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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杰 , 赵晓敏 | 影响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微观因素及其变化——基于2010年和2017年的比较

王毅杰 , 赵晓敏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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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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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刊速递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20年第1期目录

哲学研究

● 张一兵 | 综合实在:意会整体与辅助性细节——波兰尼《认知与存在》解读

● 贺来 | 关系性价值观:“价值观间”的价值自觉

再写中国伦理学

● 江畅 | “中国伦理学”的三种意义之辨析——兼论当代中国特色伦理学构建

中国古代史专题

● 汤勤福 | 集权礼制的变迁阶段及其特点

● 孙英刚 | 佛光下的朝廷:中古政治史的宗教面

文学研究 

● 殷国明 | 从“诗教”到“美育代宗教”——关于近代中国文学教育思想的嬗变与转型

● 方笑一 | 观赏与书写:宋代绘画题跋的文本解读

王庆华 | 论现当代学者对唐人传奇作品范围界定之困惑

法学研究

● 刘迎霜 | 恶意诉讼规制研究——以侵权责任法为中心

● 王国柱 | 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司法政策的法理解析——边界、强度、手段、效果的四维视角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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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流动人口的政策环境大幅改善,而其社会融入状况相差无几。研究将流动人口看作是差序格局中的能动者,利用2010年和2017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进而探讨了该群体的个体能力和社会网络对社会融入的影响及其效应变化。研究发现,2010年以来,代表个体能力的受教育年限和收入对社会融入的影响均不明显,而就业身份对社会融入的影响不断增强。相比2010年,社会网络中基于血缘纽带的家庭化流动对社会融入有显著影响且效应加大;作为特殊地缘纽带的同乡关系对社会融入有正向影响但效应无变化;而其他本地关系网络对社会融入的影响变得不再显著。此外,户籍、社会排斥、城市规模仍是影响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注重流动人口个体发展的同时,帮助其实现家庭团聚、促进流入地关系网络形成,能够更好地实现社会融入。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融入;个体能力;社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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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毅杰,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社会治理中的心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7ZDAXM004)原文载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20年第一期____



目录

一、引言

二、相关文献和研究假设

三、数据与变量

四、实证结果与假设回应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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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转型和城市化加速,劳动力短缺是我国城市特别是发达城市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而大量涌入的流动人口使之得到了有效缓解。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流动人口已达2.44亿。随着时间的推移,流动人口在解决劳动力短缺的同时,也给城市带来了诸多问题,一些城市已开始控制流动人口规模。但相关研究表明,流动人口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其数量增长造成的,更多是因其未能很好地融入城市。因而,解决好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能增强该群体的归属感,以吸纳并留住他们,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当前,关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研究已经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一些学者对社会融入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将其区分为多个维度考察了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现状;还有一些学者从个人、家庭、社会、制度等不同侧面对影响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但无论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现状,还是其影响因素,都属于静态剖析,无法窥探不同时代的动态变化,且在以关系社会著称的我国语境下,也很少从差序格局的角度出发把流动人口视为既需要个体能力发展也需要血缘、地缘、业缘等各种关系网络支撑的复杂个体。


基于此,本文将流动人口看作一个处于差序格局中的能动者,以个体为中心,分析流动人口的个人能力和关系网络对其社会融入的影响,并关注这些因素的效应变化,旨在为政策的制定提供经验依据。


二、相关文献和研究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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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概念、维度及其影响因素

在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研究中我们发现,“社会融入”和“社会融合”的概念使用比较混淆,有学者还专门对此进行了厘定(杨菊华,2009;李培林、田丰,2012)。与“社会融合”相比,部分学者更倾向于“社会融入”的概念,突出强调流动人口的市民化或适应性。在本文中,我们也使用“社会融入”这一概念,但在涉及各学者的研究时仍沿用其所使用的概念。


关于社会融入的概念界定,有研究指出社会融入不是一个单维的概念(杨菊华,2009),还有研究指出社会融入是复杂的过程(任远、邬民乐,2006;任远、乔楠,2010;刘建娥,2010;陈成文、孙嘉悦,2012)。在社会融入的维度和指标方面,围绕经济、文化、行为、身份、心理等各个角度和层次,形成了社会融入的三维度、四维度、五维度说(杨菊华,2009;张文宏、雷开春,2008;任远、乔楠,2010;悦中山、王红艳、李树茁,2017)。在社会融入的影响因素方面,许多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基本从个体、家庭、社会、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张文宏、雷开春,2008;任远、乔楠,2010;李培林、田丰,2012;杨菊华,2015)。


