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可以搭建花池吗?| “欣”说法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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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再现
叮铃铃,叮铃铃……
老王
老李,我是楼下的老王,我的天花板漏水了,还有点开裂,看上去是楼上漏下来的,怎么回事儿啊?
我没干啥呀,就是在阳台搭了一个花池,种了点花草。
老李
老王
你在阳台搭建花池、花架,重量让我家的天花板都裂开了,你天天给花池浇水,这日积月累的,我家岂不是要天天渗水了?不行,你要把花池拆掉!
我在自己阳台范围内搭建花池、花架,又没有妨害到你,为什么要拆掉?开发商也没有说不允许呀,小区内许多业主都是这样搭建花池、花架的。你房屋开裂不是我的问题。
老李
老王
你不拆掉花池,我们就法庭见吧!
拥有自己的小花园是很多都市生活的人们的梦想,很多人会选择在阳台修个花池,但是修建花池可能会造成房子承重、排水方面的问题,给邻居带来困扰,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就请欣法官来帮忙支个招。
本案是相邻关系纠纷,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本案中,老李在阳台搭建花池、花架,并且因为其浇花不当导致了老王居室出现漏水、渗水情况。花池、花架所种植物需长期浇水养殖且花池本身亦有部分蓄水功能,势必会对老王的房屋造成潜在危害,老李搭建花池、花架的行为已经危及老王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老王可以要求老李拆除其阳台上修建的花池、搭建的花架等设施。
行使权利有边界,
搭建花池需注意。
排水采光不得侵,
相邻关系处理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020年,《“欣”说法》来啦!
该栏目是上海一中院“欣法官”普法系列的全新升级版,由上海一中院新闻中心、周欣法官工作室、机关团委联合打造,每次围绕一个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主题,以崭新的形式,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相关音频可在喜马拉雅和蜻蜓FM搜索“上海一中法院”同步收听,敬请关注!
作者:朱滨倩
配音:旁白/赵雅丽
老王/苏弋
老李/马哲一
欣法官/王一凡
音频制作:苏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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