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我为自己当年打学生付出了代价但最终壮大并超越了自己——我经历的体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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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谈“后悔事”的文章留言太多,因为系统规定只能公开前一百条留言,所以我也无法公开全部留言。昨天来自朋友的两条批评我接受:
第一,错字太多。比如“知青”打成“知情”,“一毛两分”打成“一毛两角”,等等。昨天的两篇文章都是以前写的,因为太忙,我直接复制,所以连语言错误也都一并“复制”了。
第二,有朋友觉得,对已经入狱的副厅长不应该点名,有“落井下石”之嫌。因为是对以前文章的补充说明,我交代了这位副厅长后来的情况,所以也就点了他的名。我倒不觉得这就是“落井下石”了,不过,的确没必要点名。
顺便再说一遍:因为太忙,后台消息我一般不看的。再说后台消息是有保留时限的,一过时限,我也看不到了。所以,请别在后台给我发消息。
最近,不止一位朋友问到“惩罚”与“体罚”的区别。对这个问题,我从2002年起便多次撰文说明。我觉得这是个常识,没想到那么多老师还不清楚二者的区别,以为是一回事,或至少不容易分清。在《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是体罚》等文章中,我讲了我的具体做法——注意,这不是理论设想,而是我班级管理的有效实践,大家可以到网上搜索。但愿对朋友们有所帮助。当然,如果还是有朋友不明白,我就没办法了。
讨论或争论有个前提,就是围绕问题本身来谈,不要扯到对方的身份、职务甚至“人品”。比如,有朋友喜欢给对方“贴标签”:不喜欢的观点,就说对方是“专家”——其实很多时候对方恰恰是一线老师,前次谈“素质教育”的龙向东老师就是贵州一名普通的语文老师,标准的“一线教师”;又比如,驳不倒对方,便说“你站着说话腰不疼”……唉,他哪里不对,你就指出来,说出你的想法嘛,这种小孩吵架似的风格,怎么去教学生讲道理啊?
争论问题,应该以观点的正确与否而不是以是否符合自己的“口味”做判断标准。不能因为说了你喜欢的话,就是“接地气的真专家”,而一听到你不喜欢的话,便说“您离一线老师越来越远了”。离谁(“一线教师”或“上级领导”)近不近,哪是评判是非的标准呢?
从今天起,我打算继续谈“体罚”这个话题。不过我不打算讲道理了,而是讲故事。作为一个有着36年教龄的教育者,除了读博和短暂在教科院工作以外,我都在学校,而且没有离开课堂,没有离开学生,包括当校长期间我还曾当班主任。我这话的意思,是想“炫耀”一下,几十年来,我基本上都在一线。所以,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都发生在校园,发生在我的生活中。
好,先听听第一个故事——
我为自己当年打学生付出了代价但最终壮大并超越了自己
我多次说过,年轻时我不止一次打学生——是“打学生”而不只是“体罚学生”。有朋友感到不可思议:您不是坚决反对体罚吗?您不是标榜自己“爱学生”吗?您不是还写过著名的《爱心与教育》吗?
我当年多次打学生,这是抹不去的事实,而且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第一次,打的是一个高一男生。开运动会时,他来干扰我班的队列,我批评他两句,他却骂我“神经有病”,于是我给了他一耳光。扇得并不重,但的确出手了。事后,我被校长狠狠批评了一顿。那个年代没有奖金,所以也就没有“扣钱”一说。当然,“扣工资”也是一种处罚,但我的错误还没严重到要扣工资的程度。
第二次,打的是一个初三女生。她在我班学生上体育课时,溜进我班教室乱翻书包,正巧被我路过发现。我叫她出来,她居然就是不出来,于是我把她拉出教室,她竟反诬我对她“动手动脚”;到办公室后,她一直斜着眼睛看我,我觉得这是对我的大不敬,便质问她:“你这样看我什么意思?”她却反唇相讥:“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我气急败坏:“我看你?我还要打你!”我双手将她狠狠一推,她仰面倒下,四脚朝天。虽然我没打她,但我动手了,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次,我受到的惩罚是被扣掉了一个月的奖金——那时已经开始有奖金了。
关于第三次打学生,在我的《走进心灵》一书中有一章,《我的教育失误》。其中有这样的记录——
今天下午放学后,我路过操场,远远地听到哭声。寻声而去,原来我班王红川被欺侮了——王红川和几个同班同学在打篮球时,一个手持篮球的高三男生要强行霸占球场,几个初一小同学怎敢和他对抗?于是纷纷离去,唯独个子瘦小的王红川“不识时务”,硬要和这个“霸王”论理,结果被对方一耳光把鼻血都打出来了!
