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赣丽, 张寒月 | 辨物居方:明代文人生活文化及其当代启示
辨物居方:明代文人生活文化及其当代启示
文 / 徐赣丽, 张寒月
摘要:我国古人的生活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下国人建构美好生活的重要资源。文章以文震亨所撰《长物志》为对象,分析明代文人日常生活实践,解读其中主体与物的互动和生活空间的建构,审视其背后主体的自我表达及生活文化营造策略。研究发现,《长物志》中主体的役物实践表现为从器物品鉴向建构生活意境递进展开,整体呈现出具有自适和雅致特征的生活文化,这对于实践主体具有内在与外向双重意义。古人的生活文化建构对于回应当前消费社会中如何处理人与物的关系,辨物居方以实现物为己用而不是人为物役,使物服务于营造美好生活这一现实需求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关键词:《长物志》;文震亨;主体性;物质实践;生活文化
本文发表于《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 #社会文化研究 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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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赣丽,华东师范大学民俗学研究所教授
目录概览
一 物性:文震亨的品鉴之道
二 物境:文震亨的生活之道
三 以物为介联结古今
全 文
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中国逐步迈入了消费社会,生活中物质的数量和类别都极为丰富,人们常处于物的包围之中。不管是鲍德里亚对消费社会的披露,还是法兰克福学派对消费异化的批判,都揭示了人不自觉地被物规训、主体性遭到威胁的现实。中国学者也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末,消费主义取代节俭主义,成为支配人们消费生活的准则和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意识形态,欲望的不断更新和无节制膨胀是其根本特点之一。“消费”作为一种文化,具有重构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特点。那么作为生活主体的普通人该如何在丰盛的物质世界发挥主体能动性,应对消费的冲击,建构自我适意的生活?这不仅是民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是人作为主体建构个人生活世界的本质要求。
在中国传统文脉中,不仅有相当可观的显性存在的文献典籍、表演艺术等,还包括渗透在社会发展中的生活文化传统和积淀于民众日常实践中的生活智慧,这些资源无疑也是推动当下国人美好生活建设的重要经验来源。明代江南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消费风气盛行,传统的社会等级秩序趋于瓦解,商人和庶民通过模仿上层社会的消费生活方式来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推动形成了崇奢、铺张的生活态势;与之相对的是,一批智士文人另辟蹊径,通过闲适品鉴之物塑造高雅品位来重新建构区隔,以达到身份认同和诗意化生存的目的。他们通过操弄器物,以物寄情,托物言志,超越以炫耀为目的的物质占有,而以营造雅致生活环境和彰显个人文化品位为指归,实现自我生活追求。晚明文人文震亨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撰写了《长物志》,以表达其高雅脱俗的物质生活志趣。
