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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原创 | 从Plus Token案,谈虚拟货币与传销行为

李亚 中闻律师事务所 2023-08-26


2020年11月19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9刑终488号刑事终审裁定,Plus Token案也从此画上了一个句号。法院认为,2018年初,被告人陈某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 Token平台开展传销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某、王某团队开发、运营维护该APP并建立域名为www.plToken.io的网站,该平台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同时,被告人陈某、丁某、彭某、谷某等人成立了Plus Token平台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发布Plus Token平台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及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经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对Plus Token平台后台电子数据进行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号2693494个(经去除身份证重复的账号),其中经过身份认证的账号1594871个,最大层级为3293层。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 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 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BTC)314211.22个,比特现金(BCH)117450.14个,达世币(DASH)96023.96个,狗狗币(DOGE)11060162640.59个,莱特币(LTC)1847674.53个,以太坊(ETH)9174201.47个,柚子币(EOS)51363309.79个,瑞波币(XRP)928280240.48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等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年时间,200万参与人,100多个国家,400亿涉案金额的Plus Token有着什么样的魔力,在如此短的时间,让如此多的人参与,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呢?


01



Plus Token的魔力是什么


1. Plus Token的功能

Plus Token在宣传中号称为全球第一款区块链生态应用,系集多币种跨链钱包、去中心化交易平台、全球支付、智能套利、算力挖矿、区块链产业链于一体的生态系统。投资人如何参与Plus Token呢?首先,投资人要注册一个plus钱包账户和一个交易所账户。其次,从主流交易所购买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等8种价值500美元主流币转存到plus token钱包里。再次,启动plus钱包里的智能狗,通过智能狗自动24小时搬砖套利。最后,智能狗的推广,通过Plus Token的会员制度发展下级会员启动智能狗产品获得链接收益。同时,Plus Token本身也在发行自己的plus币与主流币进行币币交易。所以,简单从交易模式上来看,可以将Plus Token定义为数字资产钱包,一家交易所,同时也是一家ICO机构。


2. Plus Token的商业模式

在Plus Token怎么赚钱呢?根据Plus Token的产品设计一共有五种收益方式:智能狗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交易佣金、币值收益等。


(1)智能狗搬砖收益。智能狗搬砖的功能需要投资者钱包内的代币价值超过500美元,其收益率高达每月10%~30%。所谓搬砖,实际上是套利的一种通俗说法,是指交易者在不同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利用量化算法、市场行情、交易速度、资金优势等进行的低买高卖,从而在价格差上套取利益。为了增加投资人的安全感,智能狗可以“随时提币”。但是,Plus Token也设置了一个规则,28天内提币扣5%手续费,28天后只需要1%手续费。


(2)链接收益。Plus Token账户分为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直推一层可分得收益的100%全额奖励,二层到十层的各分10%奖励,十层之外奖励15%。例如,你的第1层会员委托0.1个比特币,他这个月的智能收益按平均水平10%计算获得了0.01个比特币,那你的链接收益也是0.01个比特币,如你分享了10个会员,你的链接收益就是0.1个比特币每月。只需要用户花500美元开启智能狗,然后不断发展下线,一旦达到“创世”等级,便能获得150万美元奖励。


(3)高管收益。升级高管获得“叠加无限层搬砖收益的5%-15%奖励”。大户可获得整个市场搬砖收益的5%奖励(大户条件:直接推荐开通智能狗的账户达10个以上,同时十层以内币的市值达20万美元以上);大咖可获得整个市场搬砖收益的10%奖励;大神可获得整个市场搬砖收益的15%奖励;创世除了大神奖励以外,还获得全球收益的5%加权分红每年不低于150万美元。

(4)交易佣金。所有在Plus Token交易支付等产生1%-5%的手续费用,Plus Token拿出手续费用的50%永久性给推广用户,有多少会员就有多大的管道收入。


(5)币值收益。Plus Token本身也在发行自己的plus币,plus币升值也可能会带来收益。


3. Plus Token的法律性质

(1)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

Plus Token通过推荐开通智能狗产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等主流虚拟货币的行为,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代币发行融资行为。根据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属于非法交易机构

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存到Plus Token钱包里智能狗搬砖。投资人获取的收益都是通过plus币体现出来的,plus币只限于Plus Token场内流通,投资最后要取得收益需要将plus币换成其他主流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以太坊等。最后通过主流交易所进行卖币提现。Plus Token中的智能狗投资、兑换plus币的行为属于代币融资交易行为,具有交易所的属性。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3)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Plus Token设计的平台运营模式及奖金制度,会员需投资智能狗搬砖的产品,投资该产品需要投资者钱包内的代币价值超过500美元。在Plus Token的链接收益中,Plus Token账户分为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直推一层可分得收益的100%全额奖励,二层到十层的各分10%奖励,十层之外奖励15%。以此进行返利,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Plus Token以投资智能狗搬砖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符合传销的行为特点。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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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与金融传销


近年来,区块链、比特币等均成为了经济热点词汇。2019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9年10月24日,总书记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2020年4月-2021年4月比特币的价格从6千多美元涨到6万多美元,涨幅高达10倍。那么区块链技术的驱动,数字货币的新高,被一些不法人员钻了政策与技术壁垒的空子,打着区块链技术、数字货币的幌子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有所增加。广州“云付通”案、郑州“矿机”案,湖南“维卡币”案、贵州“CBCK”案等都给投资人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我国虚拟货币的传销案件166起,2017年是94起,2016年是46起,2015年是10起,2014年是5起,近几年年均增长率超100%。那么,虚拟货币为什么会与传销行为结合那么紧密?


1. 传销行为需要与高收益相结合

传销的主要对象是下岗职工、待业青年、全职女性等人,这一群体社会阅历不深,往往对财务自由、快速致富特别渴望。传销组织打着“短期快富”旗号,参与者经过传销组织洗脑很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近几年虚拟货币市场快速发展,币价翻倍、几倍增涨的情况均有发生,就比特币而言,2020年4月-2021年4月比特币的价格从6千多美元涨到6万多美元,涨幅高达10倍。虚拟货币价格的暴涨已为传销组织的“短期快富”的宣传,提供了最好的素材。


2. 传销行为需要与新兴事物相结合

传销组织有严密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从精神和人身上对加入者施加影响,使得加入者对其产生一定程度的认同和服从感。传销组织领导者和传销组织也“与时俱进”在传销理念中加入了普通百姓不甚了解的所谓新兴事物,甚至借用国家相关政策的名义。近几年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被很多人追捧。从国家层面出台了相关区块链的管理办法,总书记也多次强调,“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等技术口号”等这些包装,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最好的传销理念。


3. 传销行为需要与新环境相结合

传销组织为了躲避监管往往会依托互联网、APP、聊天工具、虚拟货币以及境外服务器等新环境,面向境内居民实施违法活动。新环境条件下传销活动更加隐秘,跨境支付更加简单,监管和追踪难度较大。虚拟货币交易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交易方式,意味着这种货币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监控,在他的交易协定里,没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泄露,真实用户的身份也不会被记录在交易资料库中,唯一被记录下来的信息只是比特币的地址而已。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不可追踪性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最好的传销土壤。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可将其视为中闻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结论。如需转载或引用文章中的任何内容,请邮件联系我们:bd@zwlawyer.com;如您有意就该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在公众号后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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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李亚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资本市场平台”执行主任

● 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专委会秘书长

● 业务领域:金融科技,虚拟货币,互联网等法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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