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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深圳虐童父母被刑拘,爆料者也被罚!警方回应...


昨日,深圳警方通报“父母虐童”案,但警方还透露,也对非法获取监控者予以治安处罚。


前几天

一女孩疑遭父母轮番虐打

的视频引发关注

爆料人王某礼发布的

这段长达3分16秒的视频中

一轮又一轮的暴打让人愤怒



更令人痛心的是

女童不哭不躲的反应

昨晚,警方最新通报来了


深圳警方通报“父母虐童”案:


昨晚19时许,@平安宝安 通报“父母虐童”案:女童父母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视频发布人被行政处罚。



此前通报:女童父母对殴打事实供认不讳


12月23日17:15,@阳光宝安 发布通报,视频中的女童父母对殴打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带回派出所调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区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视频发布者也被处罚?网友吵起来了


不少人为警方迅速及时地处理点赞!



但视频发布者也被处罚,这格外引发关注。



也有网友回应道,偷窥他人隐私,见义勇为这次不能用:



深圳公安也在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做出回应:警方综合考量后给予了一定的行政处罚。



视频的剪辑者及发布者王某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视频是从一个家庭监控APP上下载的,账号密码是女孩父亲的牌友提供。


大约在今年9月底,有人找到他称知道这个家庭有家暴情况,手上也有证据,就是这一家人在某APP上的视频监控,希望他可以介入解救这个女孩。这是一个家庭安全类的APP,在家里安装摄像头后,就可随时查看监控情况。


这名爆料人在王某礼手机上输入了账号密码登陆,此后他大约打开了3-4次,每次都能观看最近5天的监控视频,他把虐待女童的段落都下载了下来。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宝安”的通报,视频发布人王某礼和提供人钟某云利用非法获得的摄像头账号及密码的便利,多次登录摄像头偷窥,并下载编辑后发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宝安警方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表示,如果牌友是无意中了解到情况,更稳妥的做法应当是到警察局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律师:虐待儿童属于违法行为 ,如何举报才不侵权?


有媒体咨询相关律师表示,儿童权益受法律保护,父母虐待儿童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可以对儿童身体受伤情况进行鉴定,如果属于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可以从重处罚。


此外,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违法犯罪者人人都有权利检举揭发。如果检举者不是自己在他人家中安装的监控探头,只是无意中拍摄到邻居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检举揭发也是为了保护少年儿童免受更多的伤害,主观上并无恶意,“两害相权取其轻”,此时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24日晚间,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发布通报称,被家暴的女童在街道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和社工陪护下,饮食睡眠正常,沟通交流状态良好。经过医院全面体检,女童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将继续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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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青年报 南方都市报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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