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公众号对原创稿件享有版权,转载需注明出处
科学立法,守护秦皇岛的“绿色长城”。12月3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1月27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介绍,沿海防护林作为我市核心生态资源,不仅有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灾减灾等重要作用,而且已经成为沿海岸线一道亮丽的风景,是我市核心生态资源,被誉为“绿色长城”。为确保我市沿海防护林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不再减少,《条例》将适用范围定位为我市海岸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1000米及3个沿海国有林场范围内的29万余亩沿海防护林,并将此范围内的国有有林地和划定为公益林的非国有有林地全部明确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不符合沿海防护林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通过立法对我市沿海防护林实行严于国家标准的特殊保护。《条例》明确了人民政府应当将沿海防护林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以森林保有量和森林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成效纳入人民政府领导任期考核内容。为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条例》确立了沿海防护林保护专项报告制度,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12月份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当年沿海防护林资源变化和建设、管理、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此外,《条例》对规划刚性、科学造林、生态补偿、管护责任、用途管制、禁止行为等均作出了规定,对破坏林地资源、保护标志、林业生长环境和违反临时用地要求、毁坏林木、非法采伐以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明确了罚则。
记者:刘迅
编辑:张蕊
③傻不傻!给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号和保证金赚快钱
④公益体检 为爱而行 免费为适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
扫码关注我们微信号:qhdwanbao新闻热线:3645000点分享点点赞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