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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帝国最后70年的经济

张昕冉 南都观察家 2022-04-22


张昕冉,青年学者
全文4200余字,读完约需8分钟


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处于瓦解的同时,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又未能形成所造成的窘境,清朝统治者没有意识到近代经济的发展已离不开人民信心的树立,对于已被人民抛弃的清帝国来说,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


▌清理财政

为了摸清帝国各地的家底,把一盘散沙的财政制度统一到一条轨道上来,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专门设置了财政处负责此事,庆亲王奕劻连同户部一起指导各地财政进行统一,但收效甚微。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决定力行财政改革。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把户部改组为度支部。

 

 “度支”之名颇为久远,最早能追溯到魏晋时期,也有“规划开支”之意,很明显寄托了清政府希望厘清财政的美好用意。所以把户部改组为度支部可不单单只是换个牌子,而是赋予其清理全国财政的权力。这一决定的结果,就是从此迈出了中国寻求财政统一的第一步。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清政府再度启动财政清理。吸取了之前的教训,这次朝廷打算先在各省收集足够的情报,然后再做打算。光绪三十三年(1907 年),宪政编查馆着手在各省设立调查局,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地财政民政、商业发展、风俗民情等,迈出清理财政的第一步。

 

正式清查的起点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那年福建道监察御史赵炳麟上了一道《统一财权整理国政折》,希望财政稽核这一重要任务交由新成立的度支部负责。以后,各级衙门每年想花多少钱,就专门分造概算书及预定经费,要求书交度支部统一办理。

 

度支部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此议确有道理,且时机早已成熟,于是便开始真正着手实施计划。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正式启动。度支部希望由自己设立清理财政处,各省设清理财政局,先把本年度的收支情况搞清楚,然后再准备一套《清理财政章程》为其保驾护航。这本《章程》虽然只有八章三十五条,却涵盖了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具体职能和清理办法等诸多内容,而且因为其体例完备、可操作性强,成为清理财政的纲领,直到民国时期的财政清理仍然沿用着这套办法。

 

当然,清理财政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前期的规划准备尤其需要细致。为此,清理财政处要求各省清理财政局按季和按年报送报告册,包括预算和决算内容,最后汇总起来制定《财政说明书》总揽全局。《说明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能不能交出一份像样的答卷,关系到整场清理运动的成败,度支部也是打起十分的精神,认真筹划起来。这项工程于光绪三十五年(1909年)开始,度支部要统计各省在上年度的报告,再于次年拿出最终的《财政说明书》。

 

此次名为清理财政,实则摸清各省底细,此次清查的重点在于各省自筹自支的“外销”款项。除此以外,很多原本不列入常例的项目现在也要进行统计,比如其他杂捐、报效等收入,还有赈灾、维护之类的支出等。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财政收支表完成之后,朝廷终于能一览各省的真实收支情况。但他们也发现,统计结果有很多都是按他们自己的标准来的,没有换算成规定的库平银。总体来说,各省基本都是支出略高于收入,换算之后本年度亏空 1225 万两白银。

 

从财政收支表上看,除直隶之外,江、浙、粤等开放港口的省份收入都远超内陆,其中关税的贡献力度最大,经济重心转向东南的趋势已很难扭转。朝廷在这次清查中所获颇丰,不仅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提升了各省上报数据的可靠性,而且还查出大批之前的隐瞒款项。

 

朝廷的下一个目标指向拖延了几十年的局所问题。这些设立自太平天国时期的老旧机构养了一大批闲杂人等,严重消耗了国家财政。数十年来,朝廷屡次欲解决而不得,现在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永绝后患。朝廷决心以强力推动各省建立藩所作为省级统一财政机构,彻底摒弃以往繁杂臃肿的各类局所。对于这一决议,各省督抚纷纷上书表示肯定,甚至有的还拿出了实际方案。

 

不过真等实施起来就发现,要裁撤局所远非想象的那么容易。

 

由于各省水平各有高低,最后交出的答卷也是千差万别。大多连名字都没统一,有的叫“财政公所”,有的叫“藩司衙门”“度支公所”之类,上级机构光见这些名字就难以分辨,一不留神搞混也属正常。而且有的省份干脆不管这些麻烦事,把旧的机构直接换个招牌,嵌套到新设机构之中,表面看有所改变,实则里面还是原来的那一套。

