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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这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可缓缴6个月
6月15日,记者从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三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的有关规定,三亚决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自今年6月起,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目前,各供水供电供气经营企业已制定了缓缴水电气费用工作方案和办事规程,并在各自网站公布。记者查询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看到,该集团已发布关于缓缴水费的公告,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前往各区供水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现场申请,或通过其管网、微信公众号网上营业厅申请,具体申请材料也同步公示。
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确需缓缴水电气费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相关经营企业申请缓缴用水用电用气费用,具体咨询方式可查询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缓缴用水用电用气费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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