构进行沟通及材料准备等。加强项目综合管理,和相关职能的协调,形成决策层、管理层、业务部门、其他职能部门与合规的良好合作和互动,是企业在境外经营需要综合把握的重要方面。
陈 凤 霞执业时间:陈律师是中国和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拥有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
业务领域:公司法律与合规、跨境投资、企业合规与法务、文化创意项目运作和知识产权保护
执业经验:陈律师对公司运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与合规问题有深入的理解和专业解决经验, 牵头建立公司内控制度,合规政策与程序,以及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公司所有境内和跨境事务和业务的法律和合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起草和审查、尽职调查、内部调查、相关咨询、有关培训和争议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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