借鉴已有成果,本研究在分析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时,把个人置于差序格局,然后通过分析其在从原有社会关系中脱嵌出来,再嵌入城市社会网络的过程中,个体能力和社会网络的作用及其变化效应。


(二) 流动中的个人能力与社会融入

费孝通先生指出,传统中国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个人是中心,然后基于血缘、地缘、业缘等结成差序化的关系网络。而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城镇化背景下,个人之间的联系开始弱化。


流动人口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其原居住地社会本身就呈现出一种逐渐原子化的状态,加之其经常在外流动,更难与老家的人保持紧密的联系,许多人逐渐脱离出原有的圈子。还有许多年轻一代的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不再愿意回到农村,与老一代相比他们与老家的联系更少。流动性人口进入城镇后,虽然其每天接触到的人大大增加,但是社会关系却并没有因此而变紧密。可见,流动人口脱离了原有社会关系但并不能迅速地在城市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


在这种背景下,流动人口更加重视自己个人能力的发展,更加注重个体自身的感受。一方面是因为随着经济体制转型,尽管权力、制度等在资源分配中地位依然强劲,但市场所发挥的力量在日益凸显和增强,个体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获取资源、提升社会地位,自致机制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王毅杰、王刘飞,2014)。另一方面是个体面对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他们需要提高自己的个人能力以更好地面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本文将已有研究中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和个体在劳动力市场的获得和地位都视为个人的能力。受教育年限一般能较好地代表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越高,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劳动力市场上找到的就业岗位越好,收入也相对较高,经济层面融入更为容易(李培林、田丰,2012)。个体从劳动力市场上的获得和地位主要通过收入和就业身份体现。许多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首要目的还是增加收入,如果在该地流动人口的经济条件有所改善,那么会促进其社会融入。此外,就业身份不仅代表了经济上的地位,还有一种身份上的象征。有研究指出农民工内部差异表现在就业身份上,这种差异其实是农民工所拥有的社会资源不同,使得自雇和受雇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上大相径庭(李树茁等,2014)。如果流动人口在该地的就业身份是雇主,往往代表其具有较好的基础。相关研究表明流动人口个人能力与其社会融入密切相关,一般而言,个体能力越强,社会融入越好(周敏、林闽钢,2004;任远、乔楠,2010;谢桂华,2012)。据此提出


假设1a:流动人口的个人能力越强其社会融入越好。


已有研究较多地关注了个体能力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影响,但是很少有人研究这种影响的变化。一方面,流动人口脱离原有的社会网络又难以在城市迅速建立相应网络,他们会越来越重视自己个人能力的发展以应对外在变化;另一方面,由于转型社会中现代性的生长,自致因素的效应会更加明显,个人能力对社会融入的作用也应当越来越大。据此提出


假设1b: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能力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影响效应越来越大。


(三) 再嵌入下的社会网络与社会融入

流动人口重视个体能力发展并不代表着他们不需要社会网络。相反,在中国这样一个关系社会,人们处处都离不开社会网络的支持。流动人口从户籍地流出,从原有的差序格局中抽离出来后,也在城市中重构各种社会网络,且许多学者的研究都表明社会网络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具有重要影响(周敏、林闽钢,2004;赵定东、许洪波,2004;悦中山等,2011)。据此提出


假设2:流动人口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网络对其社会融入有显著影响。


对于流动人口,其社会关系仍然是基于血缘、地缘和业缘等建立起来的。与在户籍地相比,以个人为主体的个体流动面对的是背井离乡的苦楚与城市社会的陌生,血缘关系中父母亲情、婚姻情缘、亲子天伦都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以情缘为主体的夫妻流动保留了部分家庭内核但仍不完整,以血缘为主体的家庭流动较为完整地保存了家庭血缘,但同样存在原有宗族和姻亲关系方面的疏离(侯东栋、王晓慧,2018)。总之,对于流动人口来说,不论何种形式的流动都会带来原有家庭血缘关系的疏离。