文震亨(1585—1645),是我国文坛诗画界著名人物文徵明的曾孙。作为江南世族大家和书香门第,其家庭成员非常注重物质生活环境的文化营造。文震亨的家族历代均有造园经历,如文徵明曾参与拙政园的设计,并筑造停云馆,文震亨的伯父文肇祉建有塔影园,其兄文震孟建有药圃,文震亨本人也建造了多处园林居舍。文震亨受其家族文化的影响,注重日常生活环境的艺术化处理,其外甥之子顾苓如此描述:
公长身玉立,善自标置,所至必窗明几净,扫地焚香。所居“香草垞”,水木清华,房栊窈窕,阛阓中称名胜地。曾于西郊构碧浪园,南都置水嬉堂,皆位置清洁,人在画图。致仕归,于东郊水边林下,经营竹篱茅舍,未就而卒,今即其地为新阡矣。
可见文震亨深受优雅美观的居住环境和园林文化的熏陶,具有丰富的营造家园空间的实践,并且十分注重其中的美学设计和生活细节。他有关园林和家居空间营造的原则和要求汇集于《长物志》一书。该书为笔记体著作,共12卷,约评述了233种物品,相比于同时代的《园冶》《遵生八笺》《考槃馀事》等,《长物志》内容更加丰富,涉及斋室打造、器物安置、植物养护等诸多生活之道。“长物”一词,出自《世说新语》中“王恭身无长物”的典故,原意指“多余之物”“身外之物”。但对于文震亨而言,其书中所评述的每一个物件都具有不同特征和效用,可服务于不同空间场景需求,于此“观韵焉、才与情焉”“寄慷慨不平”,实为重要的精神寄托。并且这一观点并非仅为文震亨个人所持有,很大程度上这是明代文人士大夫整体的理念,从《长物志》的成书过程即可发现。文震亨延请画家沈春泽为该书作序,另有当时的11位文士官员对各卷内容进行审定,其中明代文学家王稚登之子王留审定两卷。这说明,他们与文震亨注重“长物”的观念相同或相近,超越对物的基本生存需求层次,强调物对于主体的审美性、情感性需求的满足是明代文人的普遍态度。因此,《长物志》可成为我们走进明代士人生活实践的重要材料,其中展现了以文震亨为代表的明代文人日常生活经验,此书可谓是他们在实践中,在与物的长期接触互动中总结出的物我相处之道和物质生活经验的汇编。
据此,以下将以“人与物的关系”为重要分析视域,以空间或“境”的营造为主要线索,关注“人与物”二者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的互动,对物在审美话语和生活实践两个层次的角色和意义展开分析。这里的“关系”并非马克思所提出的异化(alienation)观,更倾向于Tim Dant所主张的“与物共存”(living with things)说,后者将物视为人们社会生活情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强调它们在融入日常实践和生活方式过程中被社会建构生成。故本文所使用的“物”或“物质”概念为中性词汇,其本身并不具有价值等级地位,而是指在与人的交互中产生了不同价值变化。而审美话语和物质实践的两层分析,意指从观念到行动的整体性视角,讨论个体如何通过与“物”的互动而让生活摆脱庸俗,创造出满足自我意义的境界。最后,本文将以《长物志》的生活文化分析为基础,对以个体为中心的物质生活文化在当代的意义展开讨论。
一 物性:文震亨的品鉴之道
营造生活文化的首要任务是对物理生活空间—居住地的选择。晚明以降,在商品经济及城市繁荣的社会背景下,士人群体形成了独特的城乡观。虽然他们不满于城市中重利崇商、风俗浇漓、社会失序、人心浮动等社会弊病,而怀念乡村的素朴生活;但同时又无法抗拒城市提供的资源与平台,更倾向于城居,即“士人们在情感上偏爱乡村,理智上亲近城市;他们赞美乡村生活的淳朴俭啬,又渴望在城市中品味奢华、引领风尚;他们享受着商业发展与城市繁荣的福利,却无法在道德层面赋予其正当性。”而这种犹疑两难亦深刻地体现在文震亨对生活及生活之物的选择中。他虽深知“居山水间者为上,村居次之,郊居又次之”,但却仍流连于“尘世”。渴求通过在城市中建造具有隐逸、旷世情怀的居所,在“乡土情结”与“都市依恋”的矛盾之中建立平衡点,实现自适。具体而言,这一理想的达成是在物与空间、物与人的互动中经由空间装扮、情境交融等路径完成的。
