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市民入学入户政策将有大变化!不看可亏大了!
佛山的新市民注意了!
以后孩子上学、自己落户
都要按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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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下午,佛山市流管办正式公布了《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是时隔两年后,政府部门对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进行的重新修订。相比之前的政策,征求意见稿在积分入户和计分指标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改动!
征求意见稿里有什么新规定
快来看看!
1、购房入学方面
由于与之前的政策有两年左右的间隔,此次征求意见稿在积分入学方面,增加了一条“过渡性”的条款,即:“本文件实施之日前,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含购房合同)的,继续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文件实施之日后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含购房合同)的,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
此前的积分规则,购房类的政策性借读生是排在积分入学的普通借读生前面。新的征求意见稿若通过,就意味着,佛山购房类的政策性借读生,今后将正式纳入积分服务体系。
房产积分拟按平方计最高可积144分
记者留意到,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含购房合同)的,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房产积分的情况也有所变化。
房产情况得分则从原来的拥有合法居住房产积80分,拟更改为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商业类,如公寓、商铺、写字楼等),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和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积144分。
今后每年6月拟对普通借读生积分排名
征求意见稿列明,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其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其实际居住地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征求意见稿规定,区人民政府根据各区、镇(街道)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和外来常住人口规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办学位入学指标数,区教育部门应统筹做好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的招生工作,明确各阶段招生报名时间,按期分批公布可提供给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名称、学位数等各类信息。
新市民可于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持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其产权房或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受理窗口为随迁子女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
区积分办依据父母积分情况,于每年6月按照全区或分镇(街道)对普通借读生进行排名。第一次排名录取后,在入学指标数仍有节余情况下可调剂分配,将首次排名未取得入读资格的新市民子女按照剩余的指标数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二次排位,并将排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及本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育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
需要注意的是,积分入学采取“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的积分。
2、积分入户方面
在积分入户方面,征求意见稿中变化则较大。根据2016年5月17日印发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其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则更改为“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缴纳了一年社会保险费(含追溯补缴社保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实际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值得一提的是,新市民或其配偶在佛山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的,可以按该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佛山户口市外迁入准入条件直接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3、计分指标方面
《征求意见稿》对《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有了多处修改,如各区的加分项目,总分由不超过40分拟调整为不超过60分。在办理居住证年限方面,得分标准拟调整为:居住时限每满1年积10分,最高可积120分。在文化程度得分方面,得分标准拟调整为:高中(中技、中职)为20分,大专为30分,本科及以上为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
在居住年限的积分方面,办理居住证年限的积分从原来每满1年积5分升为10分,最高可计120分。
同时,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积分也有所调整,拟修改的得分标准为:在本市从事环卫、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地铁)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人员,从事医疗(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满1年积8分,最高分值80分。在本市内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10小时积3分,最高分值120分。社会贡献方面,在本市内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积5分,最高分值60分。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本市的无偿献血者并在本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80分,可累积计分。
这些新政你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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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珠江时报
编辑 | 夏潇潇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