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基层合理用药指南》发布!
肺结核是指发生在肺组织、气管、支气管和胸膜的结核,包括肺实质的结核、气管、支气管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占各器官结核病总数的80%~90%。由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联合全科、呼吸科专家共同制订的《肺结核基层合理用药指南》对肺结核的定义、诊断、药物治疗原则和具体治疗药物的特性都作了详细的介绍,旨在指导基层全科医生的临床用药。
各种肺结核治疗药物的用法用量
(1)成人:
①口服:ⓐ预防:0.3 g/d、顿服。ⓑ治疗: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5~8 mg·kg-1·d-1,0.3~0.4 g/d、顿服;或15 mg·kg-1·d-1,最多0.9 g,每周2~3次。②肌内注射:剂量同口服。③静脉滴注:用于重症病例,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后静脉滴注,0.3~0.6g/d。多用于不能口服的患者。
(2)儿童:10~15 mg·kg-1·d-1,一日总量不超过0.3 g,顿服。某些严重结核病(如结核性脑膜炎)患儿,可30 mg·kg-1·d-1,一日总量不超过0.5 g。
(3)特殊人群用药:肾功能减退血肌酐值<6 mg/100 ml 者,异烟肼不需减量。妊娠期妇女慎用。
(1)成人:口服,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0.45~0.60 g/d、顿服,最大日剂量不超过1.2 g。
(2)老年人:口服,10 mg·kg-1·d-1、顿服。
(3)1月龄以上儿童:口服,10~20 mg·kg-1·d-1,空腹,顿服或分2次服,一日总量不超过0.6 g。
(4)特殊人群用药:哺乳期妇女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再决定。
吡嗪酰胺口服给药。
(1)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15~30 mg·kg-1·d-1、顿服,或1.5 g/d,间歇疗法可增至2.0 g/d、顿服,或分2~3次服用。
(2)儿童:15~30 mg·kg-1·d-1,分3~4次服用,除非必须,通常不用,如必须应用时需充分权衡利弊。
(3)特殊人群用药:妊娠期结核病患者可先用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9个月,如对上述药物中任何一种耐药而对吡嗪酰胺可能敏感者应考虑采用吡嗪酰胺。哺乳期妇女应用吡嗪酰胺对乳儿的危害不能排除。肝功能减退者除非必要,通常不用吡嗪酰胺。肾功能减退者应用时不需减量。
(1)成人: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①结核初治:口服,15 mg/kg、顿服;或一次最高2.5 g,每周2~3次。②结核复治:口服,25 mg/kg、顿服,最高一日1.25 g,连续2~3个月后,继以15 mg/kg、顿服。③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15~25 mg/kg、顿服。
(2)儿童: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13岁以下儿童用量15 mg·kg-1·d-1,但一般不做推荐。
(3)特殊人群用药:可分泌至乳汁,哺乳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用药。肝或肾功能减退患者,乙胺丁醇血药浓度可能增高,消除半衰期延长。肾功能减退患者使用乙胺丁醇时需减量。
(1)成人: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肌内注射。1.00 g/d、分1~2次,或0.75 g/次、1次/d;如临床情况许可,可改用间歇给药,即改为每周2~3次,1.00 g/次;老年患者0.50~0.75 g/次、1次/d。
(2)儿童:肌内注射。与抗结核药合用,20mg·kg-1·d-1、1次/d,一日最大量不超过1.00 g。
(3)新生儿:10~20 mg/kg。
(4)特殊人群用药:本品可穿过胎盘达到胎盘组织,可能引起胎儿听力损害,妊娠期必须充分权衡利弊,避免使用。哺乳期用药时暂停哺乳。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Ccr)>50~90 ml/min时,每12 小时给予常规剂量(7.5 mg/kg)的60%~90%;Ccr 为10~50 ml/min时,每24~48小时给予常规剂量的20%~30%。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每次15 mg/kg,1次/24 h;或每次7.5 mg/kg,1次/12 h。成人量一日不超过1.5 g,疗程不超过10 d。
(2)儿童: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10 mg/kg,继以每12小时7.5 mg/kg。
(3)特殊人群用药:参考链霉素。
(1)口服:750 mg/次、顿服。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须慎用,应用时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者根据Ccr调整剂量或间隔时间:Ccr≥50 ml/min 时,无需调整剂量;Ccr<50 ml/min时需调整口服和静脉给药剂量。
(1)成人:口服及静脉给药剂量相同,均为0.4 g/次、1次/d。
(2)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慎用,一般无需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者无需调整剂量;血液透析和持续腹膜透析者无需调整剂量;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者无需调整剂量。
(1)成人:口服。一日最大限量一般为2.4 g。缓释片,0.3~0.6 g/次、2次/d。缓释胶囊,0.3 g/次、2次/d。
(2)儿童:用于3个月以上儿童。口服,一次5~10 mg/kg,每6小时1次,每日≤4次。
(3)特殊人群用药: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禁用。晚期妊娠妇女使用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
以上内容摘自:中华医学会,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等. 肺结核基层合理用药指南[J] .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20,19 (10): 89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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