在这一互动中,文震亨首先从物的品鉴出发。所谓“品鉴”,是指主体单向度地对物进行外在设计审视及内在属性、价值判定的过程,因其以主体的审美喜好、生活习性、道德观念等为准而具有鲜明的主观性。《长物志》所论及的十二卷内容,可从物的生成属性,即自然与再造两个维度出发,将《花木》《水石》《禽鱼》《蔬果》《香茗》等104项归为“自然之物”,《室庐》《书画》《几榻》《器具》《衣饰》《舟车》《香茗》等129项归为“再造之物”,两部分数量相当。其中花木果蔬、禽鱼鸟类具有山居田园特色,属于乡间农人生活范畴;而官制、匠人打造的铭器,或用以装饰室庐的器物多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这两类物品看似风格迥异,实则均为特定鉴赏原则的产物。“蔬果”类作为自然元素,以其可“供长日清谈,闲宵小饮”,能为营造古雅清洁的生活风格增添韵味,所以须要多植。人工制造的器物因类别功能多样,可服务于装扮不同空间场景,满足主体的生活追求;如将禅椅、佛橱、佛桌等家具,以及如意、拂尘、番经等器物置于佛堂之中,能够呈现自性自在的氛围及表达“性本清净”“道法自然”的禅宗思想,与文震亨的理想一致。总体而言,《长物志》所录之物品类丰富,数量繁多,涵盖了其主人日常生活的多方面需求。但这些物品的评述编辑并非无章杂录,而是符合作者特定审美话语的分析和品评的。
整体上看,文震亨的审美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标准为“古”。“崇古”是明代造物、赏物实践中重要的审美意识。它既是一种文化情结,指以古代社会为理想社会蓝本,以先王先圣为人格情操楷模,以旧物古制为承载传统的对象。同时“古今”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城乡”的互文,即城市与乡村由“空间”转变为“时间”,分别象征世事变幻、道德沦丧的“今”和田园牧歌、桃花源式存在的“古”。今人只能追忆往昔,而无法回到过去。因此晚明士人将物视为载体,寄托他们想象中古时先贤们的美好生活。在《长物志》中,“古”一方面是形容词,作者采用“自然古色”“古雅”“古朴可爱”等诸多表述,以肯定的态度赋予物品价值;更重要的是作为代词,如“须如古式为之”“必远求上古”,以表达崇古意识,并作为与“今/近”相对的价值判断标准。在论述“大理石”时,作者就指出:“古人以镶屏风,近始作几榻,终为非古。”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文震亨所塑造的审美体系中,“古/今”并非是与“优/劣”完全对等的二元标准,虽以崇古为总体倾向,但有时也因物而异。这突出表现在他针对“书画”的判定标准中:“书学必以时代为限,六朝不及晋魏,宋元不及六朝与唐。画则不然,佛道、人物、仕女、牛马,近不及古,山水、林石、花竹、禽鱼,古不及近……故蓄书必远求上古,蓄画始自顾、陆、张、吴”。可见并非所有器物都遵循以古为贵,以古为雅的标准。因为,“古”更是要服务于生活中“审美性”或“实用性”需求的,如他对《笔床》的看法:“笔床之制,世不多见,有古鎏金者,长六七寸,高寸二分,阔二寸余,上可卧笔四矢,然形如一架,最不美观,即旧式,可废也”。
由此可见,“古”虽然是文震亨品鉴器物的重要标准,是其个人的精神向往,但最终是以“当下”的生活为价值导向。类似笔床、榻等物件尽管深受古人喜爱,但因其之于当下生活语境而言不再适用,也会被文震亨剔除。因而,在“古”的品鉴标准之下,通过对古物实用性和审美性特质进行区别论述,具体又呈现为“用”与“玩”两大维度。
