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天然气之夜】第106期:改革之下,LNG的不确定性?

曹烨整理 天然气与法律 2022-05-20

5

11

全文约2100字,阅读约需5分钟。

专注于天然气领域政策与法律的公号,已通过微信原创和赞赏认证。

点击标题下方“天然气与法律”(蓝色字体),和3.6万+业内同行一起关注。

文/曹烨整理


精彩回顾:

【巨献】1-100期“天然气之夜”论坛集锦(百期精华,一网打尽)

【天然气之夜】第101期:2018年天然气行业的那些大事暨储气库热点讨论

【天然气之夜】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在即,对下游市场影响几何?(第102期)

【天然气之夜】氢能源替代石油能源的加氢站技术与相关产品研究(第103期)

【天然气之夜】第104期:如何建立天然气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协调平衡关系?

【天然气之夜】第105期:如规范燃气工程安装费后,城燃新的利润增长点将路在何方?


编者按:2018年9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意见首次从上游增产增供、中游基础设施配套、下游市场建设以及应急保障体系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用气高峰,民生用气只占全部需求40%;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2020年达到“供气企业10%、城燃企业5%、地方政府3天”储气指标;建立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体系等等.....


时至今日,天然气领域改革已过了大半年,各项改革措施正在实施部署,特别是天然气多元化海外供应体系的建设,随着LNG接收站建设步伐的加快,也初见成效。然而在这改革之下,LNG市场是否真的会蓬勃发展,还是“风大雨小”?


因此本周四(2019年5月9日)晚8点,“天然气行业微信群”和江苏科信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开展了第106期“天然气之夜”空中论坛,我们在一起聊了聊“改革之下,LNG的不确定性?”,以下是精彩记录。


本期主持:范旭辉;记录人:曹烨。


(群友讨论看法,不代表本公号观点)


观点一: 2019年中国LNG市场面临明显变革


1、成立国家管网公司;

2、窗口期第三方开放。


在成立国家管网公司方面共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变化:


1、管道第三方化,未来管道气收费公开透明,且各类企业均可参与;


2、管道互联互通,管道互联互通的工作在2018年就已经有所体现,最重要的体现就是中海油冬季供暖期3000万方/日华南海气返输管网,缓解全国管道气紧张情况。以上变革,首先,预计中海油等重要的LNG供应企业,在管输方面面临更大空间,假设LNG槽批价格不高于管道气出货价格,则上游接收站将更加倾向于选择气化入管网出货的方式,因其具备高效、稳定、管理精简等方面的优点。另一方面,管道资产运转效率或有提升表现,有助于增加管道气供应。消息表示,中石油再次调整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成立天然气销售分公司(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市场解读此举是中石油应对成立国家管网公司的重要举措,加强对终端领域的掌控力量。


在窗口期第三方开放方面,据了解,2019年中海油或将公开出售100船左右窗口期,各类LNG从业者均有机会参与,LNG上游供应商发生明显变化,国内LNG贸易商及终端客户,或将直接采买国外气源,LNG行业生态变化。

 

观点二:LNG丰富了天然气储运方式,交通领域和调峰是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刘明辉在19届国际液化天然气会议期间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在交通领域推广清洁能源是必然趋势。天然气清洁、高效,相较于柴油具有30-40%的价格优势,在交通领域应用潜力巨大。


由于气源丰沛、价格合理,7月1日起将在大部分地区推广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因国家政策调整,仅京津冀地区在2020年底前就要淘汰100万辆柴油车。下半年,LNG重卡市场火爆或为大概率事件。目前己有39款LNG和11款CNG重卡上了国六的产品车目录;而氢燃料电池与甲醇仅各有一辆。

 

观点三:特许经营与LNG点供之争


(一)为何会出现点供


1、管网未覆盖。


总所周知,我国燃气管网建设并不完善,很多企业为节省用地成本地处偏远,管网未覆盖,但又迫于环保压力不得不使用天然气,LNG点供的出现可以为这一类企业解决无气可用的问题。


2、开口费及用气成本。


由于燃气经营许可权的存在,高昂的燃气开口费及气价致使很多用气单位望而却步。


3、调峰保供


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冬季用气高峰应先保民生、再保车船最后才是工业用气,为避免断气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企业需建立气化设备,进行用气调峰。


(二)各方对LNG点供的态度


政府:目前广东、山东、湖北政府发文明确表达对LNG点供态度。广东部分地市发文约束LNG点供项目发展,湖北省则干脆叫停自建LNG储气场站,而山东则力挺LNG点供发展,其他许多地方政府均对LNG点供项目持不支持、不反对态度。


燃气企业:为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发展,2004原建设部颁布《市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对城市燃气发展起到了显著效果,作为投资回报,燃气企业获得20~30年不等特许经营权,最近兴起的LNG点供对燃气企业市场发展确实冲击不小,对LNG点供反对最强烈的非燃气企业莫属,纷纷对“点供”、“生物质燃气”围追堵截。


终端用户:企业难以承受高价管道气,改用LNG点供可以降低经营成本,发展点供态度积极。

 

最后,感谢大家参与今天的讨论,愿我们这个行业能够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能够积极维护各方权益,本期讨论到此结束,再次感谢!

坚持发文不易,看完右下角在看鼓励

------------------------------------------------------

*更多公号精华文章,请直接点击:

历年公号重点文章分类检索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