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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焦灼的第二梯队:附上第二梯队燃气企业部分收购事件

彭知军 天然气与法律 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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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彭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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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稿】2015年以来新上市燃气企业评析及小型燃气企业的未来(知军点评系列:燃气资本市场变化及并购趋势之二)

5、【专稿】2015年以来新上市燃气企业和主要的股权交易事件(知军点评系列:燃气资本市场变化及并购趋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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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行业改革,突进,相关文件不断发布,应接不暇,奏效还待时日;


北方地区煤改气,激进,气荒达到历年之最(煤改气仅是气荒的原因之一),改善还需努力;


资本市场,如旧,优化还有空间,贵州燃气上市之后,因为接连不断的涨停板,被认为是“妖股”。


第一梯队的五大跨区域燃气企业可谓江山稳固,如果单从年销售气量来说,还需要加上北京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仑燃气,依旧沉稳低调;新奥能源,在天然气终端利用是厚积薄发;港华燃气,一如的循规蹈矩、款款而行;华润燃气,向外对标、向内整合;中国燃气,借助煤改气搅动一池春水。

 

第一梯队们,围炉夜话,指点江山,从容;第二梯队,跺脚取暖,生恐落后,焦灼。从并购项目看,第二梯队不差钱,都出手不凡,对7%视而不见。


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的《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规定配气的准许收益按照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准许收益率为税后全投资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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