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众号已受邀强势入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企鹅号、搜狐、房产圈等社交化媒体平台。
南京重磅新政解读:高层次人才买首套房不限购!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
今天,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市委市政府2018年一号文件的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
高层次人才可申领不少于300万元的购房补贴、
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
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
高校毕业生拿租房补贴的时间由2年延长至3年;
F类人才在符合政府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中工作的,
申请租房补贴期限为5年。
看文件之前
先戳下方↓看下你符合哪类人才
重磅!从600元到200万元,南京要给16万人发钱发房子……
在本周四市委市政府发布的
2018年一号文件中就说到: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就能落户;
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也可落户。
现在又发布了新内容: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②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③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
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的年限由原来的2年延至3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F类人才认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符合政府鼓励的产业发展方向企业中工作的,可通过企业申领每月600至1000元租赁补贴,期限5年。也可申请租赁3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适当放宽高校和科研院所自建人才公寓的配建规模。
鼓励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对于在站博士后,参照E类人才享受政策,在本市选择申请租赁6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或申领每月2400元租赁补点;
出站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参照D类人才享受政策,可在本市选择申购9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也可以租赁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或者申领每月3600元租赁补贴。
在人才安居办法适用的九大类企业的基础上,新增了两类,第一类是符合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培养一批未来产业要求的企业;第二类是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的转型升级、创业创新型企业以及新型研发机构。
高层次人才主要指《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认定的A、B、C类人才。
如果你考虑申请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
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B、C类人才可分别申请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也可申领每月7500元、6000元的租赁补贴。
在买商品房方面也有好消息:
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南京目前执行的公积金政策,购房个人贷款限额为30万元。
A、B、C类高层次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在高层次海外人才相对集中的河西、江宁、仙林、江北等区域计划筹建海外人才公寓,配备国际化医疗及教育机构,解决居住、健康和子女入学需求。
支持重大项目自建人才安居住房。《意见》对投资5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可允许企业在项目用地内自建人才公寓;也可就近就地规划建设部分共有产权房定向供应。
对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的其他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安居支持。
(滑动看全文)
全市统一构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行 “不见面”审批。人才可通过两个渠道申请:
①“我的南京”APP
申请人可登陆“我的南京”APP,进入政务“南京房产”的“住房保障”模块,点击“人才安居”提出申请。
②“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号
申请人在微信客户端搜索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进入底部菜单“办事大厅”的“住房保障”模块,点击“人才安居”提出申请。
Tips
申请人可访问南京人才安居网
(rcaj.nanjing.gov.cn),扫描二维码下载软件和操作手册。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江北新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措施。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政发〔2018〕1号
新政要点一
高层次人才可选择申领不少于300万的购房补贴,申购不低于200平米的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米人才公寓。
新政要点二
租房补贴时间延长!对人才安居办法所覆盖范围以外的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时间由2年延长到3年,人才安居办法认定的企业中新就业高校毕业生,拿补贴租房的时限长达5年。
新政要点三
公积金对人才安居的支持力度加大!南京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人个人贷款限额只有30万,而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
新政要点四
南京对这类人不再限购!A、B、C三大类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购房,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将不再受户籍限制。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实施《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宁政发〔2017〕99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打造以综合性科学中心和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为支撑、以一流创新生态体系为保障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重点关注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重大项目人才的安居工作,坚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通过提供住房、补贴、政策等为人才量身定制安居方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全面覆盖、高效便捷的人才安居政策和保障制度,为“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持续动力和支撑。
二、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
(二)《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其中,A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B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购15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租赁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最高200万元购房补贴和每月7500元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C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购12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租赁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最高170万元购房补贴和每月6000元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牵头单位: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牵头单位: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国土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A、B、C、D、E类人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牵头单位:市公积金中心,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五)《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其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居住地所在区纳入政策照顾对象,安排区内公办学校入学,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区域,筹建专门的海外人才公寓定向供应,配备接入国际医疗结算体系的国际化医院,引入国际学校等教育机构,满足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健康和子女入学需求。(牵头单位:市房产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高校毕业生安居政策
