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 捐助涉及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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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灾难,一般都会有爱心人士发起公益捐助活动。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和《慈善法》。《合同法》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慈善法》第34条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因此,公益捐助,本质就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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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医院或者受灾一方可不可以直接要求社会爱心捐助呢?
根据《慈善法》第26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因此,如果医院有公开募捐资格,可以要求社会捐助。否则,必须通过公益慈善组织募捐。
问
爱心人士可以直接捐助医院或者受灾一方吗?
这是可以的。《慈善法》第35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
问
公益捐助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根据《合同法》186条和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并且受赠人有权要求捐助人交付捐助款物。
问
捐助人可以要求慈善组织将捐助款物交给自己的利害关系人吗?
不可以。《慈善法》第40条规定,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为什么这样规定?慈善组织是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非盈利机构。如果你想把捐助款物给自己的利害关系人,直接交给他就是,没必要浪费社会公益资源。并且,由于接受的公益捐助款物税收减免,你把资产利用捐助从左手倒右手,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依据《合同法》52条,这样的捐助协议无效。
问
捐赠人有权了解捐助款物发放使用情况吗?
有权。《慈善法》第31条规定,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尊重和维护募捐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募捐对象的知情权,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再履行捐赠义务。《慈善法》第42条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慈善组织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 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大灾大难面前,公益捐助是爱心之举,但是只有依法捐助才能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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