开始,我还比较克制自己的情绪,只是严肃地质问那个高中生“为什么欺负小同学?”然而,他居然冷笑着扬起右手向我展示他的中指,这一个极为下流的侮辱性“国际通用手势”,终于让我怒不可遏,攥紧拳头狠狠地向他砸了过去!
我立即感到了手指关节一阵钻心的剧痛¾¾这是自己拳头与对方门牙的激烈碰撞所致;与此同时,我看到一股鲜红的液体从对方的嘴角流了下来;随即,耳边响起了无比凄厉的哭嚎:“老师打人了!老师打人了!……”
“是的,我打了你!但我打的是流氓!”我一边揉着还是有些火辣辣的拳头,一边呵斥眼前这个满嘴溅红的“流氓”,并且朗声说道:“走!跟我到校长办公室去!”
“哐!”我一脚踢开校长办公室的门,一屋子正在开会的校领导们惊愕地抬头看着我。我把那个学生拖进去,然后庄严地说道:“我打人了!随便你们怎么处置我。具体经过你们问他!”说完,我扬长而去……
以后几天,校长们轮番找我谈话,苦口婆心地对我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但我都理直气壮:“我打的不是学生,是流氓!”“在他面前我也不是老师,是惩治流氓的警察!”“难道当老师的不该保护自己的学生吗?”“难道老师不应该见义勇为吗?”……
当时,我并不认为我是强词夺理,而是真的认为我没错。
而且,我满以为学生们会为我的行为喝彩——的确也有部分学生觉得“李老师真棒”;然而,不久我批阅学生交来的日记时,读到了这样一段文字——
王红川同学被高年级同学欺负,于是李老师帮王红川打了那个大同学。不少同学认为李老师做得对,帮我们出了一口气,觉得李老师真是爱我们。我也认为,虽然我们和李老师还认识不久,但他的确很爱我们。
不过,我觉得李老师不该打人。王红川同学是学生,那个高年级的同学也是学生,也应该被老师爱。虽然他欺负小同学不对,李老师也不应该打他。李老师说他不是这个“恶霸”的老师,但是,李老师打人的时候,在我们和其他班同学的眼里,李老师仍然是老师呀!
说实话,学生日记所说的观点,我早就明白;校长给我谈心时苦口婆心所讲的,正是这个道理;但是当这些我十分熟悉以至有些逆反的话出现在我学生的日记中时,我的心灵才真正被触动了。三次被我打的学生,都不是我班的,这是我内心深处不那么惭愧的原因,毕竟我没打自己班的学生,反而还是为了保护他们而打其他班的学生。但是,来自童心的忠告,让我感到了真正的惭愧——
以厚此薄彼的态度对待学生,并不是真正的爱学生。外班学生也是学生,对他们的轻视、敌视以及任何不负责任的粗暴,同样会在本班学生中损害自己的形象,降低自己的威望,更为严重的是,还会给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我应该随时提醒自己:你是学校所有学生的老师,而不只是某个班的班主任;你周围所有的少年都是你的教育对象,也是你爱的对象,你对他们都负有同样的爱和教育的义务!
——这是我参加教育工作不久的一个春天,我的学生用他们的童心为我上的一堂课。
三十多年过去了,重读这些文字,我还能感到我当年的真诚。我的确是真诚的。校长找我谈心,没有说服我;但学生的话,却让我脸红。
前段时间,曾有老师对我说:“你刚工作那个年代,哪能和现在比?那时候多宽松啊!如果你那时遭遇夏老师这样的处理,哪有现在的你?”
这个说法显然似是而非。当然,我也理解这位老师的“似是而非”,因为他不了解我的经历。我刚才说了,我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打学生”这顶帽子一直扣在我头上,像紧箍咒一样压迫了我很多年。本来,如果仅仅论职业态度、工作能力、班级管理和教学效果,我绝对是当时学校里比较突出——有时候甚至是“很突出”的老师,但评优选先、提干入党(我是写过入党申请书的)……都没有我的份。因为打学生所造成的这种负面影响(当然还有其他的因素)一直伴随着我很多年,有些人不说我的坏话,至少也说我是“最有争议”的人,这当然会影响到我的“进步”。我评上特级教师时已经是45岁了,在那之前几乎没有任何荣誉(2000年,我42岁那一年差点被评为“全国十杰教师”,但因故只是提名奖,我已经很知足了),虽然我1985年便开始被邀请到处讲学,虽然我1988年便在杂志开设专栏,虽然我的《爱心与教育》轰动全国,但“教坛新秀”“市优青”“学科带头人”……我一个都没有。所以,评上“特级教师”对我来说,是“一步登天”。同样,我也一天中层干部都没有当过,什么“年级主任”“教务主任”“德育主任”……统统和我无缘,我是直接当校长的,而那年已经48岁了。
也许有朋友会感到奇怪:你因为打学生的错误而被揪住不放,多年“受压”而不被提拔,这好理解;可你为什么后来还是评上了特级且当上了校长呢?
