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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发指!11岁女童被同学“叔叔”用多种方式杀害!又是熟人犯罪!

新闻坊 2020-09-20


去年8月30日

一则寻人启事

在微信群、朋友圈中热传

有网友发帖求助称

自己的女儿王某玲

在当日上午失踪


失踪女孩王某玲家住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冯二里,失踪当日由于母亲住院动手术,所以孩子的父亲就请舅舅周先生帮忙照看王某玲和她的弟弟。


中午,做好午饭的周先生发现王某玲不见了。于是,一家人便赶紧四处寻找。


自行寻找无果后,王某玲的父亲于去年8月30日下午5点,来到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报案。海昌派出所也组织了一二十名警力开始找人。

2019年8月31日,警方还联系了社区,发动社区所有的党员志愿者和网格员加入寻人的队伍。

(警方查看监控)


经过大家不懈的努力

终于找到了王某玲的行踪

不过,传来的却不是什么好消息

2019年9月1日9点多

海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

小女孩不幸被害,凶手已抓获

嫌疑人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戳开视频回顾破案经过

👇👇👇


昨天(10日)上午,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良故意杀人一案。


公布的细节让人愤怒!

于某良居然是因

强奸被拒,怕事情败露

而残忍地用多种方法

痛下杀手!


检察机关在庭审中起诉称

被害人王某玲系被告人于某良同居女友的女儿陈某丽的同学。2019年8月30日11时许,被害人王某玲来到于某良家中,打算找陈某丽玩耍,于某良告诉她,陈某丽已经回老家,并邀请她进屋吃西瓜。


王某玲进屋后,于某良意欲强奸王某玲遭拒,又害怕被害人告诉父母事情败露,于是采用床单蒙头、水桶淹溺等手段,致被害人王某玲死亡。


此后,于某良将王某玲的尸体装入一双肩包中,藏匿于租房衣柜内。因王某玲许久未归,其家属寻找未果后报警, 2019年9月1日中午,于某良在租房内被警方抓获。



这个被告人于某良

可谓是劣迹斑斑

⬇️⬇️⬇️

2001年11月

于某良因犯奸淫幼女罪,被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19年1月

于某良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15天。


法庭审理中,于某良对于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当庭翻供称没有强奸王某玲的企图,杀人原因是被王某玲言语激怒


而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讯问中,于某良承认是意欲强奸王某玲害怕事情败露而杀人灭口

(庭审现场)


此前,办案机关给于某良做了精神病鉴定,鉴定报告显示于某良并无精神疾病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择日宣判。


-END-


本文编辑|小门耳

消息来源|浙江法制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日报、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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