“用”主要是对物品性质和价值的肯定,强调其对日常生活的服务性。比如交床,因为便携可适用于山游或者置于小舟中;而官窑、哥窑、定窑所生产的筷瓶虽然精美,因不适合日用而被废弃。“用”还多出现在对器物设计的规定中,在《长物志·橱》中该字出现了9次,均是表达对书橱设计的要求:“用杉木为之,可辟虫”“铰钉忌用白铜”“经橱用朱漆”,可以见出,文震亨对器物要求之精细。另外,“用”还意指具体的效用,在《长物志·花木》卷中,特指“食用”,如玫瑰“花色亦微俗,宜充食品”,类似的还有桂花、香椿。总体上,“用”与“宜”相近,而多与“忌”“不入品”“不可用”等相对,文震亨对“用”的强调亦是继承了古人“制具尚用”的品性原则。
通常人们对“物”和“玩”的关系保持警惕,以“玩物丧志”警醒世人。但对明代文人而言,赏玩物品不仅不会使其耽溺物欲,丧失生活的志向,相反,他们是借助物品增添生活的意趣,获得精神层面的愉悦和满足。费元禄《晁采馆清课》中有言,“抗志绝俗,玩物采真”,即是说通过品鉴和玩赏器物获得审美和生命体验。《长物志》中,“玩”也屡被提及,这充分体现了文震亨对休闲生活逸趣的追求。在论及园林中禽鱼的挑选标准时,他指出应避开凡俗之品,辨其雅洁,选“可供清玩者数种”。更重要的,“玩”还表达了作者对古物的珍惜态度。诸多古器具因生活方式的变迁,逐渐丧失原有的实用性、日用性功能,但因制作精良,仍具有审美性,如古铜灯、香椽盘、白窑、定窑所造的茶壶等,文震亨认为虽不再适用,但仍然可以“收以充玩,藏为玩器”。
作为一个家学渊源深厚的士族大家之后,文震亨怀有天然的崇古情怀;而作为一个有着高度艺术和文化修养的文人,其品物话语体系中对“雅”也特别推崇。“雅”含有典正、高尚之意。而“俗”,本为“习也” ,指社会上形成并流传的风尚、礼节、习惯,后引申为趣味较低的粗俗之物。在《长物志》中,文震亨主要是在引申意层面使用该词,其以“雅/俗”作为对立标准分析物的性质和适宜性的方式几乎贯穿全书。《昆山石》篇以“俗尚”和“雅物”区分鸡骨片和胡桃块两种石头。他分析佛橱、佛桌时,认为倭制和近制两类,前者更为自然古雅。凡此种种,都表现出文震亨慕雅的审美观念。那么“雅”该如何达成?在作者看来,最关键的是要对“俗”保持警惕,即把对俗的批评—“反俗”作为首要途径。书中也有“改俗”的建议,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物本不俗,但因安置经营措施不当而致俗,比如植物“玉簪”,当其被栽种于盆石中时则俗,而若“墙边连种一带,花时一望成雪”,则另成一番景象。另一类是对象本身即俗,不入品,但可以借助改造、装饰之法,易俗为雅,例如昆山石在文震亨看来,并非雅物,然若取其高大者放在石盆中,种一些菖蒲之类的茂盛植物在上面,也能够聊作玩赏。诸如此类,都可看出文震亨以“雅”为目的对日常生活进行审美化改造,于点滴细末处彰显其有别于时俗的高雅追求。
综上可见,“古”和“雅”二者是《长物志》中最为重要的两大鉴赏标准,凸显文震亨求古慕雅的审美趣味和以古为美、试图恢复古朴文雅之文人生活范式的倾向。但文震亨并未拘泥固守于此二者,在对“古”的追崇中,他以“审美性”和“实用性”为度着眼于日常需求,将古物安置于生活的不同层面。同样,以“反俗”和“改俗”为径,“俗”与“雅”二者间亦可进行转换,这体现了他“随宜制用”的生活观念,及其所具有的对物进行灵活性处理的艺术化能力。
“随宜”是《长物志》中讨论器物安置之法的中心纲领。作者强调“位置之法,繁简不同,寒暑各异,高堂广榭,曲房奥室,各有所宜”,即器物的安置需得依据地理环境和时令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山斋“宜明净,不可太敞。明净可爽心神,太敞则费目力。或傍檐置窗槛,或由廊以入,俱随地所宜”。建造六台时,大小也应“随地而为之”。同时他也强调室内装饰要在不同时节加以更换,四时之景不同,其饰亦各有所需。在不同岁时节令,都要对室内画作加以调整,正月、二月宜挂春游、仕女图,清明节应该挂牡丹、芍药等。龙舟、艾虎、五毒等内容的画作则适宜五月,八月适合古桂等。“随宜制用”,究竟以何为度?表面上看,这一主张强调物品对环境的适配,但其核心标准应是主体、物与环境三者间相互作用带来的审美愉悦和心灵感受。此即盛行于明代文人生活中“自适”的生活理念,体现在物质生活上,即是以适用为主的用物和造物观,强调器物作为服务于主体的审美和物质消费品而存在,强调个体获得精神愉悦和身体享受的生活经营目标。也就是说,从“崇古但不唯古”至“随宜以制用”,文震亨对物的择取并非拘泥于法,而是从物性出发,在物之于主体的意义,物与空间的关系中寻求平衡与协调。
