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发指!11岁女童被同学“叔叔”用多种方式杀害!又是熟人犯罪!
去年8月30日
一则寻人启事
在微信群、朋友圈中热传
有网友发帖求助称
自己的女儿王某玲
在当日上午失踪
失踪女孩王某玲家住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冯二里,失踪当日由于母亲住院动手术,所以孩子的父亲就请舅舅周先生帮忙照看王某玲和她的弟弟。
中午,做好午饭的周先生发现王某玲不见了。于是,一家人便赶紧四处寻找。
自行寻找无果后,王某玲的父亲于去年8月30日下午5点,来到海宁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报案。海昌派出所也组织了一二十名警力开始找人。
2019年8月31日,警方还联系了社区,发动社区所有的党员志愿者和网格员加入寻人的队伍。
(警方查看监控)
经过大家不懈的努力
终于找到了王某玲的行踪
不过,传来的却不是什么好消息
2019年9月1日9点多
海宁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
小女孩不幸被害,凶手已抓获
嫌疑人对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戳开视频回顾破案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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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0日)上午,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某良故意杀人一案。
公布的细节让人愤怒!
于某良居然是因
强奸被拒,怕事情败露
而残忍地用多种方法
痛下杀手!
检察机关在庭审中起诉称
被害人王某玲系被告人于某良同居女友的女儿陈某丽的同学。2019年8月30日11时许,被害人王某玲来到于某良家中,打算找陈某丽玩耍,于某良告诉她,陈某丽已经回老家,并邀请她进屋吃西瓜。
王某玲进屋后,于某良意欲强奸王某玲遭拒,又害怕被害人告诉父母事情败露,于是采用床单蒙头、水桶淹溺等手段,致被害人王某玲死亡。
此后,于某良将王某玲的尸体装入一双肩包中,藏匿于租房衣柜内。因王某玲许久未归,其家属寻找未果后报警, 2019年9月1日中午,于某良在租房内被警方抓获。
这个被告人于某良
可谓是劣迹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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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
于某良因犯奸淫幼女罪,被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19年1月
于某良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15天。
法庭审理中,于某良对于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当庭翻供称没有强奸王某玲的企图,杀人原因是被王某玲言语激怒。
而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讯问中,于某良承认是意欲强奸王某玲,害怕事情败露而杀人灭口。
(庭审现场)
此前,办案机关给于某良做了精神病鉴定,鉴定报告显示于某良并无精神疾病。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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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小门耳
消息来源|浙江法制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日报、星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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