说实话,二十多年里(从1982年2月参加教育工作到2003年9月评上特级教师)勤恳工作、成绩突出却“一无所有”,什么都没我的份,不能说我没有过失落,但相对来说(我说的是“相对”)——我还是比较能够平衡自己的心态的。用比较官方的话来说就是,我能够“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正确对待工作”——
首先,我打学生的确错了,我一旦意识到自己真错了,那我就必须接受人生的惩罚,包括付出应有的代价,包括失去什么的代价。尽管距离我打学生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可每当关键时候——比如评优、选先、提干等,总有人翻出我打学生的老账来说事儿。有一次,我得票数很高,可最后关头因为有人举报我曾打过学生,于是我便被“一票否决”了。尽管明知举报者“动机不纯”“不怀好意”,但我的确打过学生。错了就错了,我认。
其次,我从来不会因为这些“不顺”甚至可以说是“挫折”而影响我的工作状态。是的,换个人也许早就灰心丧气了:我的工作干劲大家都看到的(我曾经因为工作太投入而生病住院),我带班的效果和教学的成绩在那里明摆着,可就是什么都没我的份!然而,刚才说了,虽然不能说我没有过一点点失落,但也就是那么“一点点”而已。总体上说我想得通,因为我又不是为领导而工作,不是为当先进而工作,不是为入党而工作,不是为“早日进入学校管理层”而工作……我是为自己的兴趣和快乐而工作,与其去争那些虽然代表“优秀”却和我无缘的名利,不如让自己工作的每一天都充满快乐。因此,没关系!幸福比优秀更重要!
第三,我是真心认识了体罚学生的错误所在,所以后来虽然也有过多次被学生气得“想揍人”的冲动,但也只是“冲动”而已。请别误以为我教的都是乖孩子,不,熟悉我著作的读者都知道,我很长时间带的班都是很糟糕的班,有的学生就是“工读生”,只是没去工读学校而已。对这样的学生,既不能打,又要教育他们?这个问题在今天是很多老师难解的“结”,但我没有觉得我“被捆住了手脚”,我当然更不会因此而“不管学生”。绝对不能体罚学生,这是我给自己规定的底线,这条底线“逼”着我研究学生,“逼”着我学习理论,“逼”着我反思实践,“逼”着我总结经验……我因此写下了许多教育反思、教育案例和教育故事。正是这一切,“逼”得我的教育理解更深刻,教育情感更充沛,教育智慧更丰富!《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是体罚》就是我当时尝试探索“不是体罚的惩罚”的“研究成果”。在我的《爱心与教育》中,有一章《与顽童打交道》就是我当时研究学生和“后进生”摸爬滚打的原汁原味的记录。
第四,由于有这种从容平和的心态,我基本上没有被外在的名利所干扰,而是一直潜心于甚至沉醉于我的一个又一个班。我一堂课一堂课地上,一篇文章一篇文章地写,一本著作一本著作地出……因为纯粹,所以专一。等到我基于实践的写作并出版了十多本著作,并在全国产生影响时,特级教师的荣誉便自然而然地眷顾我了。
总有人喜欢找“理由”来为自己的错误开脱,总是强调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公”。这些“理由”和“不公”也的确不是臆想而是客观存在。我当年也完全可以这样很悲情地四处诉说我的不平,每天都可以抱怨。问题是,这管用吗?试想一下,如果从我最初打学生被处分后,我便怀着“怨妇心态”应付每一天的工作,会有后来的我吗?所以,当我们暂时无法打破这种“不公”时,我们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
壮大自己,超越自己!
2017年5月23日
往期精选
02 “深刻”不是教育的唯一尺度
03 都不容易
04 最好的请教对象是自己
05 教育不是拿给别人欣赏的
06 我的告别演说
07 新教育十问十答
08 我想办一所没有特色的学校
09 这个“优生”打了谁的耳光
10 追求教育的真境界
12 名校价值和名师尊严究竟在哪?
13 “名校”和“名师”缘何有名?
14 写给朋友们的肺腑之言
15 让教育惩罚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