但就个人在城市中的生活而言,能够与部分家庭成员一起流动或者全部核心家庭成员一起流动到城市的人,其从家庭获得的支持显然比独自一人流动获得的支持多,这会促进其在城市的社会融入。也即,与非家庭化流动相比,家庭化流动有助于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田艳平,2014)。据此提出


假设3a:与个人独自流动相比,家庭化流动可以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投亲靠友的迁徙流动已大大增加,分居的家庭开始出现团聚的趋势,举家迁徙将成为主要的迁徙方式之一(翟振武、段成荣、毕秋灵,2007)。随着流动人口中年龄结构的变化、家庭结构越来越核心化以及家庭观念的转变,流动人口不仅仅关注工作中收入等方面的获得,同时也开始越来越重视与配偶和子女的家庭团聚,家庭化流动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影响会越来越大。例如,有研究指出农民工的入户意愿,不仅受其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职业发展规划影响,还受其家庭完整性因素的影响,如夫妻团聚(同城工作或生活)、子女教育以及住房状况等(魏万青,2015)。据此提出


假设3b: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化流动对社会融入的影响效应会越来越大。


流动人口的地缘关系包含两种,一种是因为共同居住在城市同一社区或者小区而结成的地缘关系,另一种是同乡关系。同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地缘关系,因为同乡关系既可能是流动之前在家乡就认识而建立的关系,也可能是在流入城市之后因户籍地在同一地方产生亲近性而熟识,这种关系一定是在城市中共同居住而建立起来的,但同时又有地缘的因素的影响。有学者在研究温州人在巴黎的社会融入时提出,非精英移民群体的聚集,保存和利用了乡土性社会资源,从而促进其社会融入(王春光,1999)。据此提出:


假设4a:同乡关系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具有显著影响。


随着时间的发展,许多流动人口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流动人口,他们与老家的联系越来越少,因此其在家乡建立关系的机会也越来越少。何况,许多流动人口渴望融入城市,也不太重视或者忽视同乡关系。再加上,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有规模小、紧密度高、趋同性强、异质性低等特点(王毅杰,2004)。因此,通过同乡群体利用到的资源变得越来越有限。据此提出:


假设4b:随着时间的推移,同乡关系对于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效应在减弱。


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工作还会因业缘、趣缘在流入地结成各种社会关系。我们将同乡关系外,在城市中因地缘、业缘、趣缘等结成的社会关系统称为其他本地社会关系。因为流动人口大多租住,同时其工作也不太稳定,加之他们较少加入到本地的社区活动中,因此建立的这些其他本地社会关系并不十分紧密或者牢固,相互帮助和信息交流也较少,因此对其社会融入的影响不大。据此提出:


假设5a:其他本地关系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影响不显著。


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以及就业市场的不断规范,人们对业缘关系的重视程度会越来越强。有学者指出在务工单位通过现代制度形成较为稳定的正式职业关系,是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流动人口需要业缘关系满足其内心信息交流、互助协同的需求(侯东栋、王晓慧,2018)。这会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同时,目前社区建设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社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其社区活动中,这也会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据此提出:


假设5b: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本地关系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效应在不断加大。


三、数据与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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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数据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在苏州市、青岛市、郑州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双版纳州、乌鲁木齐市等8个城市(州、区)开展的“流动人口重点传染病专题调查”和2010年在北京市、郑州市、成都市、苏州市、中山市、陕西省韩城等6市开展的“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对比监测调查”。删除缺失值,本文纳入的有效分析样本为19302个,其中,2017年流动人口样本11964个,2010流动人口样本7338个。


(二) 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入。2010年和2017年均通过流动人口回答“我喜欢我现在居住的城市/地方”、“我关注我现在居住城市/地方的变化”、“我很愿意融入本地人当中,成为其中一员”这3道题项来测量,回答项为“完全不同意”、“不同意”、“基本同意”、“完全同意”,分别赋1、2、3、4分。最后加总形成一个取值范围3—12之间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总分,分数越高表明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越好。


