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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肿瘤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专家诊疗共识(2019版)》发布!

肿瘤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CIT)为化疗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肿瘤类型、治疗方案和化疗周期等有关。中国抗癌协会肿瘤化疗专业委员会和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制定了《中国肿瘤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专家诊疗共识(2019版)》,旨在为中国肿瘤学医师提供更合理的诊疗方案以帮助CIT患者改善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关于CIT的诊断和预防共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CIT的诊断及风险评估


1 CIT的诊断


对于CIT的临床诊断包含下述要点:

①外周血血小板计数< 100×109/L ;

②发病前有确切应用某种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的化疗药物,且停药后血小板减少症状逐渐减轻或恢复正常;

③排除了其他可导致血小板减少的原因,如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放射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肿瘤的骨髓侵犯和脾功能亢进等;

④未使用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的非化疗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

⑤排除由于乙二胺四乙酸(EDTA)作为检测样本抗凝剂所致的假性血小板减少;

⑥患者伴或不伴出血倾向,如皮肤瘀点、红斑或鼻出血,甚至内脏出血;⑦再次使用该化疗药物后血小板减少症再现。


2 CIT的分级 


本共识所述CIT分级参照常见不良反应术语标准(CTCAE)5.0版(2017年11月)中血小板计数减少的分级标准(表1)。


3 CIT的危险因素 


在肿瘤治疗过程中,提示CIT发生的相关危险因素主要包括:

①患者自身因素:体力状态差、重度营养不良、合并疾病(肝硬化、脾功能亢进、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既往有出血病史、基线血小板水平较低等;

②肿瘤因素:血液系统肿瘤、实体肿瘤骨髓浸润、肿瘤相关性脾功能亢进、肿瘤诱导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副肿瘤综合征等;

③治疗相关因素:化疗(联合化疗、化疗周期数多)、分子靶向治疗、合并放疗等。


CIT的预防


1 预防治疗的机制 


血小板计数受血小板生成因子的负反馈调节,当外周血血小板数量增多时,循环血中TPO减少;反之TPO增加,促进巨核细胞分化和血小板计数增加。

临床上通常在化疗1周后血小板计数开始下降,内源性TPO水平缓慢上升,而内源性TPO提升外周血血小板计数需要5~7 d,在此之前可能出现血小板计数最低值,并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和严重并发症。在肿瘤患者接受化疗/放疗治疗2~3 d内,血小板计数还没有开始下降,体内的TPO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此时TPO受体亲和力较强,补充外源性TPO可维持体内较高的TPO水平,有利于促进骨髓多核巨细胞功能的恢复。在血小板计数尚未下降而TPO水平较低时,通过补充外源性TPO,提高化疗/放疗患者在血小板最低点计数水平并缩短持续时间,是预防血小板减少症的理论基础。


2 CIT的一级预防 


CIT的一级预防是指针对血小板减少的病因进行预防。临床试验结果提示,对于足量使用可导致血小板减少的、剂量限制性毒性的化疗药物(如大剂量阿糖胞苷),预期在第1次化疗结束后有可能出现3级及以上血小板减少的患者,在血小板减少前应用rhTPO等药物,可降低血小板计数下降程度,缩短4级血小板减少持续时间。但CIT一级预防的适用人群、时机及最佳给药方式尚未明确。


3 CIT的二级预防 


针对血小板减少的二级预防又称为临床前期预防。即针对上一个化疗周期发生过3级及以上严重血小板减少的患者,为保证后续化疗顺利进行,可在本周期化疗后预防性使用血小板生长因子的临床干预措施。二级预防的目标是保证化疗按时足量进行,避免化疗药物减量或延迟。


3.1 二级预防的适合人群 

上一个化疗周期发生过3级及以上血小板减少患者,以及上一个化疗周期发生2级血小板减少但同时伴有以下任一项出血高风险因素的患者为二级预防的推荐人群。

一般认为CIT出血的高风险因素包括:

①既往有出血史,如消化道溃疡出血、脑出血等,现阶段有手术切口未愈、肿瘤性溃疡等;

②化疗前血小板计数< 75×109/L ;

③接受含铂类、吉西他滨、阿糖胞苷以及蒽环类等可能导致严重骨髓抑制的药物治疗;

④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所致的血小板减少;

⑤美国东部肿瘤协助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 2分;

⑥既往接受过放疗,特别是长骨、扁骨(如骨盆、胸骨等)接受过放疗;

⑦合并使用其他可能导致血小板减少的药物,如肝素、抗生素等。


3.2 二级预防的方法

有出血高风险患者:如果患者既往化疗后发生3/4级血小板减少、本周期化疗结束后有血小板计数下降趋势,存在出血高风险因素,推荐化疗后6~24 h开始预防性应用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如果患者无出血高风险因素,推荐在血小板计数<75×109/L时开始使用促血小板生成药物,至血小板计数≥100×109/L时停药。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可使用rhTPO 300 U/kg,皮下注射,每日或隔日1次,或rhIL-11/rhIL-11(Ⅰ),推荐剂量均为25~50 μg/kg,皮下注射,每日1次;疗程均为连续7~10 d ;但是在下一个周期化疗开始前2 d和化疗中不得应用rhIL-11。已知血小板最低值出现时间的患者:可在血小板计数最低值出现的前10~14 d皮下注射升血小板药物,剂量及用法同上。


对于接受吉西他滨联合铂类(GP或GC)方案且在上一个疗程后出现≥ 3级血小板计数下降者,可在本疗程化疗第2、4、6、9天皮下注射rhTPO,300U/(kg•d)。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抗癌协会肿瘤临床化疗专业委员会, 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中国肿瘤化疗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专家诊疗共识(2019版).《中国医学前沿杂志(电子版).2020,12(1):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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