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至12日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机动车非法改装(灯光、发动机、排气管非法改装等)。
行动中,全市各地交警部门组织警力于夜间19-23时,在事故突出的省道、县道、市区中间未隔离的道路等处定点值守,严查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一经查获,从严处罚,对涉及非法改装车辆的,待恢复原样后方可放车。
主动对接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修理厂非法改装灯光违法行为查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特别提醒
滥用远光灯
小心被全城曝光
如果您不想“倒牌子”
请正确、合理使用远光灯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上,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离来车或行人150米之前改用近光灯。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遇到有浓雾、大雨、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容易形成漫反射,将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
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高速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
①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灯光或鸣喇叭;
②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灯光示意。
当你在路上遇到别的司机
滥用远光灯时
怎么做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呢?
遇到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先视线右移,尽可能地躲避强光,并缓减车速。同时,变换远近光灯或鸣笛提醒对方,若对方无视提醒,要减速靠右行驶,谨慎会车。若前方是路口或路况复杂路段,应靠边停车,待来车通过后再行驶。
若是后车持续开远光灯,前车驾驶人可以采用间断踩刹车的方式对后车进行提示。也可以使用防眩目后视镜。
后方刺眼的远光灯在后视镜中一旦变成两个白点,驾驶人便不再有视线上的困扰,可以继续保持正常行驶。不过,当后方刺眼的灯光消失后,驾驶人记得将车内后视镜下面的小黑扭向前推,保证后方视线正常。
如果经过多次提醒,对方仍不关闭远光灯,一定要心平气和,切忌抱着报复心理猛踩刹车或者开启远光灯去照射对方,以免发生事故“两败俱伤”。
如果您是有车一族
请您正确使用灯光
从自己做起
从今天开始
做一个文明驾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