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
根据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浙江省局“六大行动”安排及杭州亚运会药品安全保障等工作要求,3月7日,浙江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会议设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浙江省药监局、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及有关直属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指出,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等为重点,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集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移送一批犯罪线索,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浙江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润龙表示:保障药品安全、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是药监部门的主责主业,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打假治劣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实践,是服务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杭州亚运会胜利召开的重大任务,也是提升药品监管能力的重大契机。他要求全省药品监管队伍迅速掀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高潮,并坚决打好五场仗:
问题导向、重拳出击
打好整治攻坚仗
要针对药械化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打重处,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方方面面,确保药品监管风险点在哪里,执法工作就推进到哪里,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纵向一体、横向联动
打好工作协同仗
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当做我们落实协同监管机制、检验协同监管成效的重要考场,切实强化省市县三级协同监管,加强与公安、卫健、医保、海关等部门协同联动,打造具有鲜明辨识度的协同执法浙江样板。
变革重塑、平台贯通
打好数字赋能仗
要利用数字化思维、手段、技术和工具使专项整治“整”出高效、“治”出成果;要推动药监大脑、浙药检查、浙药稽查三个应用平台贯通、省市县三级贯通,提升药品监管整体性、协同性、高效性,打响数字药监“金名片”。
抓住契机、实践锤炼
打好能力提升仗
全省各地要加强监管体系、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在大整治中大学习、在大执法中大练兵、在大办案中大提升,努力打造一支会办案、能办案、办大案、办铁案的药监执法铁军。
打建联动、长短结合
打好监管长效仗
要通过专项整治发现监管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堵住监管漏洞,实现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确保取得长效成果。各地要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总结提升,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常态化排查发现风险、严打消除隐患的机制。
基层实践
湖州市局全面部署推进
“药剑”行动
近日,湖州市局根据省局工作部署,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
此次行动充分结合湖州实际,以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麻醉药品、A型肉毒素及其制剂、含兴奋剂药品、儿童化妆品等为重点,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重点品种,切实打好市场监管“组合拳”,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同时牢固树立“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的办案理念,强化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彻底摧毁源头窝点,要依法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围绕本次行动方案和重点,湖州市局积极加大检查力度,主动强化部门合力。近期,在对辖区内药品安全情况进行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该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已发现涉嫌无证经营A类肉毒素、生产销售未经注册药品等违法线索20余条,立案12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有力震慑作用。
日前,湖州市局召开专题部署推进会议,集中听取了各监管处室、行政执法队等部门前期工作情况,并研究讨论下一阶段工作举措,群策群力,全面抓实抓细抓好打假治劣“药剑”行动。
宁波奉化区局开展打假治劣
“药剑”专项整治行动
近年来,奉化区局深刻认识打假治劣“药剑”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牢牢把握药品安全的民生属性,重拳打假治劣,不断强化监管,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药品安全的“长治久安”。
全面检查排除“风险点”
以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儿童用妆“金盾护苗”、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美容、特殊药品等为重点,集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中药饮片中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着力整治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防范药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绘制清单筛查“触发点”
加大对风险隐患的摸排治理,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提升监管能力。通过开展民营口腔医疗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检查民营口腔医疗机构30家次,发现问题13起,其中对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立案4起。以专项整治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绩实效,来提升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抽检打击“问题点”
提前计划,针对性开展药品抽检工作,以此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打击劣药生产销售链。通过检测,发现有一批次药品其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涉嫌销售劣药,目前已立案,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专项行动
金盾护童“药剑”在行动
近日,浙江省药监局部署启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化妆品领域重点组织开展儿童用妆“金盾护童”专项行动。
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注册备案造假、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原料、非法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备案等违法化妆品、标签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儿童用妆安全。
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
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
儿童化妆品经营单位:以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儿童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产品备案后监督检查
重点核查:产品标签是否存在违法宣称功效行为、产品配方是否符合安全性相关要求。
加强分类监督抽检
生产企业:对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品种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
经营单位: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经营的驻留类儿童化妆品开展监督抽检;
对其他儿童化妆品根据需要开展监督抽检。
大力宣传“小金盾”儿童化妆品标志
按照国家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标志的公告》(2021年第143号)要求,鼓励儿童化妆品提前标注“小金盾”标志,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对2022年5月1日之后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加强“小金盾”标志标注情况监督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落实儿童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
注册人备案人:重点要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配齐质量管理机构人员。
生产企业:重点要落实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培训、设施设备运行确认及校验、原料管理、质量管理制度、工艺规程、批检验等要求,确保合规生产。
经营单位:重点要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电商平台:重点要落实对入网商家事前登记、事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制止等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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