二 物境:文震亨的生活之道
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本呈现为一种实体状态和静止之态;但当器物进入“用”的维度,即经由作为主体的人在感官层面发出相应动作后,物被纳入新的情境空间。此处的“用”既指实用之用以满足功能性需求,也包括情感享用之用以借物移情、抒情达意。因此,“用物”的过程,是主体在对物的品性、物与境的关系、物之于己的效用加以判定的基础上,与物、境三者互动共建生活、审美意境的过程。
在中国文论史上,王昌龄最早使用了“意境”这一概念来评述鉴赏诗歌的创作,之后这一概念更被拓展至书法、绘画和戏曲等领域的艺术品评中。王昌龄在《诗格》中指出“搜求于象,心入于境,神会于物,因心而得”。据此可见,“境”的生成是主体的心、神作用于外在的象和物之上而得,同时也表明了“境”具有鲜明的主体性特征。更进一步,他强调诗歌的“境”可分为三类,“物境、情境、意境”。其中,“物境”和“情境”是“意境”的组成部分,“物境”指客观景色有符合主体心境的基础,是由人眼中的物象所呈现的境界,为实境。而情境则是主体对内在情意中境界的反思。物境取决于主体从精神角度对物象的评价,乃是主体以己度物的结果,是主体以诗性的思维方式从物中所体认到的审美价值层次。心物交融体现了主体对物境的判断和取舍,并以此构成了意境生成的基础。从作为客观实体的物到境的生成,是主体在对外在物象的“识”与“感”的基础之上,融入其审美理想和生活感悟的过程。故“意境”的建构具有鲜明的主体能动性,“境”是在主体与物的互动协商之间完成的。具体就生活意境的营造而言,个人的情感思绪、道德习性、生活品位等主观因素扮演着重要作用。正如段义孚在对空间向地方转换的相关讨论中,反复强调人的感知经验及情感的中心作用,指出人类区别于其他灵长类动物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把家当作地方的意识,而“地方是一种特殊的物体。它尽管不是一种容易操纵或携带的有价值的东西,但却是一种价值的凝结物,它是一种人们可以在其中居住的物体”。那么,文震亨是如何将物安置于情境中,以开展这一物质和文化实践活动的?以物为基础的意境营造,又体现了文震亨何种生活理想追求?
《长物志》中所述及的各类空间可分为生活起居之所、休闲怡情之所、神圣场所、游玩场所。堂室、山斋、卧室等俱为生活起居之所,茶寮、琴室、书房等则是作为休闲之地,神圣的场所主要为佛堂、佛室,而游玩之地特指乘舟车出游。文震亨对于不同的空间有不同的氛围要求,比如卧室需“精洁雅素,不可涉绚丽”,山斋应“明净以爽心神”,厅堂宜“宏敞精丽”,小室虽小但需雅致,园林瀑布应近自然。以下将以情境的递进营造,以主体情感的融入为序从置物、观赏、生活三个角度分析此般意境是如何达成的。
一 置物之道1.择物为用,以境为旨。从前述对品物话语的分析可知,本书所载之物均是经过文震亨的个人品味鉴赏后纳用的,并遵循着一定的章法和意图安放于特定空间之中,重点强调物与客观环境的协调适应以服务于“境”的生成。如其对安置的花木,力求“草木不可繁杂,随处植之,取其四时不断,皆入图画”,所谓“图画”即是一种审美化情境。因此在陈设时,同一物虽也可置于不同场景中,但最终均需服务于造境的目的;如“水仙”,以其性不耐寒,但冬月时花开又极美,于是“取极佳者移盆盎,置几案间”,为室内增添色彩氛围,品相较次的则“杂植松竹之下,或古梅奇石间”,以成雅境。
