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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调取手机摄像头,用户不知情授权应无效

南都社论 隐私护卫队 2018-11-25

7月31日,工信部微信公号发布消息指,近期,针对媒体公开报道和用户投诉较为集中的“部分应用随意调取手机摄像头权限、用户订单信息泄露引发诈骗案件、用户信息过度收集和滥用”等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突出的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会同北京、上海等通信管理局积极开展调查,先后组织对涉及的六家互联网公司进行了约谈问询,要求企业按照《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有关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强化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被约谈的六家企业包括携程、爱奇艺、洋码头、探探和腾讯,问题都出在这些公司旗下的热门APP上。以QQ浏览器为例,此前,有用户爆料,指其vivo NEX手机通过QQ浏览器打开某些网页的时候,手机摄像头会出现“升降”动作,怀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摄,引发了隐私泄露的担忧。腾讯方面的回应是,考虑到对AR等技术的兼容,采取了需要调用摄像头的API camera1,但强调“并不会开启摄像头”,更不会“拍摄或记录”。然而,即使腾讯再三强调QQ浏览器不会采集用户隐私,但确实调用了摄像头的这个动作,就已经足够令人疑虑。更让人担忧的是,这一型号手机前置摄像头特殊的机械结构导致暴露了这个问题,别的品牌和型号的手机可能也有类似问题,只是没被发现而已。


各种APP越来越发达,改变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烦恼,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就是其中最大的烦恼之一。从几年前支付宝未经用户同意晒年度账单,到美团实名认证后会被通讯录中的好友知悉所有订购信息,都让个人信息泄露的忧虑越积越大。然而,“随意调取手机摄像头权限”是个比个人信息泄露更严重的问题,因为,这可能涉及个人信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取,其性质类似于某些共享充电宝引导获取授权后上传个人信息。


即使各个应用“调取手机摄像头权限”没有收集用户信息,不涉及侵犯用户隐私,这样的做法也显然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以调用摄像头为例,很多应用在获取摄像头权限的时候,都是在用户开通某种基础功能例如发送图片、图片评论的时候向用户咨询授权的,且不说合同内容模糊、以很小的字样在下方显示这一类踩线的问题,用户同意的只是在自主使用某种功能的时候调用摄像头,而不是在启动APP的时候摄像头被动地调用,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情况。试想,如果明确告知用户一开启APP就会被随意调用摄像头权限,可能没有几个用户会毫不犹豫地同意,这大概也是APP不会乐意明确告知用户的原因。


当然,在用户没有看的合同中很可能藏有摄像头可以被随意调用的条款,但这种不能确保客户知情甚至有意引导、隐瞒用户的状态下被授权的,不能称之为尊重了用户知情权。更有甚者,部分APP是在开始使用的时候就会申请获取定位、摄像头等权限,如果不同意甚至都无法开始使用,这等同于胁迫用户。


很多APP在授权合同中都有霸王条款、对用户的授权范围存在引导的问题。在技术壁垒下,用户并不如专业人士一般,知晓授权了某些功能、可能引发什么后果以及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尤其是使用智能手机的中老年人,对新科技基本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但知晓授权范围和可能的后果是用户的基本权益,确保用户知情是APP经营者的义务。新技术日新月异,监管方面也应该跟上,该立法的立法,该执行的执行,用户在不知情或被引导的情况下同意不能代表其真实意愿,对于隐藏式合同和引导授权应该视为为无效。不能让互联网公司以技术为壁垒,置用户信息安全于不顾,甚至钻空子恶意盗取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安全一再出事,性质不可谓不严重。对于用户的个人信息,APP不仅有保护的职责,也有保障用户对于其个人信息使用情况知情的权利。信息安全无小事,约谈只能事后弥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如何确保用户知情,监管方与APP经营者均应共同努力,制定细则,让app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2018年8月1日 南方都市报A02版 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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