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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历史】第九讲:十七世纪的清教徒

2016-12-10 健康教会九标志 健康教会九标志


【彼得前书2:9-10】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



导论

当你听到“清教徒”这个词的时候,你会想到什么?“清教徒”这个词在今天的社会中遭到普遍地误解,被认为是禁欲主义的、苦待自己的、反人类的。“象清教徒一样”往往是一个贬义词,而不是一个夸奖。


H.L. Mencken是巴尔的摩太阳报的一位记者,在二十世纪初期的时候,他在文章中这样描述清教徒:“清教徒就是生怕有什么人在什么地方会表现快乐的样子。” Garrison Keiler,是《忘忧湖》一书的作者。他认为清教徒来到美国的原因是想要寻找英国法律体系下更严格的自我限制。


上面所说的是两个对清教徒的常见误解和负面评价。今天要带领大家更深入地认识清教徒:他们是谁,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清教徒”(Puritan)是1550到1662年间在英国的一部分基督徒和神职人员,在宗教改革和英国王室复辟的那些年间,他们极力地主张根据圣经的样式改革英国国教,以使教会按照圣经来构架和开展事工。


今天我们要花一整课的时间来学习清教徒,因为他们的思想、实践和神学今天仍然影响着我们这一代改革宗的教会,包括长老会、浸信会和相当一部分的福音派独立教会。我们的敬拜程序、教会体制、释经式讲道都是清教徒时期那些对圣经认真的基督徒们严谨深入地思考圣经的结果。


宗教改革的两个唯独


清教徒运动是英格兰宗教改革的后续,所以要探讨清教徒运动,我们先要简单地回顾一下宗教改革的两个重要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有关救恩论的神学:唯独因信称义(Sola Fide)


称义,就是被神宣告为无罪的义人,是唯独靠着信心领受的恩典。宗教改革的一个重要争论就是神究竟是怎样称罪人为义的:


  • 新教:基督的义被“归算”在我们的身上,这是外加的义——“算我们为义”。路德称之为“同时既是义人,又是罪人。”

  • 天主教:基督的义注入(infusion)到我们的里面。救赎的方法是靠个人在神的帮助下,借着各种恩具(七样圣事)来得到“注入的恩典”(infusion of grace)。换言之,罗马天主教认为,人堕落时只是丧失部分功能(impaired),他仍然可以靠自己的工作(虽然有神的恩典的帮助)来取悦神。


新教认为,好行为是救恩的证据,但不是救恩的原因。所以我们的善行在我们的救恩这件事上毫无功劳。基督徒的“义”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基督的义披戴在他的身上。


第二个原则就是圣经的权威性和讲道的中心性——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


  • 在此之前,天主教会坚持圣经是的权柄是在教会的权柄之下的,唯独教会才有权利解释圣经,教会的传统与圣经有同等权柄。同时天主教会禁止圣经被翻译为各国语言和流通在平信徒中,只有受过训练的神职人员才能读拉丁文的圣经。

  • 改教家们则反对这一做法,他们认为,教会也就是神的百姓,必须服从在神话语的权柄之下。改教家们把圣经翻译成人们日常的语言,路德翻译了德文圣经、丁道尔翻译了英文圣经,这样每个人都可以读圣经。教会的权柄是圣经赋予的,而不是教会赋予圣经权柄。教会需要服从圣经的命令。


既然每个人都有圣经,那么教导和解释圣经就成了新教教会的首要责任和主要工作。清教徒的教会非常强调释经式的讲道,讲道和教导是教会崇拜和聚会的主要内容,也是清教徒生活的中心。这同样带来了教会论:教会是被圣灵重生的神的百姓的聚集,由圣灵招聚,由神的话来保守。