本文的自变量主要包括个人能力变量和社会网络变量。其中,个人能力变量包括人力资本、劳动力市场的获得和地位。个人能力变量的人力资本主要通过受教育程度来测量,最后转换形成受教育年限。用收入和就业身份来测量流动人口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获得和地位。两个年份的调查中都有关于上个月的收入的相关题项,然后对月收入取对数。在就业身份的题项中,2010年将“家庭帮工”和“自营劳动者”合并为自营劳动者或其他。2017年将“有固定雇主的雇员”、“无固定雇主的雇员(零工、散工等)”合并为雇员,“自营劳动者”和“其他”合并为“自营劳动者或其他”。


社会网络变量涉及基于血缘纽带的家庭化流动、特殊地缘纽带的同乡关系和其他本地关系三类。在家庭化流动方面,根据家庭情况表和家庭成员是否在本地。两年的数据都将家庭流动类型分为个人独自流动、与部分家庭成员一起流动和与全部家庭成员一起流动三种。其中个人独自流动包括未婚独自一人流动的、已婚未育个人独自流动的、已婚已育个人独自流动的、离婚或丧偶且独自一人流动的(离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被访者回答为准);与全部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包括未婚但是与父母一起流动的、已婚未育与配偶一起流动的、已婚已育与配偶和全部子女一起流动的、离婚或丧偶但与全部子女一起流动的(离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被访者回答为准);与部分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指这两种类型之外的其他家庭流动类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已婚分家的子女。


在同乡关系和其他本地关系方面,社会关系或社会网络的测量中,2010年问卷通过回答“除家人以外,您日常和谁来往比较多(不包括顾客)?”来测量,将回答中的“亲戚”和“同乡”合并为同乡关系,将“邻居/室友”、“同事”、“朋友”、“雇主/老板”合并其他本地关系,将“没人来往”和“其他”合并为没有社会关系。2017年问卷中通过回答“您业余时间在本地和谁来往最多(不包括顾客及其他亲属)?”来测量。将“同乡(户口迁至本地)”、“同乡(户口仍在老家)”和“同乡(户口迁至本地与老家以外的其他地区)”合并为同乡关系,将“其他本地人”、“其他外地人”合并为本地其他关系,“很少与人来往”为没有社会关系。


除此之外,还将性别、年龄、户籍、城市规模和感知到的社会排斥作为控制变量。其中,城市规模中,将广州和北京归为一线城市,将郑州、长沙、乌鲁木齐、成都、重庆这几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以及在各自省中的经济强市苏州和青岛归为二线城市,将西双版纳、中山和韩城归为其他城市,两个年份分别做处理。感知到的社会排斥中,两个年份都通过“我觉得本地人愿意接受我成为其中一员”和“我感觉本地人总是看不起外地人”两道题项测量,两道题项的回答均为“完全不同意”、“不同意”、“同意”、“完全同意”。对前一道题的回答分别赋4、3、2、1分,对后一题的回答分别赋1、2、3、4分。然后对两个题项进行加总,取值2—8分,分数越高表明感知到的社会排斥越高。


表 1显示,从2010年到2017年间,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在提高,由9.11分提高到10.00分。流动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在提高,收入也在提高。就业身份中,雇主和自营劳动者及其他都略微上升。在家庭流动类型方面,个人独自流动的比例在减少(由38.46%下降到27.57%),全部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比例在上升(由37%上升到51.71%),部分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比例略微下降但基本保持相近比例。社会交往中,同乡的比例略微下降但仍保持相近比例。此外,流动人口感知到的社会排斥在降低,从4.32降低到3.74。农村户籍的流动人口仍占绝大多数。


四、实证结果与假设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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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体为中心,从个体能力和社会网络两个方面,利用2010年和2017年数据分别做出影响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多元回归模型,并且进行两个年份的系数变化检验。其结果显示如下表:


(一) 个人能力影响及其变化

在个人能力的人力资本方面,教育显著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在2017年是成立的(p < 0.1),即控制其他变量,教育年限每提高1年,社会融入感提高0.009。但是,教育对社会融入感的影响在2010年是不显著的。经检验,教育对社会融入的效应在两个年份也没有存在差异。这说明,随着时间推移,城市社会的现代性生长,对个体教育效应的认可。


