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天放地8宗共1076亩 最高起拍楼面地价9500元/㎡
11月16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成都市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17]40号)》,公告显示将于12月6日以拍卖方式组织出让分别位于高新区和青白江区的3宗地,净用地面积共计合278.5947亩。
此次推出的三宗地中,最高起拍楼面地价为9500元/㎡,来自位于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二、三、四组的32.8075亩纯住宅用地。而另两宗地均为商住用地。最大出让面积来自位于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以北、大同集中安置房以西186.2180亩地块。
同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还发布了《成都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成公资土挂告[2017]40号)》,公告显示将于12月06日09时至12月20日14时以挂牌方式组织出让分别位于青白江区和彭州的5宗地,净用地面积共计合797.4051亩。
此次挂牌出让的五宗地均为商业用地,其中来自青白江的四宗地起挂价均为400万元/亩,彭州地块容积率不大于1.0,起挂价为37万元/亩。
最大出让面积为位于青白江区通汇大道以西、兴业大道以北的322.3657亩地块,其次为位于青白江区青白江大道以东、华金大道以南的321.7573亩地块。他们与青白江区清泉大道以西、华金大道四段以南的70.1760亩地块一样,均为批发市场用地,且容积率均不大于3.0。
12月6日拍卖土地信息:
一号宗地位于高新区劲松社区2组(原劲松村2社)、龙灯山社区8组(原石河村9社)、龙灯山社区9组(原石河村10社),出让面积合59.5692亩。地块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兼容住宅建筑面积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起拍楼面地价6900元/㎡。
一号宗地:高新区劲松社区2组(原劲松村2社)、龙灯山社区8组(原石河村9社)、龙灯山社区9组(原石河村10社)
面积大小:合59.5692亩
容积率: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9712.77平方米,小于等于99281.925平方米,其中,地块一:大于等于18581.46平方米,小于等于46453.65平方米(其中可兼容计入容积率的住宅建筑面积小于23226.825平方米,且小于规划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地块二:大于等于21131.31平方米,小于等于52828.275平方米(其中可兼容计入容积率的住宅建筑面积小于26414.1375平方米,且小于规划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该处航空限高要求,若要突破航空限高,需征得航空主管部门的书面许可。①、②号地块建筑高度按照上限值控制,在满足航空限高及《新川创新科技园城市设计导则》城市空间形态要求的前提下,地块局部建筑的高度允许向上浮动10%。
起拍楼面地价(元/㎡):6900
二号宗地位于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二、三、四组,出让面积合32.8075亩,起拍楼面地价9500元/㎡,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不兼容商业),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1871.64平方米,小于等于43743.28平方米。
二号宗地: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二、三、四组
面积大小:合32.8075亩
容积率: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1871.64平方米,小于等于43743.28平方米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二类住宅用地(不兼容商业)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80米。建筑物(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点高程不大于该处航空限高要求,若要突破航空限高,需征得航空主管部门的书面许可。地块建筑高度按照上限值控制,在满足航空限高及《新川创新科技园城市设计导则》城市空间形态要求的前提下,地块局部建筑的高度允许向上浮动10%。
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8%
起拍楼面地价(元/㎡):9500
三号宗地位于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以北、大同集中安置房以西,出让面积合186.2180亩,起拍价600万元/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
三号宗地: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以北、大同集中安置房以西
面积大小:合186.2180亩
容积率:容积率≤2.5(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二类住宅用地
建筑密度:≤28%
起拍价(万元/亩):600
12月6日挂牌土地信息:
一号宗地位于青白江区通汇大道以西、兴业大道以北,出让面积合322.3657亩,起挂价400万元/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0。
一号宗地:青白江区通汇大道以西、兴业大道以北
面积大小:合322.3657亩
容积率:容积率≤3.0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
建筑密度:≤50%
起挂价(万元/亩):400
二号宗地位于青白江区青白江大道以东、华金大道以南,出让面积合321.7573亩,起挂价400万元/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容积率≤3.0。
二号宗地:青白江区青白江大道以东、华金大道以南
面积大小:合321.7573亩
容积率:容积率≤3.0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
建筑密度:≤50%
起挂价(万元/亩):400
三号宗地位于青白江区清泉大道以西、华金大道四段以南,出让面积合70.1760亩,起挂价400万元/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容积率≤3.0。
三号宗地:青白江区清泉大道以西、华金大道四段以南
面积大小:合70.1760亩
容积率:容积率≤3.0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
建筑密度:≤50%
起挂价(万元/亩):400
四号宗地位于青白江区景鸿路以东、绣川河以南,出让面积合65.0542亩,起挂价400万元/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商务用地,容积率≤2.0。
四号宗地:青白江区景鸿路以东、绣川河以南
面积大小:合65.0542亩
容积率:容积率≤2.0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务用地
建筑密度:≤60%
起挂价(万元/亩):400
五号宗地位于彭州市白鹿镇回水村2社,出让面积合18.0541亩,起挂价37万元/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B1),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2036.099平方米,容积率≤1.0。
二号宗地:彭州市白鹿镇回水村2社
面积大小:合18.0541亩
容积率: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2036.099平方米,容积率≤1.0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B1)
建筑密度:≤50%
建筑高度:≤18米
起挂价(万元/亩):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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