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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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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我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乌政办字〔2020〕53号),公布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及相关事宜,下面给您详细介绍具体内容,欢迎转发收藏!
0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凡未在本统筹区内外参加2021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02
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每人每年缴纳300元。
03
困难群体怎么缴费?
1.城乡特困人员(指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孤残儿童)全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免,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地方财政按每人15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全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75元的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贴。低保人群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04
新生儿怎么参保?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即视同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缴当年医保费。新生儿出生前其父母可在市内任意一方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医保待遇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止。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标准缴纳医保费。
05
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期限分别是什么?
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
集中缴费期后原则上不再办理个人缴费手续。参保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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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信息中心
整理编辑: 乌兰察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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