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集⑥(2021)】碰撞类事故:狭水道安全歌
狭水道安全
碰撞类事故
一起来看看
○ 追越
○ 狭水道
○ 安全航速
01
长时间齐头并进追越
事故的正确打开方式
关键词:追越 主动避让
2021年7月12日1435时左右,芜湖籍干货船“A”轮满载850吨黄砂从舟山岱山开航前往宁波甬江龙富码头,在龙富码头前沿水域与满载960吨黄砂从舟山长白岛开航前往宁波甬江宁波储运站码头的芜湖籍干货船“B”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B”轮右舷艉楼前端壁处舷墙向内倾斜、破损、艉楼甲板轻微变形,“A”轮艏楼甲板以上左舷部分舷墙破损,无人员伤亡和污染情况发生,构成小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A"轮
2021年7月12日0500时左右,“A”轮从舟山小衢山满载850吨黄砂开航,目的港宁波甬江龙富码头。
1331时左右,该轮航经甬江口L4报告线水域,航速约6.3节。
1412时左右,该轮在“B”轮右舷航行,推荐航道右侧行驶,以约6节航速航经甬江隧道水域。
1430时左右,该轮在“B”轮右舷航行,在甬江推荐航线右侧(推荐航线左侧和右侧区分以从海上往陆地方向看,下同)以约4.7节航速航经清水浦大桥水域。
1433时左右,该轮在推荐航线右侧水域航行,航速约4节。
1435时左右,该轮在推荐航线左侧水域航行,艏楼左舷舷墙碰撞“B”轮艉楼前端壁处舷墙,航速约3.4节,碰撞夹角约30-45°。
"B"轮
2021年7月12日0700时左右,“B”轮从舟山长白岛满载黄砂960吨开航,目的港宁波储运站码头。
1329时左右,该轮航经甬江口L4报告线水域,航速约5.2节。
1412时左右,该轮在“A”左舷水域航行,靠近航道中央行驶,以航速约6节航速航经甬江隧道水域。
1430时左右,该轮在“A”左舷水域航行,在甬江推荐航线右侧水域以航速约5.5节航经清水浦大桥水域。
1434时左右,该轮在推荐航线左侧水域航行,航速约4.3节。
1435时左右,该轮在推荐航线左侧水域航行,艉楼前端壁处舷墙与“A”轮艏楼左舷舷墙碰撞,航速约4节,碰撞夹角约30-45°。
事故教训
船舶在追越时,应该驶过让清被追越船。本起事故中,“A”轮在过招宝山大桥水域后,开始追越前船“B”轮,但是一直到事故发生前都未追上“B”轮,从过甬江隧道上方水域后两船一直处于齐头并进的局面,该轮未尽到驶过让清被追越船的义务。
02
狭路相逢 礼让当先
关键词:狭水道 瞭望疏忽 安全航速
2021年1月21日0607时许,舟山籍油船“C”轮从镇海驶往舟山途中,在镇海港埠公司10号泊位对开水域,与从舟山满载980吨燃料油驶往镇海的舟山籍油船“D”轮发生碰撞,事故造成“C”轮左舷船首舷墙和尾楼甲板室局部破损;“D”轮左舷船首舷墙破损。
"C"轮
2021年1月21日0540时许,从镇海联运码头空载开航,驶往目的港舟山。
0603时许,船舶右正横甬江3#浮,船长、大副目视发现一艘大轮在两条拖轮的协助下进行靠泊作业,同时初见进口船“D”轮紧随大轮后,并见其红绿灯。此时与“D”轮相距约0.5海里。
0606时许,船长操小角度舵向右转向。
0607时许,左船首与“D”轮左舷发生碰撞。碰撞时,该轮航速约6节,碰撞角度约30°。
"D"轮
2021年1月21日0340时许,该轮载燃料油980吨从舟山海纳码头离泊,驶往镇海联运码头。
0556时许,平甬江1#浮,报宁波VTS。航行一会后,船长发现前方一大轮准备靠泊,车改为慢速。同时看到一条船从其左舷追越过去,遂决定也从大轮左舷追越,加车。
0605时许,航至甬江2#浮下游,此时距离前方靠泊作业船大轮约30米。因与大轮距离过近且有船出口,船长放弃追越。同时船长目视发现并看到出口船,结合雷达和AIS予以确认船名为“C”轮,并见其红绿灯,相距约0.3海里。
0606时许,船长指令向右调整航向,紧接着慢车、停车。
0607时许,船首左舷与“C”轮左舷船体发生碰撞,碰撞时速度约6.0节,碰撞角度约30°。
事故教训
1、在狭水道航行时要加强瞭望,及时沟通,谨慎驾驶。甬江航道较狭窄,高潮水位时是镇海港埠公司集中安排大型船舶靠泊的时段,甬江航道进出口船舶密集,容易形成交会的局面。船舶在航经该水域时,应加强瞭望,通过目视、AIS、雷达等多种手段确定自身及它船的船位,及时判断出可能的会遇局面,并按照局面及早联系并采取避让措施。
2、航运公司应加强对船员良好船艺的培养,提高船员安全意识。“D”轮在进口航道有靠泊船碍航的情况下,未进行充分瞭望和沟通即决定追越,且未遵守狭水道靠右行驶的规则,占据主航道出口侧航道。两船在交会时,均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也未采取安全航速,严重缺乏安全意识,致使事故发生。
来源:宁波海事局事故调查中心
责编:李文静 孙盛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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