2.细察其品,以性定用。同一物类,不同品性的物种,其所适宜的场景也不同,其间的装扮搭配亦各有所异。比如对松树的安置,栝子松可以采用对偶并植的方式栽种于堂前广庭,或广台之上;而另一品种的山松则应植于土冈之上,与涛声相应,其境可与“五株九里”相媲美。同样地,对于画的摆置,文震亨也讲求从画自身的特征出发而安放于合适的空间,并强调“画不对景,其言亦谬”,因此长画适合挂在高壁,大幅横披要置于堂中,小景花鸟画适合斋室。
3.物境较之于物更具整体性、情境性特征,在文震亨的置物实践中,常采用以境善物的修正措施,使得即使品性低下的物在适宜的空间中也能营造出不俗的氛围;如木槿本是花中最贱者,然若编篱野岸,间植于其上,也能成为林园佳友。除此以外,文震亨置井的方式也鲜明地体现了这一原则。他在《凿井》篇中谈到:
井水味浊,不可供烹煮;然浇花洗竹,涤研拭几,俱不可缺。凿井须于竹树之下,深见泉脉,上置辘轳引汲,不则盖一小亭覆之。石栏古号“银床”,取旧制最大而古朴者置其上。井有神,井旁可置顽石,凿一小龛,遇岁时,奠以清泉一杯,亦自有致。
相比于泉水,井水缺乏流动活性,常有沉淀物及异味,文震亨认为其“味浊”,不属“雅致”之列,但其为日常生活起居所必需之物,不可剔除。为此,文震亨巧思以竹树为基本场景,再以小亭、旧制古朴石栏置于其上,营造一种整体物境,赋予井以神韵,完成由日常使用空间向古雅空间的转换。而后他更指出,可以再置一神龛,当此境与特定的祭祀时节相融时,又进一步推动了物境向神圣空间的变化。
在《长物志·器具》篇开端,文震亨对时下的置物风格作了一番论评,认为俗士之辈“专事绚丽,目不识古,轩窗几案,毫无韵物,而侈言陈设”。对文震亨而言,器物的陈设、安置并非仅是简单的并列组合,因为即使是“图书鼎彝之属,亦须安设得所,方如图画”,其中“得所”就是强调物与空间的呼应和谐,而他反复提及的“图画”二字更凸显了对如画般生活情境的追求。
二 观赏之道1.融情于境。如前所述,意境的生成还包含主体移情、融性、赋意而形成反思性情境的过程,即观赏的过程。“观”是主体之于物的单向视觉动作,含有极为认真细致之意。观是获取客体信息的初期动作,而意境、佳境的生成还需融入“赏”这一环节,即主体在特定空间中,与物及场景互动交流,以此才能实现物我交融。在吴地菊花盛开时,文震亨批评“好事者”杂取数百支,并且混杂多种色彩,以夸耀菊花的富贵之态,他认为这种方法并未体会到菊花的韵味。而真正的赏菊之道应是“觅异种,用古盆盎植一株两株,茎挺而秀,叶密而肥,至花发时,置几榻间,坐卧把玩,乃为得花之性情”。即先是寻觅、择取秀美独特的菊花,而后将其种植于古雅的花盆中并安放在室内几榻之间形成物境,但菊花性情能得以显露赏识,关键在于物我融通的审美感知,这呈现了自然之物、器物与空间及人的关联。
在讲述“观鱼”之法时,他也强调互动的整体性原则:宜早起,日未出时,不论陂池、盆盎,鱼皆荡漾于清泉碧沼之间。又宜凉天夜月,倒影插波,时时麟泼刺,耳目为醒。至于微风披拂,琮琮成韵,雨后新涨,縠纹皱绿,皆观鱼之佳境也。在此,文震亨指出了三种观鱼的佳时佳境:日未出时、凉天夜月时及雨后微风轻拂时。这其中都可见主体感知、时空环境以及与鱼不同状态的和谐相应。
2.境随情移。有学者指出,主体以同情之心体悟物象,从中所领悟到的境界,依然是以主体之心为镜、为参证的,主体的心性、精神情感在意境生成中具有中心位置。因此当主体具有不同的感性需求时,所形成的意境亦具有不同的韵味,而其中物的功效也各有差异。以舟车为例,书中谈到“用之祖远饯近,以畅离情;用之登山临水,以宣幽思;用之访雪载月,以写高韵;或芳辰缀赏……或中流歌舞,皆人生适意之一端也”。类似地,在不同的情境下,香茗二物对文震亨也具有不同的意义。当其位处物外高隐之境,坐语道德之时,香茗可以清心悦神;初阳薄瞑,景色清冷之际,则可以畅怀舒啸。总之,物为人驭,物的使用或消费亦需发挥主体的创造性。
