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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罚!增殖放流鱼苗4000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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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刘迅

编辑:常明明责编:郭巧 杨阳


“我们以后再也不电鱼了,一定好好保护生态环境!”近日,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在卢龙县域内的青龙河举行。这场活动的主角竟然是两名犯罪嫌疑人。




这是卢龙县首例因非法捕捞水产品启动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而进行的一次增殖放流活动。”卢龙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马强介绍,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杨某某在青龙河流域电鱼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两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但鉴于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要求他们以增殖放流的方式恢复渔业生态环境。

当天,在卢龙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见证和监督下,梁某、杨某某将购买的4000尾鱼苗放流到青龙河中,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会电鱼。


两名犯罪嫌疑人将4000尾鱼苗投入青龙河中。(图片由卢龙警方提供)


民警提醒:

秦皇岛警方对非法捕捞、滥伐森林等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切莫以身试法。





统筹:田哲轶 江虹

审核:卢冀明 刘菡 郭晨蓉

监审:孙志伟

终审:何义安 周岩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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