在收入方面,2010年和2017年收入对社会融入感的影响都是不显著的。经过检验,收入对社会融入的效应在两个年份也没有差异。在就业身份方面,2010年,在控制其他因素之后,就业身份是雇员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与就业身份是雇主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没有差异,就业身份是自营劳动者或其他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与就业身份是雇主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也没有差异。但在2017年,在控制了其他因素后,就业身份是雇员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比雇主的低0.183,就业身份是自营劳动者或其他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比雇主低0.179。经过检验,雇员和自营劳动者或其他对社会融入的效应在两个年份有显著差异。


(二) 社会网络影响及其变化

家庭化流动方面,在2010年,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和部分家庭成员流动的人的社会融入感与个人独自流动的没有显著差异。与个人独自流动的人相比,和全部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人的社会融入感高0.0884。在2017年,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与个人独自流动的人相比,和部分家庭成员流动的人的社会融入感高0.107。与个人独自流动的人相比,和全部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人的社会融入感高0.293。这两个变量的系数,2010年的都比2017年小,经过检验,部分家庭成员流动的效应在两个年份是有明显差异的,全部家庭成员一起流动的效应在两个年份也是有明显差异的。


2010年,控制其他变量后,与没有社会关系的流动人口相比,有同乡关系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高0.264。与没有社会关系的流入人口相比,有当地其他社会关系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高0.223。2017年,控制其他变量后,与没有社会关系的人流动人口相比,有同乡关系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高0.170,而有当地其他社会关系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与没有社会关系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没有差异。虽然2017年同乡关系的回归系数(0.170)比2010年的回归系数(0.264)要低,但是经过检验,这种差异并不显著。同时,当地其他关系对社会融入的效应在两个年份没有差异。


(三) 其他因素的影响及其变化

此外,在户籍方面,2010年,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社会融入感没有差异。2017年,与农村户口相比,有城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高0.125。经检验,其效应在两个年份是有差异的。城市规模方面,2010年,与在其他城市的流动人口相比,在一线城市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高0.334,在二线城市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高0.24。在2017年,与在其他城市的流动人口相比,在一线城市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高0.103,在二线城市的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高0.0915。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这两个变量中,2017年的系数比2010年的系数小。经检验,这两个变量的效应在两个年份是有差异的。在社会排斥方面,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2010年感受到的社会排斥每增加1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降低0.513。2017年,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社会排斥每增加1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降低0.719。2017年的系数比2010年的系数小,经检验,该变量的效应在两个年份是有差异的。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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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结论和相应的政策建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在个体能力方面,受教育年限和收入中只有2017年的受教育年限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说明这两个变量对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影响不明显。而就业身份中,虽然2010年雇员和自营劳动者或其他这两个变量不显著,但2017年这两个变量都显著,同时两个变量的年份差异检验都显著。这说明就业身份的作用在逐渐增强。


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发展,流动人口不仅重视收入因素,而且开始注重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身份。因此,城市应当在促进流动人口接受成人教育或职业培训以提升其人力资本,增加其收入的同时,重视流动人口在劳动力市场等方面的地位和身份。稳定有保障的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中地位得到逐步提升,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经济基础,一个健康的劳动力市场也是劳动权益保护和城市经济增长的共同需要(任远、邬乐民,2006)。进一步讲,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加强社会引导,在城市形成更为包容的氛围,使不同就业身份、不同岗位的流动人口都能共享城市发展的红利,感受到城市给予的公平与尊重,感受到城市对其的包容和吸纳。这些都会促进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社会融入。


第二,家庭的因素越来越重要。在流入地与家人团聚,能够显著地提高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感,这在两个年份都得到了支持。家庭相关的两个变量年份,2017年的系数都比2010年大,同时年份差异检验都显著,说明家庭的影响在逐渐扩大。因此,不论是单位还是政府都应当积极地创造条件促进流动人口的家庭团聚。在子女入学等方面,各城市也应当制定合理的政策,减少因政策限制而导致家庭不能团聚的情况。


第三,同乡关系在两个年份都对社会融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与2010年相比,2017年的系数减小,但年份差异检验并不显著。基于普通地缘、业缘等方面的其他本地社会关系在2010年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在2017年不显著,2017年的系数虽然变小但年份差异检验不显著。这说明目前其他本地社会关系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的帮助不大,其作用还可能在减弱(虽然不显著)。


