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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基层诊疗指南2018实践版发布!

《支气管哮喘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2018)》由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联合呼吸病学分会组建的由呼吸科医生和全科医生组成的专家组编写。该实践版指南内容言简意赅,更适合基层医生在临床工作中快速查询到所需要了解的内容。以下为指南中关于支气管哮喘诊断、病情评估与转诊的相关内容。


诊断标准


1.可变的呼吸道症状和体征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伴或不伴胸闷或咳嗽,夜间及晨间多发,常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以及上呼吸道感染、运动等有关;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哮呜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


2.可变的呼气气流受限客观证据:

有气流受限的证据[在随访过程中,至少有一次气流受限的证据,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用力肺活量(FVC)<0.75],同时具备以下气流受限客观检查中的任一条:

(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增加>12%且绝对值增加I>200 ml);

(2)呼气流量峰值(PEF)平均每日昼夜变异率>10%(每日监测PEF 2次、至少2周);

(3)抗炎治疗4周后,肺功能显著改善(与基线值比较,FEV1增加>12%且绝对值增加>200 ml);

(4)运动激发试验阳性(与基线值比较,FEV1降低>10%且绝对值降低>200 ml);

(5)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使用标准剂量的乙酰甲胆碱或组织胺,FEV1降低≥20%)。

符合上述1、2两条,并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气急、胸闷和咳嗽,可以诊断为支气管哮喘。


病情评估


1.哮喘非急性发作期的控制水平分级:控制水平分级见表1。


2.哮喘急性发作期的病情严重度分级:严重程度的分级见表2。


3.哮喘控制测试(ACT)问卷评估:无肺功能设备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采用ACT问卷评估哮喘患者控制水平。见表3。


4.其他评估:包括患者是否有合并症、触发因素、药物使用情况、未来急性发作的危险因素及并发症。


鉴别诊断


哮喘应注意与左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上气道阻塞性病变等常见疾病相鉴别,此外还应与支气管扩张、嗜酸细胞肉芽肿性血管炎、变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等疾病相鉴别。见表4。


转诊指征


当患者出现以下情况,建议向综合医院呼吸专科转诊:

1.紧急转诊

当哮喘患者出现中度及以上程度急性发作,经过紧急处理后症状无明显缓解时应考虑紧急转诊。

2.普通转诊

(1)因确诊或随访需求需要做肺功能检查(包括支气管舒张试验、支气管激发试验、运动激发试验等);

(2)为明确过敏原,需要做过敏原皮肤试验或血清学检查;

(3)经过规范化治疗哮喘仍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以上内容摘自: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中华医学会全科医学分会,等. 支气管哮喘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2018)[J] .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18,17(10):76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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