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夏老师没有自杀,为什么有人感到了失望?
最初听说茂县那位因打学生屁股而受处分的夏老师“悬梁自尽”了,我很震惊,在微信圈里评论了几个字:“痛心!惋惜!”但很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便发布了辟谣声明。不知是谣言远比真相更吸引眼球,还是人们更愿意相信自己希望发生的事,总之“夏老师自杀”的帖子依然在网上传播。最后,当事人夏老师在网上发布了辟谣视频。
按理说,谣言到此不攻自破,但网上因夏老师“自杀”激起的“民愤”却没停息,各种抨击、控诉的煽情评论一次次刷屏。这使我甚至怀疑,夏老师的辟谣视频会不会是假的?从技术上说,这并非不可能——辟谣视频中,夏老师的面部打了马赛克,这为“作假”的猜想留下了空间。于是,我通过可靠途径核实真相,得到的答复是:“夏老师并没有自杀,一直在正常上班。”
夏老师确实并没有自杀,这铁一般的事实逐步被大家接受。然而,有人却依然发表评论:“夏老师自杀与否,其实并不重要……”
我一下惊呆了:我的天!得有怎样奇葩的思维,才会有如此诡谲的心态啊?
原来,夏老师没有自杀,让有的人很失望,因为他们其实是希望夏老师自杀的。他们已经表达而且还准备表达的同情、控诉、愤怒、谴责等等,因为“夏老师自杀是谣言”而失去了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理由,这让他们的满腔的“正义”何处安放?
试想一下,如果夏老师真的“自杀”了,主张“体罚”的汹汹“民意”(其实是“民粹”)将再次占据舆论主流:“体罚何错之有!”“黄荆条下出好人,自古而然。”“强烈要求给教师以体罚的权利!”“今后谁还愿意当老师啊!”“如果今天不打孩子,明天整个民族就要被别人打!”……当然,更有人会为夏老师“自杀”而“悲愤不已”:“是谁把一个认真负责的老师逼上了绝路?”“夏老师用生命唤醒了我们对体罚的重新认识!”还会有人从国情、传统、文化、体制等角度全方位剖析(同时也是“消费”)“夏老师自杀”的“悲剧”。
可是,夏老师“居然”没有自杀,而且“正常上班”,这让许多还没来得喷发的煽情言辞和“深刻思想”猝不及防,戛然而止。如同一个憋足了劲儿跃跃欲试的斗士突然被闪了腰——情何以堪?
我这样说并非妄言。“夏老师自杀与否其实并不重要”的帖子不是还在网上流传吗?一个人的生命啊,真的“其实并不重要”吗?先前写下那么多“同情”夏老师“悬梁自尽”的文字,现在怎么这么轻飘飘地说“其实并不重要”呢?真如俗话所说“翻脸比翻书还快”!你满肚子话想一吐为快,这和“夏老师自杀”没有必然关系——夏老师自杀不自杀你都非说不可,那你直接说就是了,何必要“绑架”夏老师呢?
是的,教育局对夏老师的处理确实过重了——不,岂止是“过重”,简直就是“过分”了:记过、调离、检讨、承担高达三万元的“医疗费”……犯了错理应接受批评甚至处分,但如此“重罚”是难以服众的。我想到了“文革”时,因为说错一句话而带来灭顶之灾的“寻常事”。我估计这多半是教育局怕家长闹事的“维稳思维”使然。在一些贪官涉案巨款却被轻判的背景下,一个老师因为冲动犯错却被重处,老师们有情绪,同情夏老师,进而感到愤怒,则是很自然的了。
然而,暂且抛开教育局的处理决定不说,单论体罚这件事本身,确实是不应该的。这本来是没什么讨论余地的问题,可在一些朋友那里也成了“有不同看法”“有争议”话题了,有朋友干脆认为“不准体罚这个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关于这点,我已经写过很多文章(本文末端有“往期精选”,最后《让教育惩罚理直气壮》《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允许学校体罚学生吗?》两篇文章大家可以参看),今天不再详细阐述。这里,我只是简要说说我的看法要点,再次和持这种观点的朋友们探讨——
第一,教育需要惩罚(不仅仅是“惩戒”),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第二,惩罚不等于体罚,体罚必须坚决反对,无论中国古代或现在少数某些国家的体罚如何“合理”“合法”地存在,都支撑不了教育体罚的“正当性”;第三,不要用个别的、极端的“我就感谢小时候老师打我”“如果不是老师打我就没有我的今天”“越是被老师打过的学生越和老师亲热”等特例,来为体罚辩护;第四,所谓“现在的学生和过去不一样了,根本没法管了”之类的说辞也不是体罚的理由,你从事教育就注定要面对“学生真不好管”这样的难题,这是你报考师范时的自愿选择;第五,近年来学生或学生家长打老师的事时有发生,甚至还有过几个男生暴打其老师的恶劣事件,但类似的“小概率事件”依然不能说证明教育体罚“合法”,无论谁的人格尊严和身体安全都应受到法律保护,在这一点上,师生是平等的。
还有朋友把教师不管学生,归咎于“教师不能体罚学生”,说“教师的教育权被剥夺了,手脚被捆住了,没尊严了,于是不敢管学生了”云云。好像所谓“教育权”就只是体罚,或者说体罚是唯一“行之有效”的“教育”。这种认识显然是糊涂的。如果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那么只有惩罚的教育也是不完整的教育;而只有体罚的教育则根本就不叫“教育”。不用体罚又要有效地教育、引导和转化“后进生”,这不只挑战着教师的耐心,也考验着教师的智慧——当然,我这话是对那些热情单纯、不够成熟但愿意成长为优秀老师的年轻教育者说的。
其实,作为有着较长时间专门教“后进生”班的老教师,我非常理解一些年轻教师有时面对恶劣学生时的无可奈何、欲罢不能和最后的怒不可遏。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年轻时曾一年中连续三次打学生。关于这点,我有空会写一写。所以感同身受,对夏老师以及其他控制不住而“实在忍不住”对学生“出手”的年轻老师非常理解。但理解不等于赞同,无论如何不能打学生,这是底线。各种相关的教育法规都明确规定教师不能体罚学生,因此说到底,体罚学生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律法问题。
认为“夏老师自杀与否其实并不重要”的人毕竟是少数甚至个别;绝大多数老师在听到“夏老师悬梁自尽”后所表现出来的惋惜、同情甚至愤怒,是真诚的,后来得知这是谣言时,大家都很欣慰,同样真诚地为夏老师的平安而庆幸。这是善良人性的自然情感。在舆论沸沸扬扬的时候,我曾想过去离成都不远的茂县看望夏老师,想帮助他缓解些压力,安慰他坚强地面对未来;可终于没有去,因为我不想去打搅他。这里,我衷心祝福夏老师一切安好!
“夏老师悬梁自尽”的谣言,不但损害了夏老师名誉,而且亵渎了众多老师真诚情感,已经涉嫌违法,可造谣者却至今没有得到追究。为此,我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彻查造谣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7年5月21日
往期精选
02 “深刻”不是教育的唯一尺度
03 都不容易
04 最好的请教对象是自己
05 教育不是拿给别人欣赏的
06 我的告别演说
07 新教育十问十答
08 我想办一所没有特色的学校
09 这个“优生”打了谁的耳光
10 追求教育的真境界
12 名校价值和名师尊严究竟在哪?
13 “名校”和“名师”缘何有名?
14 写给朋友们的肺腑之言
15 让教育惩罚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