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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 请焦作市民扩散!跨境人民币新政解读(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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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记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关于近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及《河南省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推动辖区内政策红利的转化,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在降低汇率风险、促进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中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联合“焦作市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跨境人民币政策解读,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进行宣介。政策解读连载共分8期,敬请社会各界期待和关注。
(一)支持个人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支持境内银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进一步便利个人薪酬等合法合规收入的跨境收付业务
本次跨境人民币新政,明确了境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即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基础上为居民和非居民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展业三原则”旨在确保每笔业务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个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配合结算银行做好身份识别、交易背景、资金来源、反洗钱等环节的审核,禁止虚构交易背景进行投机行为。与以往相比,此次政策许可个人办理的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在原有贸易项下的基础上扩大至所有经常项下的业务种类,含收益及其他经常往来(包括股东红利收入、探亲、职工收入、劳务费、赡家款、境外捐赠等),无论是境内居民个人出境(还是境外非居民个人入境)进行经商、旅游、留学、就医、探亲,均可使用人民币办理跨境收付结算。
中国光大银行可为个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个人办理业务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到光大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账户开通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其中,港澳台居民办理境外同名账户人民币资金汇入每日不得超过8万元的额度。
延伸阅读
《连载 | 请焦作市民扩散!跨境人民币新政解读!(第一期)》
《连载 | 请焦作市民扩散!跨境人民币新政解读(第二期)》
本期供稿:光大银行焦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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