由此,应帮助流动人口维持一定的同乡关系,但流动人口如果想更好地在城市生活和发展,除了同乡关系外,其他本地社会关系是必不可少的。目前本地关系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帮助不大,很可能是流动人口工作和居住的环境不稳定造成的。因此,城市应当为流动人口提供更为稳定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城市应当提供各种平台协助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建立社会网络关系。例如,社区可以开展各类活动帮助流动人口扩展交际范围。而流动人口自身也应当发挥能动性,积极参与当地社会网络的建立中,最终更好地实现城市融入。


第四,此外,还发现感受到的社会排斥在两个年份都显著,并且其效应在不断增强。因此,要积极引导城市本地居民,使其对流动人口呈现更加包容开放的态度,承认其对城市发展的贡献,社区建设和城市发展也应当更多征询流动人口的意见和建议。户籍的作用在2017年显著,并且效应在增强,说明户籍改革仍然需要稳步推进。在现有户籍政策下,各城市可以在福利政策等方面更多地关注和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从而促进其社会融入。


与其他城市相比,一线和二线城市在两个年份对社会融入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两个变量的系数在2017年都减小了,并且年份差异检验都显著,这说明一线和二线城市的效应在减弱。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一线二线城市经济更加发达,工作机会更多,城市居民观念更加开放包容,所以对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房价的提高,生活成本和经济压力的提高使得这种效应在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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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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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子玮, 2003, 《农民工的再建构社会网与网内资源流向》, 《社会学研究》第3期。

陈成文、孙嘉悦, 2012, 《社会融入:一个概念的社会学意义》,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6期。

陈延秋、金晓彤, 2016, 《心理资本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影响——基于社会距离的中介作用》, 《青年研究》第1期。

侯东栋、王晓慧, 2018, 《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合:从疏离到结缘——基于差序格局理论的分析》, 《西北人口》第1期。

李培林、田丰, 2012, 《中国农民工社会融入的代际比较》, 《社会》第5期。

李树茁、王维博、悦中山, 2014, 《自雇与受雇农民工城市居留意愿差异研究》, 《人口与经济》第2期。

刘建娥, 2010, 《从欧盟社会融入政策视角看我国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 《城市发展研究》第11期。

庞圣民、吕青, 2019, 《家庭流动与居留意愿:基于江苏省2018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 《江苏社会科学》第3期。

任远、乔楠, 2010, 《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过程, 测量及影响因素》, 《人口研究》第2期。

任远、邬民乐, 2006, 《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文献述评》, 《人口研究》第3期。

田艳平, 2014, 《家庭化与非家庭化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比较研究》, 《农业经济问题》第12期。

王春超、张呈磊, 2017, 《子女随迁与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 《社会学研究》第2期。

王春光, 1999, 《温州人在巴黎:一种独特的社会融入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王毅杰, 2004, 《流动农民社会支持网探析》, 《社会学研究》第2期。

王毅杰、王刘飞, 2014, 《从身份认同看农民工社会融入》, 《人口与发展》第3期。

魏万青, 2015, 《从职业发展到家庭完整性:基于稳定城市化分析视角的农民工入户意愿研究》, 《社会》第5期。

谢桂华, 2012, 《中国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回报与社会融合》, 《中国社会科学》第4期。

杨菊华, 2009, 《从隔离, 选择融入到融合:流动人口社会融入问题的理论思考》, 《人口研究》第1期。

杨菊华, 2015, 《中国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第2期。

悦中山、李树茁、靳小怡、费尔德曼, 2011, 《从"先赋"到"后致":农民工的社会网络与社会融合》, 《社会》第6期。

悦中山、王红艳、李树茁, 2017, 《流动人口融合政策与农民工的社会融合》,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第5期。

翟振武、段成荣、毕秋灵, 2007, 《北京市流动人口的最新状况与分析》, 《人口研究》第2期。

张文宏、雷开春, 2008, 《城市新移民社会融合的结构, 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 《社会学研究》第5期。

赵定东、许洪波, 2004, 《"关系"的魅力与移民的"社会适应":中哈移民的一个考察》, 《市场与人口分析》第4期。

周敏、林闽钢, 2004, 《族裔资本与美国华人移民社区的转型》, 《社会学研究》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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