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将至,大街小巷都挂起了五星红旗,但你知道吗,关于国旗的升挂和使用,法律上有着明确、严格的规定。正确地升挂国旗,不仅是对法律的遵守,也是爱国的体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合法合规地悬挂、使用国旗呢? 9月14日下午,一位网友在“南京人大”官方微信号评论区留言称,“平时看到挂的国旗有的被太阳晒旧了,有的被风刮坏了,还有的下雨时就在雨水里淋着,这些有人管吗?”随即,南京市人大回复该名网友,关于国旗的正确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说了算”!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其实这名网友反映的情况在南京并不常见。
现在在南京的主城区,部分商家和小区外都已经悬挂上了崭新的国旗。悬挂形式也多样,有的是用旗杆竖直悬挂,有的则是固定在旗座上呈45度角上扬。
为了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在城市的一些主干道上,则由政府部门进行了统一布置。在秦淮区的部分路段记者看到,沿街商铺每隔5-8米左右就会安装一个旗座,机动车道旁的路灯上也悬挂有一左一右两面对称的国旗,远远看去十分整齐划一。
秦淮区五老村街道城管科科长张建忠告诉记者,这次辖区内安排统一悬挂的国旗从中秋节起将一直持续到10月20日。 针对悬挂国旗的规范性,城管工作人员以及社区网格员也会不断加强巡查提醒的力度。“第一不要影响行人的通行;第二国旗上不能有宣传、广告类型的东西在上边;第三尺寸、规格尽量跟街面、店面协调。我们也和店家建立了QQ群、微信群,如果哪边有遗失或者损坏,让他们及时跟我们联系,我们也会第一时间进行补充。”张建忠说道。
尽管网友反映的情况在南京并不普遍,但事关国旗非小事,为此人大代表们也纷纷行动起来。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启动的市人大代表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工作中,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组织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将《国旗法》的宣传贯彻情况作为了监督的重点。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介绍,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对市人大代表提出了三个“随时随地”护国旗的小诀窍,将视察调研工作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去,希望代表们以自己的身体力行影响周边人,进而推动全社会形成严肃对待国旗、正确悬挂使用国旗的意识: “一是上班时了解下单位悬挂的国徽、国旗是不是规范;第二下班路上看一看街道两旁升挂的国旗是不是有污损、破损、褪色;第三回到家问一问小孩,学校有没有按规定升挂国旗。” 9月11日,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惠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周飞祥就在回家路上发现,城区某幼儿园的国旗已经破旧不堪,便拍照片发到了工作群里。第二天,南京市司法局就协调相关部门,更换为崭新的国旗。
此外,在调查中记者也发现,很多地方国旗的挂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横挂,有的是竖挂。对此,记者查阅《国旗法》了解到,《国旗法》中并没有规定国旗只能横挂,只是规定“不要随意交叉悬挂或竖挂,更不得倒挂。有必要竖挂或者使用国旗反面时,必须按照有关国家的规定办理。”事实上,将国旗竖挂在灯杆上也比较常见,悬挂效果也更为美观。 不过仔细观察会发现,在灯杆上对称悬挂的两面国旗,有的是五角星向中间聚拢“面对面”,有的则是置于外侧“背靠背”。那么,五角星究竟应该“面对面”还是“背靠背”呢?(摄于南京,“五星”图案对称向内)
(摄于上海,“五星”图案对称朝外)
根据《国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据此,南京市城管局2018年出台的《关于利用路灯设施营造节日氛围、设置相关内容的管理规范》就规定,悬挂国旗时“五星”图案要向内侧灯杆方向。但也有城市“五星”图案是朝外的,目前全国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众所周知,国旗是我们祖国的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第十九条也明确: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所以,我们在外出或是参加什么活动如果需要购买小国旗的时候,一定要好好保管,合理地有尊严地使用。不乱丢国旗,不损坏国旗,如果见到随意损害国旗的人和事,要主动上前制止教育,用自己的行动来保护国旗、热爱国旗和捍卫祖国的尊严。
小国旗使用完后可以带回家妥善保管,壮美的国旗可以成为家中美丽的风景。 周飞祥代表介绍,走访中他发现一些单位升挂的国旗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褪色、破损、污损的现象,很多单位升挂的国旗长时间悬挂无人过问,这些与相关部门的重视不足、监管上的缺位、社会大众对《国旗法》知识的欠缺,以及厂家生产国旗质量低劣等都有很大关系。
对此,周飞祥建议,“《国旗法》方面的专家应鼓励公民个人规范升挂国旗,同时各级人民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比如共青团、村委会、居委会等应该发挥对公民个人升挂国旗的监督、教育和引导作用,以维护国旗的尊严。”
南京市人大代表汪旭东也表示,希望今后能不断加大普及宣传《国旗法》的力度,最好是专门的集中宣传,让每个人都能依法守护五星红旗,尽到爱护国旗的责任与义务。
来源:荔枝新闻(ID:lovejstv),我苏特报专稿,记者:王德俭 、丁凤云;中国文明网
本期编辑:胡洪江、朱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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