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闻案讯 | 蔡振明律师代理的河津市小湾沟煤矿诉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二审获得胜诉
案情简介
河津市下化乡小湾沟煤矿属于村办集体煤矿,证件齐全且在煤矿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为响应国家产业升级政策,该矿按照年产30万吨的标准进行技改,陆续投入资金达2亿元。2004年8月,小湾沟煤矿发生矿难事故。2005年,当地政府未按照规定给予该矿整改的机会,在未调查清楚事故原因、未对事故责任作出鉴定的情况下,不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强行关闭该矿。2006年7月,政府将该矿的矿产资源和所有资产进行公开出让。
政府对原告的煤矿实施了两个具体行政行为:关闭煤矿以及对煤矿资源和资产公开出让,为此,小湾沟煤矿针对政府的两个具体行政行为分别提起行政诉讼。两个行政案件历经多年,小湾沟煤矿均获得胜诉。此后,小湾沟煤矿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赔偿金额为3亿元。
一审阶段
一审法院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告的损失与被告作出的资源和资产出让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为由,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小湾沟煤矿不服上诉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阶段
中闻律所合伙人蔡振明律师向二审法庭提交了一份9000多字的代理词,从采矿权的用益物权性质、采矿权的历史沿革、矿产资源法、行政法、煤炭资源整合的法规和政策等方面,详细论证了一审判决的错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并据此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行政赔偿裁定书
ZHONGWEN
蔡振明 合伙人
● 蔡振明律师曾获得“温州市首届律师辩论比赛最佳辩手”、“浙江省首届律师辩论大赛最佳辩手”、“全国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优秀辩手”等奖项;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和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工作者;2013年当选全国年度十大精英律师。曾于《律师与法制》《中国律师》等刊物上发表专业文章数十篇,其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国美电器、舟山水产协会、北京温州商会、北京瑞安商会、北京侨资企业商会等单位,其代理的典型案例包括北京力勤集团与宜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国际仲裁;台湾南吉公司股权纠纷;香港某公司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技术欺诈纠纷;浙江某公司放射性污染侵权纠纷;福建某公司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内蒙古某集团太阳能项目并购重组;山西省运城市小煤矿资源整合项目;西藏阿里地区矿产收购合同纠纷等。
● 业务领域:环境保护、能源与自然资源,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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