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学位锁定……2021年柳州楼市有哪些新政?
过去一年,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都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前提下,探索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新措施,金融层面的个人征信、公积金、房产税等;建筑规划层面的县城新建楼层、超高层建筑等;保障性住房层面的集中式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都有诸多新政落地或征求意见,这些新政在保障人民基本居住利益的前提下,明确了未来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方向。
那么,有哪些政策对我们今后买房有影响呢?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国家级
3月
住建部:县城新建楼层建设不超过18层
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
4月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禁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
5月
央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正式落地
央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新增共同借款标志,夫妻双方征信均体现负债信息;负债分期贷款信息更详细;征信上报要求次日更新;包括学历信息、就业情况、电子邮箱信息等会完整体现;还款记录和不良信息的保留时间均改为5年;除借贷信息之外,还将其他公共机构的更多信息纳入其中,比如电信业务、自来水业务缴费情况等。
我国开始实行三孩生育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财政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2022年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7月
住建部等8部门发布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
“三孩”政策配套措施发布:三孩家庭有望享受购房优惠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包括取消社会抚养费、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鼓励地方政府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等内容。
河东区实景
住建部发布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
新建宿舍型租赁住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或《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新建或改建住宅型租赁住房应执行《住宅建筑规范》及相关标准。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超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国家对100米以上建筑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8月
住建部:防止大拆大建 限制过度房地产开发
住建部将严控大规模拆房违建,危房可以拆,除此之外不成片拆现有建筑,原则上老城区内更新和拆除面积,不能大于20%;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等。
9月
发改委、住建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
两部委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将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严重缺失、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时,把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电力等设施,养老、托育等民生设施,作为重点内容优先改造。
10月
国务院将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自治区级
广西住房公积金3个服务事项可“跨省通办”
广西15个公积金中心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等方式全部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两项“跨省通办”事项的网上办理;办理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事项,除崇左公积金中心需通过代收代办形式外,其余14个公积金中心均已实现该事项“跨省通办”的网上办理。
8月
广西房地产开发市场建立“红黑榜” 房企信用分4级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一级至四级,三级、四级企业不能评优,四级项目限制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项目投资与运营。此外,企业的重大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期为3年。
广西就前期物业服务事宜征求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征求意见,《草案》明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经营亏损唯有降低服务质量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业主有权拒付超额费用;小区公共收益应归业主,单独列账并及时公布;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单独列账并及时公布。
12月
广西鼓励发展30㎡公租房 探索共有产权房
自治区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鼓励各地发展30㎡左右的小户型公租房,探索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共有产权住房。
柳州市级
2月
柳州出台无证唯一住宅认定办法 最大置换不超过450㎡
指导意见明确了征地拆迁中无证唯一住宅的认定范围,并明确不能认定的情形。无证唯一住宅置换安置总面积最大不超过450㎡。
柳州不早于2022年实行学位锁定
柳州不早于2022年将对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实施学位锁定政策,一套不动产(房产)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
6月
2021柳州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调整 上限21539元下限1810元
2021年度柳州市(含五县)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585元。2021年度柳州市城区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1元,五县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72元。市区和五县个人自愿缴存额分别控制在上、下限2倍之内, 即市区在182-5170元之间(含), 5县在144-5170元之间(含)。
8月
柳州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按服务等级定价执行
柳州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分五级,一级基准价为2元/㎡·月,五级为0.6元/㎡·月。汽车月票室内(一类)为300元/辆·月,摩托车/电动车为30元/辆·月。新规还规定了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等内容。
9月
柳州明确水电气配套设施未经验收的房屋建筑不得交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确水电气配套设施应与项目建设同步完成,并做好房屋建筑工程水电气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水电气配套设施未经验收的房屋建筑不得交付。
柳东新区实景
柳州市住建局提示:未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等项目不要购买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市住建局提醒广大市民,对未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等项目不要购买,也不要缴纳任何费用;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的款项,务必缴纳进入资金监管账户。
10月
新版《柳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主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产的常住人口,不设收入门槛;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市场租金的80%;连续3个月闲置将收回已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内容。
柳州拟调整车位销售政策 或限定业主购买不超过3个车位
新政拟规定住宅车位规划配置比例大于1:1时,一套房屋最多可以同时购买两个车位;经房企将车位销售信息和情况在该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公示3个月仍未能全部售出的,对剩余未售出的车位,该项目购房人可以购买不超过3个车位(含预售阶段已购买车位)等。
柳州进一步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手续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取消部分材料,增加提取材料《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缴存人所属楼栋单元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加装电梯提取记录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件只需提供个人加装电梯支付费用凭证和房屋权属证明;取消申请提取时限的限制。
12月
柳州住房公积金拟暂停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转公”申请
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不再受理缴存人自有资金付清房款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暂停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暂停受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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