 

财政改革之后,必须考虑分科治事,比如吏治科、财务科等,即按照近代化的方式进行分工协作。

 

有的省照葫芦画瓢,看起来是那么回事,但更多的是不明就里,直接把旧式六房机构一股脑地塞到新设科室内。最多就是改换个招牌,连老属吏都没落下,造就出一个组织混乱不清的“四不像”。

 

度支部在这场改革中扮演的角色也不甚光彩。或许真的是被年年积攒的债务与亏空逼到无可奈何,所以度支部对各省的最大要求就是“删减靡费为第一要义”,说白了就是要省钱,所有新设机构花费必须要少于先前。但凡有所超支就会招来度支部的一通指责,比如陕西省就遭到了“如但改立名目,而其所支款项并无节省,恐于整顿办法仍无实际”的评价。不过关于如何节省经费,度支部并没为大家拿出有效的方案。

 

有的地方打算裁撤旧吏以节省经费,比如书吏。

 

这种场面在湘、鄂、苏等省都有出现,足以说明度支部的想法很不切实际,至少没有充分考虑到善后的问题。而更为危险的是,整个省级财政体系的构架也如同建立在空中楼阁上,摇摇欲坠。其中,藩司虽然名义上总管一省之财政,但实际上底下的各个局所并未裁撤干净,他们继续敛财,盐税、粮税乃至关税也不是尽缴到藩司,甚至有的州县直接越过本省,到度支部去解运银两。

 

在度支部自己看来,各省藩司统一了财权,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可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只有一堆分不清权责的科室、一批尚待学习的新进职员、一群放任自流的各地局所。此外,还有度支部与督抚的激烈对峙,一方要借其控制省财政,另一方则竭尽全力保证其处于自己控制之下。整个藩司成为中央与地方激烈斗争的地方,这么一来,根本无从开展正常工作。

 

宪政编查馆也决心做出一番成绩,准备了一个“九年计划”。该计划从筹备谘议局、召开资政院,再到调查土地户籍、人口财政等,规划不可谓不细致,考虑不可谓不长远,可唯独没有想到的是短短三年之后,大清帝国就分崩离析了。

 

不过,这一规划也不是完全做了无用功。宣统二年(1910年)9月,立宪派苦苦期待的资政院正式成立。这个部门主要掌握议决国家财政预算的大权,以后预决算案再做增减,就要经过资政院核准才能通行。10月 3日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摄政王载沣亲临现场致开幕词。民选议员代表们踌躇满志,他们多是各地有名望的士绅,计划以此为基地,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做出一番宏伟事业。

 

而钦定议员代表则冷眼相对,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所谓资政院,不过是皇室为装点门楣所精心设计出的一个“玩意”。不光资政院总裁出自钦定,就算要议决什么事项也要具奏请旨,如被否决就不可颁行,哪里有多少自主性?与其他君主立宪国家相比,这个准议会机构根本很难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瓦解


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拟定《预算册式及例言》,规定预算以整年为计,先列岁入,再列岁出,各分“经常”“临时”两项,下设门、类、款、项、子目。在新编制的预算案中,明确提出“必以收支为恒”的预算原则,并进一步要求“当和全国为一统系”和“暂分国家岁入、地方岁入”的要求,试图划分权责明确的中央和地方税,建立现代财政预算体系。虽然未待实施,清王朝即轰然倒塌,但也算是初步开创和奠定了中国近代之后的预算框架体系。

 

同样是在这一年,制定全国预算的措施终于走上正轨。在京与在外的各级衙门应按季与按月把岁入预算报告册呈递上来,度支部收集之后再编定全国岁入总预算案,其他负责花钱的各部衙门分别拿出自己的岁出预算报告册,最后汇总交由内阁会议政务处审议,由资政院议决。而地方的预算案较为简单,只要得到度支部的许可,即可由各省谘议局自行议决。

 

虽然仍有很多不足,但多少是有了大概的样子,各省也是比较认可这一划分方式。所以虽是自行奏报,但大家的预算表都是一个样式,先写岁入总数,再写核增核减事项,最后列具体款项和数额,为中央的预算编制提供了重要依据。