这就导致清教徒教会的聚会形式与天主教,乃至圣公会都有很大的分别。圣经的权威性和独一权柄改变了教会聚会的形式,甚至教会建筑的形式。


  • 在天主教,弥撒和婴儿洗礼、以及其他圣事都是救恩的工具(恩具),讲道并不那么重要。在天主教堂的内部空间结构里,你可以看到婴儿洗礼池(Baptismal Font)在教堂进门的地方,弥撒用的圣坛(altar for the mass,也可以说是天主教的主餐桌)在前面的正中央,而讲台则是在角落里。天主教的弥撒不一定讲道,如果讲的话,一般在5-10分钟。

  • 在清教徒的教会里,讲道成为聚会中最主要的部分,讲台被抬高放在教堂的正中央,主餐桌相对而言在旁边或者低于讲台。


清教徒对牧师的角色认识也和天主教有很大的不同。因为教会的权柄改变了,教会聚会的元素也改变了,牧师的职责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牧师的角色不再是执行圣礼、读圣经和主持弥撒,牧师的主要工作是讲道、以及牧养神的羊群。清教徒非常关注牧师的训练,他们对人选进行严格的考核,确保只挑选那些有恩赐、受过释经和神学训练的人担任牧师。在十六世纪,牧师们有非常繁重的工作要做。


在十六世纪中期(英格兰宗教改革初期),霍柏主教(Bishop Hooper)在考核他所主管的教区传道人的时候,要求每一个传道人回答下列问题:

  • 在西奈山上上帝一共颁布了多少条诫命?

  • 我们可以在圣经的哪里找到这些诫命?

  • 背诵这些诫命。

  • 基督教的福音和神学应当包括那些要素?

  • 从圣经证明这些要素。

  • 背诵主祷文。

  • 你怎么知道这是主的祷告?

  • 主祷文在圣经中的哪个位置?


他一共考问了311名神职人员,其中只有50个能回答这些问题,50个中有19个回答得很糟糕。有10位不能背出主祷文,还有八位一个问题也回答不出来。


英国清教徒历史


我们在上周讲到了英格兰宗教改革是如何在亨利八世、爱德华六世、血腥玛丽,以及伊丽莎白一世的统治下逐渐发展的。


在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期间,英国教会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一方面,在神学和教义上英国教会是改革宗的和加尔文主义的,但是在教会的敬拜和治理上则更加类似天主教,包括维持了主教制度、纪念圣徒的节日,以及神职人员需要穿着华丽的圣袍。


在英国国教中的清教徒们希望废除这些没有圣经依据的制度,包括主教制。他们希望建立区会替代主教制度,有些清教徒是独立派,认为地方教会除了圣经之外别无权柄,所以区会即便建立也不应当辖制地方教会。这些清教徒都非常渴望改革英国国教。


伊丽莎白一世在1603年去世,她没有孩子。接替她即位的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兼任英格兰国王,他也因此成为了英格兰和爱尔兰王国的詹姆士一世。他的曾祖母是亨利八世的姐姐。


苏格兰的宗教改革比英格兰更彻底,由于约翰·诺克斯(John Knox)的努力,苏格兰教会是长老制的,这给英格兰的清教徒带来很大盼望。1603年4月清教徒向他呈递请愿书(Millenary Petition),请求改革英国教会。但是詹姆士一世宣称“没有主教就没有国王”(No Bishops, No King),坚持主教制度。


在苏格兰,詹姆士一世需要服从长老会议会,他对此大为不满。所以他就需要主教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权威。1603年出版《神权》,主张“国王是法律的创造者,而非法律创造国王......假如人民认为国王滥用权力,他们只能选择祈求上帝开导国王,把他们引导正确的道路上去.......正像争论上帝能做什么是无神论和渎神一样,作为一个臣民去争论国王能做什么,或者国王不能做这做那,也是僭越和高度耻辱......”概括为“君权神授”。


1604年1月在汉普顿(Hampton Court),圣公会主教和清教徒与国王一起参加会议,当时在英国下议院有很多的清教徒,这也是第一次清教徒正式提出改革的要求。但是国王没有批准任何要求。当时只决定将圣经译成英文,它就是1611年问世的著名的詹姆士国王钦定本圣经(KJV)。


