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中山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将集中停放充电!
近年来,
电动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
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电动车,
却屡次引发大火。
电动车的充电安全,
备受市民关注。
▲这段视频是模拟3辆电动车在楼道口充电引发火灾的情景。
近日,中山市住建局发通知称,
小区应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
设置安全的充电设施,
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在这些地方停放及充电都属违规
现在,
许多小区都没有设置充电棚
电动车主为了方便
直接从楼下私拉电线到楼下
为自己的电动车充电
这种危险的充电行为屡见不鲜
市住建局日前发出的通知称,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
有条件的小区应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
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镇区职能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
所以
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首层门厅等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都是违规行为
市住建局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考核内容,对抽查中发现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将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充电棚距其他建筑起码6米
对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要求,通知文件指出,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充电库(棚)与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分隔,当隔墙上确需设置门、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独立设置的地上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低于6米,对于老旧住宅小区该防火间距可不低于4米。
需设置排烟设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的布置不应影响消防通车道、室外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应设置专用配电箱
在电气设置方面,通知要求:
◆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设专用的充电配电箱;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充电配电箱应设在充电库外、靠近库门处;
◆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配电箱应固定在车棚立柱上或车棚所依托的外墙墙面上,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充电设施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
◆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相应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配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池同时充电时的负荷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充电棚需配置喷淋系统
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方面:
◆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内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独立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
真心希望小区能尽快
实现集中停放和充电
避免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发生
文/记者 李丹丹
编辑:曾嘉慧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你点一个
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今日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