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105国道杏坛路口跨线桥上出现“抛尸”?谣言!警情通报来了!
今天上午
一个小视频在朋友圈里被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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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有网友称
105国道杏坛路口跨线桥上出现“抛尸”
一时人心惶惶
对此,今日13时26分
顺德警察发布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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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9月27日上午6时许,110接报,105国道顺德区大良街道杏坛跨线桥桥面有人倒卧在地。接报后,公安、医院等部门立即前往处置。
经初步调查,1名女子(年约40岁,身份待查)步行途经上址时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经医护人员到场证实已死亡,肇事机动车逃离现场。
目前,警方正全力查缉肇事车辆,同时敦促肇事司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从警情通报可知
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
请知情群众积极举报!
同时,要提醒各位网友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要知道编造散布谣言
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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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请大家认清谣言
做到文明上网、文明发帖、文明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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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顺德警察、珠江商报
编辑 | 夏潇潇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