三 生活之道《长物志》一书虽通篇以物为直接描述对象,但在物的品鉴话语背后,在对物的安置、操弄、赏玩的行为之中,文震亨作为真正的叙事和实践主体,将物作为功能性元素融入其建造幽人之斋、自然雅致园林的实践中。从品物、用物到赏物,其体物入微、以己为度的生活实践和人物互动原则体现得淋漓尽致,彰显了他闲适淡雅的生活态度和追求清幽之境、雅致逸趣的生活品味。这种生活品位的表达,除了通过上述自觉的践行方式,更如布尔迪厄所言“以全然否定的方式通过对其他趣味的拒绝表现出来”。在《长物志》序言中,文震亨的好友沈春泽对当时的器物审美品鉴之风有如下评述:近来富贵家儿与一二庸奴、钝汉、沾沾以好事自命,每经鉴赏,出口便俗,入手便粗,纵极其摩娑护持之情状,其污辱弥甚,遂使真韵、真才、真情之士,相戒不谈风雅。其中以鉴赏之法为准,以“庸奴、钝汉”等为代表的“好事者”与“真韵、真才、真情之士”形成对立两端。在谈到书画的鉴赏时,文震亨更斥责了“俗子”对书画“动见劳辱,卷舒失所,操揉燥裂” 之径,并认为鉴赏之事,“惟遇真能鉴赏,及阅古甚富者,方可与谈,若对怆父辈惟有珍秘不出耳”。这种观念具体到物与空间的融合时,文震亨作了更细致的要求,他强调卧室的装扮不可沾涉绚丽之风,否则便似闺阁般绮丽俗套。而最突出的当属强调雅士之风与以商贾为代表的市井低俗之气的区分。如论及如何在室内花瓶中插花时,强调花的品类一、二种即可,过多便如酒肆。书架和橱柜均是用以陈列图史之物,但其间图史的类别不宜太杂,否则便如书肆中,并且还不能使用竹橱和小木直楞,因为这二者分别属于市场和药堂。同样,当谈到在园林中栽种木香时,他批评了当时流行的布置:“以竹为屏,牵五色蔷薇于上。木香架木为轩,名‘木香棚’,”认为花时杂坐其下,与身处酒食肆中无异。
在晚明商人与文人士大夫的竞争中,当时盛极一时、具有普及性和娱乐性特征的旅游,成为他们进行身份地位表征和炫耀式消费表达的重要形式。而舟车作为旅游必备之物,自然成为重要的区分符号。文震亨认为,商贾出游的宏舸和巨舰,用金贝、鞗革等加以装饰,这非文人的财力所能及,但文化素养、生活品位可以作为独特性的标杆。故他以“新雅”“精舍”为原则,以意境为指归,认为但使制度新雅,便堪登高涉远,即可服务于其外出游山赏景、访雪观月等休闲怡情活动,并非只有“饰以珠玉……和以鸣鸾,乃称周行、鲁道”。此言与唐代诗人刘禹锡之《陋室铭》异曲同工,体现了古代文人雅士对物的审美化追求。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文震亨所追求的生活之道中流露出两个层次的意涵。首先是个人自适的追求,即文震亨对物我相应,舒适自在的生活方式,以及古朴素雅、自然如画生活意境的崇尚。正如李砚祖所言,该书是文氏“对自我生活和艺术创作现实的一种陈述,对艺术化生活理想的一种表白”。此时,物作为实体元素扮演着功能性角色,或是作为实用性器具而存在,或是具有审美作用。其次,我们还可以看到文震亨作为一位有识之士对社会的关怀和现状的反思。较之前朝,晚明具有商品经济发达、城镇化速度提高、家庭收入增加和自由浪漫情欲观蔓延的社会特征,使得社会整体消费朝向奢侈化发展。文震亨表达了对这种消费风尚的担忧,并指明作《长物志》的原因是:“吾正惧吴人心手日变,小小闲事长物,将来有滥觞而不可知者,聊以是编堤防之”。即文震亨担忧世人沉溺于奢靡享乐之风抛弃古制之式,使得审美文化朝向低俗化发展。因此,其采用否定批判的方式,将近世之风贬斥为“俗”“不雅”。其中物作为区分符号,承担着警醒的作用。也就是说,文震亨所营造的生活文化具有向内之于个体的自足意义,他从建功立业的外部取向转向个人生活本身,从外在的宇宙、庙堂转向自我的内在世界。其中自适的精神与其求闲寻逸的人生追求相结合,启发他立足于当下生活实践,在其中自我悟解,并建构能抚慰自我心灵、迎合自我需求、满足自我存在价值的生活文化。同时,他精心营造的雅致生活方式又如一面鲜明的旗帜,与商贾之流附庸风雅的行为划清界限。商人群体和文士阶层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既非政治权力所导致的分级,也非全由经济能力导致的物质占用差异,而主要是源于文化资本、审美资本所产生的不同意图,这种意图内化于主体的生活观念中,又外显于实践,使其成为区分的象征。即文震亨试图通过个人生活文化的营造以对抗晚明物欲横流的奢侈化生活,这也实为明代中期和晚期士大夫的共同追求。
三 以物为介联结古今
