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佛不二之法性寂体:万古如如 湛然常恒
疏
文
湛者不染,寂者不摇。大地虽寂,不得称湛。今惟至寂之中,莹净无滓,寂不足以尽之,故曰湛寂。恒者久也,常者恒之极也。大地虽坚,难逃坏劫,是恒而未恒。今此湛寂,推之无始,引之无终,亘古亘今,曾无变易。盖常然之恒,无恒不恒,非对暂说久之恒,云常恒也。
此段疏文是对第二句“湛寂常恒”法义的诠释,亦即诠释生佛不二之法性寂体。
湛者,是清净无染的意思,意谓此法性寂体,从来不与染法相应,不与诸尘对待。
寂者,是不摇动的意思,万古如如,无有变易。
此心性之寂体,与世间之寂静,亦有本质差异。
大地虽常自寂静默然,而土石沙砾山谷河渎秽恶充满,不得称为澄清。
今惟法性真体至寂之中,如净琉璃,内外莹彻,清净本然,纤尘不立,永离惑染热恼,无衰无变。
寂不足以尽此心性之奥妙,故曰湛寂。
即是毗卢遮那法身寂体。
恒者,是久远的意义。
常者,乃恒久之极的意思。
大地虽似坚牢,然终将为无常所侵,沧海桑田,乃至难逃劫坏。
水、火、风三大灾到来时,劫火洞然,须弥山、四大部洲,乃至欲界诸天,悉为灰烬。
可见,大地似恒久而并非真恒久。
今唯此现前一念真如自体,非前际生,非后际灭,超越时间,无始无终,亘古亘今,无衰无变,毕竟常恒。此常然之恒,乃超越恒与不恒的对待,非对短暂说长久之恒。
恒与不恒二边俱遣,此绝待之恒,乃可称为常恒,竖穷过现未来三际,不受时间的剥蚀。
此常恒湛寂之体,空有未形,生佛绝朕,清净无相,湛然常住。
《华严经》第六地偈云:
法性本寂无诸相,
犹如虚空不分别,
超诸取著绝言道,
真实平等常清净。
意谓法性体本寂灭,无圣凡之相,犹如虚空不分别,寂静无相,周遍法界,言语道断,不可思议。
结归实相本际,真实而无虚伪,平等而无差别,常住而不迁变,清净而无惑染。
于此自性寂体,能如是信解,即为名字即佛。
普润大师偈赞云:
方听无生曲,
始闻不死歌。
今知当体是,
翻恨自蹉跎。
是乃觉悟之始。
——《弥陀疏钞》讲记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