在同一年,詹姆士一世让坎特伯雷大主教理查德·班克罗夫特(Richard Bancroft,1544-1610)批准了一系列旨在宣告主教制合法和合乎上帝心意的命令。


詹姆士一世在1625年3月去世,他的儿子查理即位,就是查理一世。在查理一世的统治之下,清教徒们想要推动的改革遭到了很大的挫败。


1625年5月11日,查理在缺席的情况下与法国国王路易八世的妹妹玛丽亚在巴黎圣母院的门外举行了婚礼,玛丽亚是一个天主教徒。查理也因此更加亲近天主教。国会中的大多数人都反对国王娶一个罗马天主教的王后,害怕他因此而放松对罗马天主教的限制从而削弱辛苦建立的英国国教教会。虽然查理信誓旦旦的向国会宣布对拒不参加英国国教的天主教徒(recusants)不会放松限制,但实际上在他与路易十三的秘密婚约中,英格兰将会协助法国压制在拉罗歇尔地区活动的胡格诺教派(新教),于是英格兰在法国宗教战争中长期坚持的支持新教的立场被彻底改变了。


在英国国教众,阿民念主义的势力也在逐渐增长。这给加尔文主义所强调的神的拣选和主权预定带来很大的挑战。阿民念主义同时更加强调敬拜的礼仪、使用圣礼,以及对神职人员更加尊崇,这些都使英国国教和天主教越来越趋同。


1633年,威廉·劳德(William Laud)被任命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实施了一系列不得人心的改革。例如为了确保宗教的一致性而解除那些不愿按照圣公会礼仪敬拜的牧师的职务,以及取缔清教徒组织等。他的政策是与加尔文主义背道而驰的,他还坚持所有英国教会的礼拜仪式都要符合公祷书的规定,于是英格兰所有教堂的内部结构都进行了重新布局,以便强调圣餐礼的祭坛。劳德利用两个最恐怖、最专制的法庭来惩罚那些敢于拒绝执行改革的人——最高刑事法庭(Court of High Commission)和星室法庭(Star Chamber)。前者可以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而后者,除了不能把人直接处死外,可以用任意方法惩罚任何人,包括肢体折磨。这导致了“大迁徙”(Great Migration),很多清教徒因此而迁徙到美洲大陆。我们一会儿就会谈到这个情况。


查理一世反复地解散国会和重新召集国会以迫使国会无条件地服从他,这段时间被称为“十一年暴政时期”。最后,查理一世的逆行倒施导致了国会和国王之间的战争。国会取得胜利之后,国王查理一世被公开审判、以叛国者的罪名处决。虽然英国王室后来复辟,但是英格兰君主都再未获得过像都铎王朝或者早期斯图亚特王朝时期那样强大的权力。辉格派历史学家称之为清教徒革命(Puritan Revolution),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称之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我们没有时间继续讨论英格兰内战的其他细节,如果各位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查找跟英国内战有关的维基百科词条。


随后,从1649年到1660年这个短暂的历史时期被称为是“空位期”,即没有国王的时期。这段时期的英格兰更像是一个共和国,领导国家的是议会的新模范军指挥官奥利弗·克伦威尔。由于他拒绝成为国王,所以出任护国公。


克伦威尔是一个清教徒,并且对教会改革和国家的改革都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在他的统治时期,教会得到了宗教宽容的保护。1658年克伦威尔去世后,其子理查·克伦威尔继称护国公。理查无力镇压反叛的贵族与军官,英国政坛混乱,国会遂声明由君主制复辟,查理二世因此得以返回英国,也重新恢复英国的秩序。


1660年5月,查理在多佛登陆,重回英国;5月29日他30岁生日时,在伦敦接受公众祝贺并即位登基,史称“王政复辟”(Restoration)或“王室中兴”。查理二世的复辟也带来了教会回到主教制和恢复使用《公祷书》。