 

这时,对“地方税”这一概念的确定让中央的官员们犯了难。从字面意义上来看,“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区别很明显,一个专由朝廷筹集并使用,另一个就只用于地方建设,两者泾渭分明。可问题在于,在清政府看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并没有对两者做出明确的划分,各地方督抚一般都会把每年收入起运一部分到中央,再留存一部分给自己,这样地方所得仅仅是朝廷的留存,算不得真正的地方税。

 

这个问题集中表现在省一级的财政上。按照清政府的规矩,这些沿袭自元代的行省分别由总督和巡抚督理。

 

这一点与欧洲乃至世界很多国家都不相同。按照欧洲国家的形成路径,国王也如同大诸侯一般,并无多大权力。所以国王的旨意,往往还需要得到诸侯们的一致同意才能成行。

 

鉴于欧洲国家的这种现实情况,划分中央税与地方税就变得尤为重要。以法定的形式规定不同成员的分成比例,以尽量和平的方式(即议会制)调节内部争端,是最有利于维持动态平衡的办法。

 

可中国是大一统的封建王朝,财政由中央统一调拨使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划分地方税的提议就显得尤为尴尬。府厅州县乡镇倒还好说,所需资金不算繁杂,但省一级的财政就不同了。在中国,任何一个单独的省拉出来都不亚于欧洲一个国家的体量,随便哪个省出问题都是影响国家命运的大事,朝廷可不想把身家性命都寄托在各省督抚身上。

 

于是,按照习惯思维,把“省”作为中央权力的延伸,省税自然也就排除出地方税以外。但这就引发出一个巨大问题,府、厅、州、县到底该把钱交给谁?总不能全都“起运”到户部,因为哪怕是增加多少人手也忙不过来。所以省财政作为沟通中央与地方的关键一级,终究是不可或缺。更重要的是,尝到自己管理钱包甜头的督抚们可不想让中央再插手进来,当然是划成地方税更符合自己利益。

 

因此,各省的清理财政局力主将“省”作为地方最高一级,以下各级收入都能汇总至省内,留足自己部分,再逐步向上“起运”,从此就能免除进京“乞讨”的尴尬。可这么一来,刚成立的度支部就不乐意了,这不是明摆着挖自家的墙脚吗?他们认为主要税收均应收归中央,地方有需要再予以拨付,没必要再单划省级多此一举。

 

度支部不愿如此,但又无法给出一个合适的条例要求。所以,双方的纠葛横贯晚清的最后几年。虽然时间的指针已经拨到了 1911 年,大家的激烈争执终究还是没有一个结果。

 

自始至终,清政府都没有动员起全部力量,真正完成变法革新。其根源就在于封建体制的落后与僵化,已不适用于现代国家的发展。在这样的封建体制内,必然不可能作出实质性的改革。面对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处于瓦解的同时,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又未能形成所造成的窘境,清朝统治者没有意识到近代经济的发展已离不开人民信心的树立,对于已被人民抛弃的清帝国来说,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

 

天下大势,浩浩汤汤,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武昌一声枪响,臃肿的清王朝霎时土崩瓦解,只留给后人无限唏嘘。



一个日渐衰颓的庞大帝国,与一个野心勃勃的新兴强权,在世界逐步联为一体的过程中,两者不可避免地碰撞在一起,“天朝上国”的体面在现实的压力面前被彻底击垮。这时,满是烂账的财政状况既是问题之因,也是问题之果。在全面危机下,任何一种激进的改革方案都不可能取得根本性成功,局部的小修小补也不能阻止整体性的财政系统崩溃。


本书讲述了清政府针对外贸、财政、货币、银行、海关、商会这六个部分进行的改良,但财政是庶政之母,在帝国经济风暴之下,种种改革不仅无力回天,甚至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连锁反应,最终导致整个政权的彻底崩溃。


在这个“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传统与现代、保守与变革、封建与共和,种种思潮前所未有地交织在一起;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中古国家与现代国家、封建社会与工商社会,种种矛盾集中上演。本书透视了晚清的风云变迁,以最通俗的语言揭示了清廷困局的形成原因及其经济改革的发展规律。


从现代化中国的原点,看清时代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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