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四川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做好院感防控的同时,必须做好这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并做好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医疗发〔2021〕25号)要求,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下发文件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01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做好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同时,认清提供医疗服务是医疗机构的首要责任,不得因为院感防控实行一关了之、一封了之等“一刀切”政策,保障群众基本就医需求。
02
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病区管理、陪护探视及核酸检测等相关制度,在探视管理方面,要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探视及陪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临终患者、病情危重者、3级和4级手术后等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完善相关探视制度要求后,可进行探视。对于确不允许探视的,要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隐患。
在门诊用药方面,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医疗发〔2020〕267号文件要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开具12周以内相关药品,切实保障好疫情期间慢性病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03
坚决堵住院感防控短板和漏洞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牵头做好机构内的常态化院感巡查工作。
要严格落实院内每日自查、质控中心每月抽查、卫生监督机构不定期督查的三级院感巡查制度。
要通过组织开展重点环节、重点流程的各类应急演练,全面摸排疫情防控工作短板和漏洞,做到发现一例整改一例。
要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内从业人员包括保安、保洁等工勤人员的院感防控知识培训工作,尤其需要重视机器检修人员等后勤外包人员的院感防控工作,对外包后勤人员来院需提供一周内核酸检测报告。
04
坚决抓好院感问题整改
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春节前后对辖区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院感防控督查,对院感防控措施不落实的医疗机构要挂牌督办整改,必要时可予以停业整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持续落地,确保医疗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省卫生健康委于近期已开展常态化院感暗访工作,针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周通报相关市(州),各市(州)要组织相关医疗机构积极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本辖区内类似情况并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销号管理。对发现问题屡教不改的将进行严肃追责。
推荐阅读
▶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1月24日发布)▶四川援河北医疗队充分展示国家队优势,20日正式接管29张重症床位▶春节返乡问题,国家卫健委再次回应!▶手机有多脏你知道吗?还敢一边吃东西一边“刷刷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