查理二世继续他父亲把清教徒赶出英国的宗教政策,他为了顺应民心,长期保持英国国教的信仰;但他生前一向同情天主教,临死前就皈依了天主教。他颁布了一条法令,要求每一个传道人都必须在在1662年的圣巴多罗买日之前同意《公祷书》里的每一句话,否则就得辞去教会的职务。在那一天,6000多个牧师中有两千多位(三分之一)辞职或者被革职,他们面临着经济上极大的挑战,也不能留在他们所牧养的会众中间。这一历史事件被称为是大驱逐(Great Ejection)。


在“空位期”,由于克伦威尔治下的宗教宽容,有三个新教宗派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长老会、浸信会和公理会。“大驱逐”事件中被革职的牧师也都是出自这三个宗派。他们被革职后就开始建立“家庭教会”,使不从国教的教会遍布英格兰。


“清教徒”原本的意思是指那些想要从英国国教里面改革和净化(purify)英国国教的信徒和神职人员们。因为这些人现在被革职了,所以严格意义来说“清教徒”已经不能从内部改革英国国教了。他们只能建立新的教会。另外,从1662年到1870年,如果你不赞同《公祷书》,你就不能在剑桥大学或者牛津大学上学。所以1662年的“大驱逐”同时也意味着清教徒结束了在英国接受正规教育的可能性。这一情形一直到1688年才结束,威廉三世和妻子玛丽二世给予了英格兰宗教宽容。


美洲大陆的清教徒


在伊丽莎白一世执政末期、詹姆士一世执政初期,很多清教徒认为改革英国国教是没有前途的,所以他们决定要找一个能够自由地建立合乎圣经的教会的地方,来完全按照圣经而生活。他们希望这样的努力能够成为这个时代的榜样,让其他的教会看到和效法。所以,他们需要找一个有自由的地方,又不能跑的太远,不然英国的教会就没法看到了。那么最后他们找到的地方就是北美大陆。


第一批抵达的清教徒建立了“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并且建立了他们的章程,以避免英国的干预和控制。他们所乘坐的船只名字叫“阿贝拉”(Arbella),他们的带领者是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他们在1629年抵达马萨诸塞湾。温思罗普担任了二十多年的马萨诸塞湾总督,当选十二次。


1630年,温思罗普做了一次著名的讲道,被后世称为“山上之城”。在这次讲道中,他引用了马太福音5章14节耶稣的登山宝训中关于盐和光的隐喻:“你们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来提醒在新英格兰建立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清教徒殖民者,他们的新社区将成为一座“山上的城”,被全球瞩目:这成为新英格兰殖民者放置在他们的山丘首府波士顿的理想。他说:“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将成为一座山上的城。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因此如果我们在我们所作的这件事上对我们的上帝虚妄……我们将成为全世界的传说和笑柄。我们将使敌人开口说毁谤上帝道路的话……我们将使上帝许多可敬的仆人脸面惭愧,使他们的祷告化成对我们的诅咒,直至我们离开正前往的美好土地。”但是他们并没有彻底离开英国国教,他们仍然保留自己的国教身份,他们只是希望自己所建立的基督教社区成为英国国教效法的榜样。


温思罗普并不是狂傲的宣称,而是谦卑的自省。他承认说,虽然他们希望成为世上的光,但是如果他们对神不信实,神会挪走祂的祝福,他们必将失败。多位西方领导人,包括多任美国总统,都会在演讲中引用这段话。“大迁徙”:在1630年代,有一万多名清教徒逃往美洲大陆。


另一批前往美洲大陆的清教徒也被称为“朝圣者”,他们和清教徒又有区别,因为他们是分离主义者。清教徒认为英国国教还有内部改革的可能,或者为英国国教设立一个榜样。而朝圣者则认为英国国教已经无药可救,教会应该从里面分别出来,正如新教从天主教分离出来一样。


他们更早离开英国。在1608年,他们就离开英国前往荷兰。因为荷兰的属灵状况每况愈下,所以他们就乘坐五月花号来到了美洲大陆。1620年,他们在马萨诸塞湾的普利茅斯登陆。其实普利茅斯并不是他们原本想去的的地方,他们原本想去的是弗吉尼亚殖民地(南面)。


