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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研究丨徐州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中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责任分析

喻红 道可特法视界 2023-08-26

「 道可特法视界第1528篇原创文章 」


1月28日以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徐州联合调查组公布了最新的调查结果,生育八个孩子的女子原名叫“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其丈夫董某民是否涉嫌犯罪,监察机关同步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问题,相信调查组后续会继续公布进展。

目前的公开消息显示,“小花梅”是在1998年流浪时被董某民的父亲收留,后与董某民登记结婚。2021年6月以来,“小花梅”病情加重,在发病期间经常摔打东西、殴打家中老人和孩子。为防止其犯病时伤人,董某民暂时使用锁链约束其行为,精神状态稳定后便将锁链拿下。“小花梅”的遭遇令人同情,不是媒体曝光全民关注,也许至死都难有人解救她。而她的丈夫董某民是否构成犯罪呢?如果犯罪构成什么样的犯罪?这里面涉及到一系列情节的分析,部分事实尚未调查清楚,因而无法做出准确定性,导致本文多处需要假设。


01


董某民是否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如果实际情况不是媒体报道的董某民通过收留方式与“小花梅”结婚生子,而是花钱购买的,那么董某民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量刑非常低,最高刑仅为三年有期徒刑。同时,该条第六款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只要收买人不阻碍解救、不阻挠妇女跑路,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而事实上从轻减轻之后基本没有什么处罚了。
我们进行一组对比,用以判断刑法对收买人行为的处罚是畸轻还是适当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也就是说,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就可以判五年。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收购的是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濒危野生动物,可能一只就要判十年。
近几年出现的“深圳鹦鹉案”“江西鹦鹉案”“金华鹦鹉案”,多案被告在不知道所买鹦鹉(甚至是人工驯养的鹦鹉)属于濒危动物的情况下被判了刑,少的一年两载,多的一审判处五年。正因如此,罗翔教授认为“人不如鸟、人不如动物”。
借着“小花梅”这个案件,我们希望刑法第十二修正案能够实现对妇女儿童的买卖同罚,加重对收买妇女儿童犯罪的处罚力度。

02


董某民是否涉嫌强奸?

董某民与“小花梅”登记结婚,且生育了8个孩子。如果董某民在收留“小花梅”之后登记结婚之前,利用“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没有反抗意识或者无法反抗,与其发生关系,则构成强奸罪。

而如果董某民在与“小花梅”结婚后,才发生性关系导致“小花梅”生育8个子女。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一般认为婚内发生性关系是不构成强奸的,因此要认定构成强奸,最大的障碍是二人登记结婚的合法外衣。
只要二人登记结婚是“小花梅”的真实意愿,原则上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生儿育女则是正常的行为。而如果“小花梅”是被胁迫或者在发病期间无意识的状态下登记结婚,且后续无意识反抗或被胁迫发生关系导致生儿育女,则可以认定董某民构成强奸罪。

03


董某民是否涉嫌虐待或非法拘禁?

董某民为防止“小花梅”发病时殴打老人小孩,用铁链长期将“小花梅”锁住。这一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或虐待?

单从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的规定来看,似乎董某民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刑法第十八条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再看虐待罪,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虐待的手段包括体罚、打骂、拘禁、有病不治等作为和不作为方式。如果董某民的手段仅是拘禁、打骂,由于非法拘禁罪与虐待罪都含有拘禁、打骂的手段在内,那么董某民则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与虐待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而如果董某民除了拘禁、打骂之外,同时还有对“小花梅”有病不治、有饭不给吃等虐待行为,则应当对董某民非法拘禁罪与虐待罪数罪并罚。


-  CONCLUSION -

“小花梅”的遭遇让人不禁想到《盲山》这部电影。在男多女少的偏远农村,又有多少与“小花梅”命运相似的人。正如罗翔所说,“幻想通过对刑罚的提高来解决收买妇女儿童问题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刑法依然要有所作为”。

作为刑事律师,我们希望“小花梅”这件个案能有一个正义的结果,震慑遏制贪婪无知的人性,推动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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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喻红律师

法学硕士、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

喻红律师曾任职法院、检察院多部门庭长、处长,承办、审查的各类刑事案件超过千起,实务经验丰富。现为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yuhong@dtlawyer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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