(七)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房产局)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九)按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F类人才申请安居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选择申领租赁补贴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为5年。(牵头单位: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安居政策
(十)“两落地、一融合”成效显著的高校、“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可适当放宽其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人才公寓的配建规模,着重解决新引进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住房问题。(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房产局、市科委)
(十一)鼓励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从事专题研究的博士后可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E类人才,在本市选择申请租赁6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或申领每月2400元租赁补贴;出站留(来)宁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可参照D类人才,在本市选择申购90平方米左右的共有产权房、租赁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申领每月3600元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二)扩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适用企业范围。以下三种类型的企业申请人才安居政策不再受企业名录限制:符合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宁委发〔2017〕33号)中定义的,打造先进制造业四大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培养一批未来产业要求的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鼓励发展领域的转型升级、创业创新型企业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适用范围的九大类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局、市房产局)
五、重大项目人才安居政策
(十三)新引进在本市落地投资额超50亿元、且近两年累计完成投资额25亿元以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允许企业在项目用地内自建人才公寓,用地性质不变,由企业自持使用;也可就近就地规划建设部分共有产权房定向供应。对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的其他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安居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房产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六、保障措施
(十四)构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网络。建立市、区两级人才安居工作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专人、实体运作。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确保人才安居工作有序开展。(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房产局,责任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五)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通过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竞建、竞自持,在集体土地试点建设,在保障房中定量建设,以及在居住用地限地价、限租金、限对象建设等方式,多渠道建设租赁住房。(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六)加快共有产权房建设。采取集中与分散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以属地建设为主,提高共有产权房建设规模。可在出让土地中采取限房价、限对象等方式建设共有产权房,也可以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适当提高配建比例,增加共有产权房的供应。(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七)建立人才安居补贴经费负担机制。人才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由市、区财政分担,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承担50%;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承担70%。江北新区全额承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人社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十八)落实人才安居工作责任制。建立市、区两级人才安居工作考核机制,将人才安居工作考核纳入市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鼓励企业和人才诚信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纳入企业或个人征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人社局、市科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江北新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在本意见基础上,研究制订本辖区的具体措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下面是关于人才房的“二十七问”:
什么是人才安居?
人才安居是指政府通过出台优惠政策,筹措房源和资金,以提供政策性住房、发放补贴等方式,满足人才在宁发展住房需求的政策举措,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
人才安居政策的企业适用范围有哪些?
1、符合我市确定的7大类14个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
2、符合我市确定的现代服务业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3、经认定的符合我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4、经认定的符合我市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规模以上重点企业。
5、“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的企业。
6、经认定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点创业创新型平台类、研发类、总部类、引领类企业。
7、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新兴产业门类及布局目录》的重点新引进企业。
8、经认定的符合《南京市鼓励投资服务业门类及布局目录》的重点新引进企业。
9、经认定的重点新设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
新创办的企业可否享受人才安居政策?
人才安居政策鼓励创新创业,新创办的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属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的,即可申请。
人才的类别有哪些?
人才类别分为A到F六类(详见原文附件)。其中:
A类人才是指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B类人才主要以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为参照
C类人才主要以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为参照
D类人才主要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
E类人才主要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F类人才主要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为参照基准
通过项目合作引进的A、B、C类人才,也能通过评审的方式,参照享受安居政策。
企业人才评价体系如何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相衔接?
企业具有成熟规范的人才管理评价体系,经评估认可后,其技术或管理人才所聘任的职务可直接对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的相应人才类别。
安居方式有哪些?