清教徒和朝圣者们在新英格兰地区散布开来。来自剑桥的牧师托马斯·虎克于1636年在现在的康乃狄克州建立了哈特福殖民地(Hartford),John Davenport于1638年建立了纽黑文(New Haven)殖民地。由于1650年代的空位期,很多清教徒返回了英格兰。随后,由于王政复辟而又被赶回了北美大陆。


清教徒对于一个“基督徒社区”的观点之核心就是“盟约”。清教徒认为,教会、家庭、政府和社会都要围绕着盟约而被建立。“盟约”就是一个约定。对于个人来说,一个人得救是因为神把基督的义给予了他,代替了他所犯的罪。这是“恩典之约”,神给我们信心并且与我们立约。教会是由基督徒们彼此立约来组成的,为要事奉神和荣耀神。神同样与列国立约。如果自然灾害发生,这就是神在警告那些没有按照立约的责任而生活的国家和国民。自然灾害是神在呼吁祂的百姓悔改。


所以根据“盟约神学”,一个社会应当全部是由基督徒构成的。属灵生活和世俗生活是联系在一起的,整个社会都建立在神的百姓与上帝建立的盟约之上。在清教徒城镇——如果你有机会去美国东部的新英格兰地区——教堂是城镇的中心,城镇的布局围绕着教堂展开。


那么,进入这一整体性盟约的起点是什么呢?是婴儿洗礼。借着婴儿洗礼,一个人成为教会的成员,也因为他是教会的成员,所以他有资格参与公共事务和投票。


对于第一代的清教徒而言,整个体系都没有问题,因为第一代清教徒移民绝大部分都是重生的基督徒,所以他们才付了那么大的代价背井离乡到美洲大陆来。但是这一情况慢慢地发生了改变。对于主张婴儿洗礼的清教徒来说,“洗礼”意味着恩典之约的“印记”。但是在清教徒的第二代中,很多人虽然受了婴儿洗礼,但却并没有真正相信基督,他们也开始游离于教会之外,甚至根本没有教会生活。当他们的孩子出生的时候(第三代),清教徒们就面临着一个两难。他们认为应该让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加入教会成为成员。他们同时想要让教会继续影响社区和政府,包括影响这些第三代的孩子。


在1662年,他们做出了一个决定:允许教会中并未真正归信基督的成员的孩子接受婴儿洗礼,但是这些孩子不能够领主餐。这被称为是“半途盟约”(Half-Way Covenant),因为这些第三代的人并不被真正看作是基督徒,但同时仍然是教会成员。这样,个人、教会和社会仍然是联系在一起的。“半途盟约”带来了很多的后续问题,这让我们看到清教徒们建立的社区很快受到世界的影响并向世界妥协。


另一个清教徒运动失败的标记是,1636年清教徒们建立了哈佛大学,目的是训练和装备传道人。但是哈佛大学很快被世界所影响,偏离了纯正的基督教信仰,清教徒们不得不在1701年再建立耶鲁大学。


到十八世纪初,清教徒运动作为一个运动基本上已经消亡和结束了。但是清教徒运动在神学上的深度和福音事工上的敬虔却继续存留并且影响了后来的基督徒。我们在下一周将会进一步地看到这一点。


清教徒著作


如果你读过清教徒著作,你就知道并不那么容易读。当清教徒决定要对一个主题写本书的时候,他们是非常认真去写的。我的意思是说,他们会就一个角度观察他们所要表达的主题,你在读了他们的书几页后就会陷入思考,明白作者在讲什么。然后作者会另起一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同样的问题。他们会重复地这样写作。他们的写作方式是对待一个观点或主张就像对待一颗钻石一样。他们盯着这颗钻石看,他们从一个角度看到光线的折射,在仔细地观察后,他们把钻石转过一个角度,重复这一观察过程。


