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检察院服务污染防治情况通报
通州区检察院服务污染防治情况通报
一、基本情况
通州区检察院聚焦美丽中国、美丽北京建设,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打击犯罪和维护公益的职能作用。
近五年来,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14件148人,共筛查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两法衔接”环保线索300余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件22人,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6件,立案39件,通过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件,其中1件已经审理宣判。
我们审慎办理了北京市首例扬尘污染防治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对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果断查处。我们严厉打击了北京市最大规模的跨省域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将跨越北京、内蒙古两省售卖价值1900万元废旧铅蓄电池、致使土壤受到重金属严重污染的不法分子绳之于法。我们始终坚持将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作为行动准则,坚决打赢环境治理攻坚战,让副中心天更蓝、水更绿、城更美。
二、案件特点
一是办案类型主要为污染环境类刑事犯罪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五年来,通州区检察院在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依法履行办案职责,严肃追究污染环境违法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大气、土壤、水环境以及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特别是2015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试点以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9件,成为我们履行公益保护职责、助力污染防治的全新路径。
二是案件追究的违法主体多为污染环境黑作坊,其选址隐蔽、昼伏夜出,日常巡查难发现。为躲避查处,污染环境的黑作坊往往选择远离城区的偏僻农村,夜间生产,而这些地区往往植被密集、河流丰富,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未建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况下,不法分子将产生的污水、危险废物等直接排放。
三是案件暴露出“家族式团伙”实施跨区域犯罪的新态势,其分工明确、流动性强、污染范围广。不法分子形成“家族式团伙”作案,内部分工明确,有的负责联系货源及买家,有的负责装卸、运输污染物,有的负责看管生产作坊,有的负责对污染物进行再次加工。为躲避区域性执法监管,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犯罪团伙往往选择跨区域作案,并形成了完整的收购、运输、销售“一条龙”产业链。
三、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副中心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难点。精准对接区域定位,紧紧围绕“疏解整治”和“规划建设”两项中心工作谋划检察监督办案重点。依托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施工工地、乡镇农村、河道沟渠等地,开展“扬尘”污染防控、垃圾倾倒整治、打击“小电镀”、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地下水资源保护、违法占地建设监督等专项行动。
二是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营造合作环境,协同推进城市治理。积极搭建外部协作交流平台,主动参与超大城市治理,先后与公安、环保、规土、食药、水务、城管等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调查取证、咨询会商、宣传培训等环节实现了有效沟通和工作衔接。围绕城市精治共治法治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查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工作盲区。积极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沟通交流,建言献策,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城市治理,增强了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以争创“双一流”为目标,打造优良检察产品和检察队伍,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以创建“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为目标,谋发展、重自强,努力打造更加优秀的检察办案队伍和更加优良的生态检察产品。通过优化职权配置,设置专业的监督办案部门,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司法保障;通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开展公益侵害舆情监测等新业务,拓宽公益诉讼和法律监督的线索来源;通过推进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转型发展。
(摄影 唐建 微信编辑 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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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检之声丨通州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全市首例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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