在前述分析中,“物”具有两层角色:当其作为名词时,意指一切客观存在的实体和现象;而作为动词时,又具有“辨识、选择”的含义。其内涵也随之具有三重变化:在名词语境中,“物”首先是“多余的、身外之物”,但对文震亨而言却是承情载意的个人“生活之物”;动词层面上,则是指文震亨择物、用物、与物互动,营造具有审美性、艺术化生活的物质实践。这种内涵的变化,实则也反映了主体生活观念的变化,即“物”在个人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再局限于使用价值,更承载了文化表达、审美观赏、身份区隔的意义,服务于文震亨建构品质化和雅致化的生活文化。进一步分析发现,这种生活文化又是晚明时期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士人阶层对抗当时奢侈化消费风尚的产物,凸显了人之于物和个人生活所应有的能动性与主体性,而生活文化建设的关键也正在于合理处理人与物的关系。
当前,伴随着国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持续增长,民众生活需求具有高质量、精致化、多样性、个体化的特点。新中式审美生活方式即是备受人们希冀向往的生活风格之一,且是一大重要趋势。已有研究表明,人们常会通过家居装修或购置一些具有传统文人气息的器物,如红木家具,以彰显自我的中式生活品位,渴望与中国传统文人,尤其是明清士大夫的雅致生活方式产生共鸣,呈现回归“中国式生活审美”的文化取向。此外,品茶、插花、焚香、造景等,也是他们贴近中式传统生活的行为表现。换言之,明代文人雅士的生活方式今天成为了众多国人效仿的生活理想。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何为“新中式审美生活”以及何以“新中式审美化生活”?目前学界以及消费市场对此尚无清晰的认识,所以存在很多并未深入理解这种生活方式内涵的单一性模仿行为。本文在此无意对“新中式”进行界定,而是想强调新中式生活文化的打造,并非在于具有明清古制特征的器物堆砌,亦非存在于拟古的生活行为中。它应是基于主体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以自我生活需求为基础,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引领和指归的生活实践。新中式审美也更应该呈现为一种自适、雅致的整体生活感。因此,本文对明代文人生活文化的剖析,并非有意引导人们按图索骥地复原古人的生活,而是希望国人在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理念指导下,在传统文化中发掘优秀资源,在物质生活世界中,择物为用,以物为径,营造出具有主体性特征的生活文化。
此外,《长物志》的研究还提示我们,从具体的器物出发,从人们生活中的“长物”—细微的、看似非实用的、非功利性的物出发,同样不失为走进当代民众日常生活、深究和建构当代生活文化的重要方法。因为,“物”作为构建日常生活方式、社会形态及历史进程的重要载体,是一种客观存在,凝聚了人类的集体记忆和个体经验。并且,超出基本生活所需而为满足自我实现层面的物,更能贴近个人的特性,是人们内心追求的真实表达。再者,物与人及其生活密切关联,具有情境性特征。因此,需要在生活情境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研究,不仅仅是“就物论物”,不仅仅是对物进行本体性质功能的关注,也不仅仅关注物的制造生产或商品流通,更要关注物的使用。从“用”出发,采取物质实践和审美理念的整体研究视角,讨论个体所创建并存在于其中的真实生活世界和生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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