人才安居方式有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五种安居方式。
人才在我市工作不满一年的,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其后,人才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政府提供的安居方式,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贴,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指个人与经政府委托,代表政府持有产权份额的公有产权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产权的住房,公有产权人为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国有独资企业。
什么是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是指在一定政策期限内,供符合条件的人才免租金或以低于市场租金租赁的住房。
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筹集)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的保障性住房。
什么是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房时发放的补贴。
什么是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
A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A类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B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200万元;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
C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C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170万元;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6000元。
D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D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
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3600元。
E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E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2400元。
F类人才安居标准是什么?
F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为30平方米左右;
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标准按照《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执行。
申请人才安居政策对住房有要求吗?
本市户籍的,住房须未达本办法对应的安居标准。
非本市户籍的,须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本市户籍且住房不达标的人才只能选择租赁补贴的安居方式,补贴金额按照人才安居标准面积和原房面积的差额计算。
哪些住房认定为人才的原有住房?
人才的原房面积是指: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转让或被征收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或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房);已购买或已安置的征收拆迁安置房屋;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人才安居政策怎么申请?
人才安居政策由企业负责申请。各类人才对照认定标准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由企业统一进行在线申报。
企业对照人才安居适用范围,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线注册后,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人才安居政策如何兑现?
人才通过审核后,实物安置由区(园区)房产部门或房源管理单位配售(租)到位;货币补贴直接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购房补贴如何发放?
购房补贴按年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的12月,购房当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40%,第2至5年各发放补贴总额的15%。申请购房补贴前已经在本市领取过租赁补贴的,应当从购房补贴中相应扣减。
租赁补贴如何发放?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每个季度的首月将上个季度租赁补贴发放至人才的个人账户。
人才安居的政策享受期有多长?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其中共有产权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不得再次申请;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通过绩效评价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请续增一期。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企业可以自建人才安居住房吗?
人才安居住房以区、园区等产业载体建设为主。
新引进的、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的企业,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专项配套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及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
已享受我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的,能申请本办法的人才安居吗?
已享受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且政策享受期满的,不可重复享受本办法的人才安居政策;仍在政策享受期内的,租赁补贴可按照本办法调整,其他安居方式按照原规定执行。
已享受过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能申请本办法的人才安居吗?
已享受本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可申请租赁补贴,与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时间合并计算,购买过本市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其实不仅仅是对高层次人才,南京近日对于本科人才也降低了落户门槛:
2018年1月4日,南京对2018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其中一条就是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
人才落户的新举措:
1、允许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就能先落户南京。
2、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先落户再就业。
对于南京落户门槛一降再降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为了吸纳每年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
政策调整之后,外地人在南京落户容易了,这也就意味着南京购房门槛对于外地人也降低了。
目前相关部门对于新政的回应,均表示还在商讨中,相关执行部门暂未接到通知。因此,本科毕业生在南京落户执行的依旧是需要缴纳一年的社保才能在南京落户。
本科毕业生南京落户的具体限定:
1.本科学历的限定为全日制本科,自考本科、专升本的都不可以。
2.此户口为南京单位集体户口,如果单位不接收,就转为社区/街道托管户口。
3.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4.本科以上学历(不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不限年龄,提供社保即可。
5.目前的本科生年龄限制还是35周岁以内。
各城市的抢人才大战一触即发
近年来,为吸引人才落地扎根,不少二三线城市在住房、户口、创业扶持等方面给予高学历人才政策优惠,这也被舆论称之为新一轮的“抢人大战”。
低于市场价20%买房:武汉
争取“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
最高10万元购房补贴:郑州
郑州: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贴息:西安
近5年毕业或35周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期限一般为两年,并给予50%贴息。
首套房不受户籍限制:长沙
在长沙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文章精选
1.南京青龙山高价地打包卖给政府作“人才房”!开发商:我们没亏本
2.2017年南京地产·十大新闻事件出炉!“魏小狗”位列其中……
3.中新网联合克而瑞权威发布:2017南京房企销售额TOP20榜单 万科保利再冲百亿!
4.抢人才大战!华为员工东莞买房便宜70% 南京40岁以内本科生可直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