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五月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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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左侧“常用功能→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进入后再次点击“更正申报”,选择“申报表种类”后点击“查询”,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数据信息,点击操作栏“更正申报”。进入更正界面后,点击“数据初始化”→“修改”,填写需要修改的地方,填写完毕后保存,核实完毕后点击“申报”。最后提示“申报成功”后代表已经完成更正申报。若存在补缴税款的情况,需点击“涉税查询”可以将剩余更正后未缴纳的税款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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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专栏或【办&查】的【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栏选择【2023】,如发现存在信息填写错误的,点击【修改】/【作废】进行更正;如发现存在漏填的,可点击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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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企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进入该模块后,可根据修改需求,在“财务负责人姓名”或“办税人姓名”栏次“是否修改”选项框中选择“是”,随后按照系统弹窗提示录入变更后的人员信息,获取验证码后点击“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通过“个人业务”身份登录“江苏税务”APP,在首页“消息中心”,点击“基础信息维护”,然后点击“同意”确认成为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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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单位社保费申报】模块申报,申报成功后再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集成应用-申报缴费-申报缴费查询】模块缴费。
使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申报,申报成功后再通过【费款缴纳-缴费】模块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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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税务12366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