所以,阅读清教徒著作需要很好的默想。如果你像我一样看书非常快,总是用扫视的方式读书,那么都清教徒著作就会很困难。但这也是为什么你应该读清教徒著作,慢下来读,用放大镜去读,耐心地读,关注阅读的质量而不是数量。


很多清教徒著作是作为讲章或者讲道集而写下来的,所以你可以大声地朗读它。但并不是所有的清教徒著作都是讲道集。约翰·班杨的《天路历程》就是一个故事。班杨是一个浸信会的牧师,他也做修补锅子的工作。他在讲道上很有恩赐。查理二世有一次听了班杨的讲道,就问约翰·欧文(清教徒,牛津大学校长),为什么这么多人都要去听一个补锅匠的讲道。欧文回答说,“陛下,我愿意用我所有的学识去交换一次班杨那样的讲道。”


清教徒神学


巴刻总结了六个清教徒神学可以帮助和指导今日基督徒的方面。


  1. 日常生活的整合:清教徒反对“圣俗二分”,我们一切所思想的、所说的和所做的都是分别为圣的,生活的每个层面都应当能够荣耀神。


  2. “属灵生命的质量”:他们常常读经、默想圣经和默想神的性情,他们也常常在真理的光照下检查自己的的罪。


  3. “充满热情地采取有效的行动”:巴刻说:“他们是充满行动的人,而且是完全地倚靠神。他们毫不依靠自己,却愿意为神付大代价。他们总是在自己的工作中为着自己所做的而赞美神。”


  4. “强调家庭的稳定”:丈夫和妻子之间彼此相爱,并且彼此委身。他们也愿意陪伴自己的孩子、重视敬虔的家庭教育。


  5. 重视生命价值”:每一个人都是照着神的形像所造,每一个人都有价值和尊严。


  6. 乐于改革和更新教会”:他们总是愿意在地方教会里归正到圣经的命令和复兴神的工作。


最后,我也要特别提出清教徒神学中尤其强调的三个重要的观念:


  1. 神的主权。虽然清教徒们在婴儿洗礼、教会体制的问题上有分歧,但是他们都同意加尔文主义所强调的——神的主权。恩典之约是神主动与人建立的,而不是我们与神立的、可以轻易打破的合同。恩典之约是神建立、也是神所维护的盟约。

  2. 心灵与头脑。清教徒们并不把心灵和头脑分开看待,他们也不把基督徒生活的任何层面分开看待。他们认为,对上帝的真知识一定会激发人心中对上帝的爱和热情,反之亦然。

  3. 教牧神学。他们看牧师是灵魂的医生,牧师需要借着询问一些令人不快的问题来检查灵魂的健康,并确认一个人的生命中是否有神恩典和更新的印记。


这些清教徒中虽然也有背道者,但是他们是我们在对圣经的热情,对福音的理解和认识,对在生活和教会上不断归正的榜样,最后,我们都是为着神的荣耀而这样做的。


约翰·吉尔(John Geree)在1946年写了一篇文章介绍清教徒的特色,他说:“在古英国,清教徒是一个尊神于万有之上的人,神则按各人所当得的赐与人。这个人的大前题是事奉神,不为自己的好处,只为神认为美好的;他按着神的话语敬拜,重视神家里的次序。他按着良知遵行神的教训。他重视祈祷,以此开始和结束每天的生活,他在密室祷告。这是他们对马太福音六章的了解:‘你祷告的时候进你的内屋,关上门,祷告你在暗中的父。’他们亦有家庭与公众的祈祷,他们认为祷告是义务,亦是一种恩赐,但他们比较强调祷告是圣灵的恩赐,帮助我们运用这个特权。清教徒重视阅读神的话语,认为这是神给个人与大众的一条诫命,但却强调宣扬神的道比阅读神的道重要。”  


作者:国会山浸信会众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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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历史】第二讲:聚集圣徒与捍卫信仰

【教会历史】第三讲:君士坦丁、教义纷争和大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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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历史】第五讲:中世纪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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